调研报告是调研成果的有力印证,也是对调研过程的完整概括,调研报告是一种关键性的文档类型,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以下是28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住宅小区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住宅小区调研报告篇1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开发突飞猛进,一座座风格迥异,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地耸立起来,为天津市增添了一笔亮丽的色彩。物业管理作为新兴产业也如影随形同步兴起,应运而生的物业管理肩负起了小区建设、环境绿化美化、公共卫生、安全保卫、水电暖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到目前涉及的范围已逐渐发展到商场写字楼和综合大厦及广大的城镇居民区,同时随着政府机构的体制转轨和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后勤服务也走向社会化。物业管理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合理延伸,将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下岗人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一、近年来天津市物业企业得到快速发展
1、经济的发展带动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天津市的物业管理企业起步较晚,第一家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在1996年才正式成立。刚刚起步时全市只有十几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总面积只有100万平方米。但随着天津市经济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到20__年6月天津市物业管理公司已发展到642家,管理总面积达到8652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存量的56%,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已达到1600多个,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
2、物业企业服务的领域更广,服务内容更宽,形式更加多样化
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使物业企业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过去物业服务只需要清洁工、门卫、绿化等几项服务。近几年,随着物业体制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物业服务的形式也从单一的服务发展到形式多样的服务。如:家电的维修、接送上下学的学生、送水入户、代买飞机车船票等。特别是随着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的社会化,大型物业公司已将物业服务的重点从对居民小区的物业服务延伸到工业区、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办公楼宇等地方。如国际商场物业管理公司先后接管了师大北里、赛博数码广场、博士后公寓等单位。金厦物业管理公司除了原来所管的居民区以外,从20__年—20__年3年间开发了民政局大楼、长泰公寓、南开商业银行、河北职业学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面积也由1994年的6万平方米,达到目前的近40万平方米,增加了5.7倍。十年间,物业管理的面积年递增速度达到20.89%。此外,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领域也开始向更宽更广的方向拓展,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已由简单的服务职能转变为生产与服务相结合的复合型的物业管理企业。例如,有的物业公司瞄准市场需求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立体车库的汽车停放架;有的物业公司与相关的技术部门合作生产市场需求广阔的钠离子水,不仅满足了市场需求也进一步壮大了企业规模,积累了雄厚的资本,为吸纳更多的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提供了物质保障。
3、旧区物业管理化为物业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去年是市委、市政府对天津市成片旧楼区进行综合整修的第一年,据统计,实施旧区物业管理的项目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1448个,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924名,其中4050人员757人。据有关部门预计今年天津市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2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9210万建筑平方米。全市住宅物业覆盖率达到65%以上,为社会可提供4000余个就业岗位。社会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为物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物业服务业给下岗人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的发展,物业服务业这一新兴行业进入了一个迅速蓬勃发展的时期,截止20__年底,物业公司总数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30万人,相当于我国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23%。
由于物业服务业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多数下岗人员的能力特征相吻合,为下岗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这使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加入到了物业服务的行列,物业企业的发展为天津市的再就业工程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1。从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和项目看适合下岗人员的再就业。
物业企业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原则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管理,向住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单位,是社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物业企业服务的内容看:主要包括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无偿服务包括
(1)小区内卫生保洁、绿地的维护、小区安全保卫、存车场秩序的管理。
(2)高层电梯的管理和维护,小区内的消防保安、水电暖的维护保养等。
有偿的服务包括:
(1)家政服务包括:家务劳动、护理、照顾老人及儿童、看护病人等。
(2)代买机票、送水入户。
(3)业主家中设备的修理(疏通管道、抽水马桶的修理、修理水箱洁具等)。
从物业企业的大部分服务内容看,对从业人员所需的知识和技术水平要求不高,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以及一定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因此,物业服务很难适合年轻人的择业标准,但适合下岗人员的再就业。
从物业企业吸纳的人员看,大部分是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分流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为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就业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据有关部门估计,今后十几年内,城镇每年要建7亿平方米的住宅,按普通住宅每20__平方米、高档住宅每1000平方米安排一人就业计算,仅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每年可安排45万—50万人就业。
2、天津市物业服务业的发展着眼于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吸引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加入到这一领域。
过去许多人一提起物业服务就认为是伺候人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观念的转变,下岗人员在选择就业时比较务实,对择业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选择物业服务这一岗位就业。据调查,有的物业服务公司安置的下岗人员已达到公司职工总数的60%以上。这些下岗人员通过就业提高了能力,找回了自信,经济地位也得到了提高,不仅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带来了家庭地位的提高。与此同时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也使物业企业为下岗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及更好的待遇。例如:政府规定物业公司安置下岗人员达到30人就可以减免营业税并且政府每月还按照公司安置的下岗人员的数量拨付给物业公司相应数额的下岗人员安置费,(每吸纳一名下岗职工政府支付给物业公司150元的下岗安置费),这就为物业公司减轻了一定的负担。同时物业公司也积极为下岗人员提供更好的待遇。如金厦物业管理公司过去下岗职工在没有休息日的情况下每月收入只有450元。现在在每周有一天的公休日的情况下收入已达480元,好的政策的实施使下岗职工得到了实惠。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天津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下岗人员特征明显,一是年龄偏大,多数人员的年龄在35—50岁之间,女性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男性的年龄在50岁左右;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下岗人员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其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0%左右;三是女性占了大多数,据有关部门介绍,天津市目前从事物业服务的下岗人员女性占70%左右,男性占30%左右。女性主要从事小区内的保洁卫生,绿地的维护等。男性下岗人员主要担任着物业小区的安全维护以及技术性的维修工作。近几年随着天津市物业服务业领域的拓宽和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男性加入到这一领域从事一些有一定专业技术的服务工作。
3、物业公司人性化的管理使下岗人员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面对近几年下岗人员重新离岗的情况,有的物业公司为了留住这些职工积极寻找应对的办法,他们用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千方百计给下岗人员创造好的工作条件,争取好一点的福利。例如,给下岗人员上养老保险,使他们今后生活有保障。再如,公司领导在夏天炎热的季节给职工送去防暑降温用品、八月十五给职工送去奖金及月饼、“三.八”妇女节给女职工送去小礼品等。人性化的管理使下岗人员感受到了温暖,找回了自己的位置,也留住了下岗人员的心。
三、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对策
1、物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
当前,人们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对它所起到的作用还没有完全体验到。因此,应加大对物业管理的宣传力度,逐步使用户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信赖、相互依存的关系,让人们了解物业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把先进的住宅管理理念引进千家万户,同时进一步搞好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服务,让业主们住的安心舒心,使服务、收费很好的链接,形成良性循环。
2、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等多种方式,提高物业公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修养,使物业管理公司进一步走向成熟。调查显示:天津市的部分物业管理人员不同层次地进行过专业培训,但仍然存在着服务态度不好,专业技术不过硬,文化素质偏低的现象。这就需要经常不断地培训物业管理人员,逐步地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以提高用户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起到相互理解,互惠互利的作用,共同促进天津市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
3、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企业应进一步创新思维,制定有利于企业加快发展的经营策略,在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文化品位上下功夫,把企业做大做强。首先,要广开渠道,在扩大服务范围上下功夫,逐步开展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包括钟点工、送煤气、修理家电、代接送小孩、代业主管理房屋以及负责小区的治安、设备租赁等业务,形成一个好的物业经营服务机制,开拓物业经营市场,使人们逐步认识到经营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另外,随着我国进入老龄社会对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也将成为物业服务的重点。第二,把服务作为企业品牌推向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在扩大项目的同时,更应重视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企业向专业化、高层次方向发展。第三,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品位,发挥营造社区文化、引导消费的作用。应建立必要的文教娱乐设施,引导社区健康文化生活,营造社区欢乐、祥和、文明的氛围,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住宅小区调研报告篇2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市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我们对__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物业企业现状
我市物业管理从 年前后开始起步,至今发展仅 年时间。据调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24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10家,从业人员367余人。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的3家,从业人员约32人。
(二)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4个,物业管理面积239.1万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指20__年后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共有16个,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1.2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国际现代城住宅小区获得__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 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是20__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共18个,房屋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0.85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足50%。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20__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资金1372.79万余元。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__年底,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61.9%的小区在业主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50%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62.5%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物业管理行政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道、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有关职能的划分,物业管理涉及国土、住建、民政、城管、物价、公安、工商、供水、供电、质检、通信、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20__年以来,我市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房管局也出台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 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我市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平均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建筑面积仅7万平方米,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也不足10万平方米,由于管理项目较小,管理规模不大,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市24家物业企业的34个项目,有31个项目亏损,几个项目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仅1200元/月,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且没有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较大一部分业主来自农村,对物业管理概念不深,对物业服务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这一新生社会产物。三是建设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
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
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共用设施设备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
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
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
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
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
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
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市开发企业下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资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水平低, 基础设施设备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为已办理了房产证的业主,他们不愿意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财政局、房管局指定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上交给房管局,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导致成立后,作用发挥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_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_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市看,缺乏一个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数小区业主将车库用于住房或经营,接通水、气等,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水、气主管部门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但作为房屋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我市专业物业公司只占37.5%,开发商下属企业占54.1%,外聘服务企业占12.5%。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我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房管、公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新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联动的社区服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经理在社区居委会党组任职,社区居委会干部义务担任物业公司总监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小区中设立社区便民服务部,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业主投诉和日常生活事务,业主委员会定期值日,社区居委会配备专门的物管员,落实好相关的经费。共同帮助物业公司调解纠纷,协调矛盾,特别是解决公共服务、户籍、计生、社保、民政、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民政、公安、计生、社保、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电、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在物业企业代业主办理日常生活事务时,职能部门应提供便民服务通道。业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提供该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业主们慢慢地认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这一级组织,渐渐地接受物业这一行业,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同时,启动职能部门领导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高部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政企联动的小区管理社区化机制。具体步骤上,可选择城区建筑面积较大、入住率较高的小区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期稳步推进。
2、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从房屋预售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开发建设企业承担。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启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3、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另外,物业纠纷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质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区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加强管理,在物业承接查验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房屋质量和设施设备配套关,为物业管理奠定硬件基础。
住宅小区调研报告篇3
调研时间:
xx月xx日
调研地点:
武汉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银湖翡翠、万科四季花城
调研成员:
xx
调研对象:
小区的总体规划结构、周围环境、道路系统、出入口的设置、小区环境设计、景观绿地系统、建筑风格、公共服务设施、停车系统等。
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是一项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它远远超过了单纯的工程技术的范畴。而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心理,行为等领域。居住小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居住小区规划建设的好坏直接反映了该城市的城市化水平。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延续。它的存在于运行离不开所在的城市,而人又是居住的主体,所以居住区规划设计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物为人用”的观点,切实解决居民的各种生活需求。
为了对小区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我们根据学校周边小区的分布情况,我们选择了离学校不远的武汉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万科四季花城和银湖翡翠这两个小区进行调研,调研报告以高尔夫城市花园与银湖翡翠为例。武汉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与银湖翡翠各路相对,这二者都享受天然湖景,无限亲近优质水源,感应自然原生态。湖,是性灵的熏染、美妙生活的陪衬。邻湖而居,成就众多浪漫而闲雅的幸福家庭。三个小区的园林设计,契合“美学、功能、生态”的景观设计理念,呈现社区不同层次、角度的园景,结合文景和谐的设计理念,依循天然湖水,营造湖水、静水、流水、溪水、叠水、泉水贯穿社区的人性化水景氛围。
武汉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
武汉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位于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8号,其业务类型有9栋高层、29栋高层、16套联排别墅和134套叠加别墅。
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所处的地理位置本身就是一个大景观,它和银湖翡翠、万科四季花城共用银河,使得住户能够生活在空气宜人环境优美的山水之边。直达航空港、火车站、cbd商务中心仅20分钟。依原地地貌的"湖景高尔夫"环境优势,倡导临水而居的生态居住方式。园林景观最出彩的是中心音乐喷泉广场,这一景点是整个小区的点睛之景,围绕那星光闪耀的广场,两岸的水景、看台、树林、栈道,环环相扣,彼此相连,不仅将那秀雅的景色送入各个住宅,也将湖水的灵魂注入小区的四下里,使小区更增强了聚合的力量。
高尔夫城市花园正在凭借其开阔的国际视野,凭借着这绝无仅有的生态资源,通过细致的建筑语言,潜心为成功人士打造最值得珍藏的居住场所。
小区内外沿用传统的围栏式风格,但在围栏上有呈现围墙状的绿色植物,使小区形成了既与外部隔离,又与外部联通的形式,其内的绿化做的更是流畅婉约。
该小区的内部景观的设计颇为经典,除车行道外,几乎所有的组团都是直接坐落在绿地之上,宅间绿化并没有严格的界限,这样的安排使小区的绿化率增加了不少,且有漫步其间回到自然之中的韵味。小区内的树木种植面积之多,冬季时枯枝苍健有力,夏季时绿叶郁郁葱葱,中心的水景虽然面积不大,但也有颇有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南北向流淌的小溪,蜿蜒着消失在一片人工浅滩石里,而沿着小溪向上,是一个中心广场,从这个广场向着不远处因为营造停车而在原本较高的地势上进一步垫高而成的绿意葱葱的小山丘延伸,自然形成了极好的视觉效果和景观效果。
小区康乐设施设置都较为合理,服务的半径也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且在儿童玩耍区采用质地软的铺地,踩上去很舒服,处处透着人性化。景观是城市园林景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住区景观设计是指住宅建筑外环境景观设计,由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构成。居住区的优美景观环境,不仅直接提高人们的居住生活质量,还能消除都市的喧嚣,松弛神经安抚情绪,从而有利于居住者的身心健康,进而从整体上可提高城市环境的景观质量。为了充分取得景观效果,景观上除保留原规划中湖岸线的规划思想,将景观设计为早晚休闲、运动的亲水公园,同时赋予这个公园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的功能。小区内部的水系呈点线面结合的布置模式,丰富景观资源,提升景观价值,并均衡整个小区的景观特征。各种精致的环境小品随处可见,环境相当的怡人。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停车位对于居家来说越来越重要。作为具有人文性的居住园区,停车位的数量、人行道与车道的恰当分离是必然的。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设计了完善的人车分流体系。光是地下车库,车位的配备率就蛮高,再加上地上部分的车位,整个小区的车有足够的停车位。高尔夫城市花园外部设有综合商场、幼稚园、滨湖商业街,社区将社区入口处的滨湖大道开辟成专门商业街,设有大型超市、多功能综合商场、高级食肆、银行、spa等,体会购物、休闲乐趣,网点分布合理,饮食、服饰、休闲形成一条龙服务布局。社区內将有重点中小学在此设的分部、幼儿园等基础教育单位,给社区內幼年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安排区内穿梭巴士,区外专线大巴,为客户提供最便利的交通连接。社区内还将提供篮球场、网球场、缓跑径等运动场所以及滨湖咖啡座、休闲景观路,为区内居民提供足不出户但却丰富多彩的娱乐休闲场所。
高尔夫城市花园的交通系统完善,通往小区的主路,中间用绿化将进出的车流隔开,交通流畅不堵塞,小区大门的设计,又将人流与车流分开,便于管理与交通安全的保障。
在前面已经提到,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的业务类型有9栋高层、29栋高层、16套联排别墅和134套叠加别墅,多种不同类型的建筑,是小区的规划丰富多彩,小区内部的道路虽错综复杂,但井然有序,小区的住房呈发射状分布在小区内,由各条道路相互连通,予以小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路径。
住宅小区调研报告篇4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已日益成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基本社会单元。在这个社会单元中,是以居民的自治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基本特征。小区自治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社会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作为以“市民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市民组织的发展完善,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与否的极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区自治管理的状况和能力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作为首善之区的区,不仅是全国最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区之一,也是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城区之一,因此,更应该努力关注这些来自社区的基本的社会治理问题。
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城市小区的自治管理还相当不完善,其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业主大会发起组织机制缺乏。就区而言,几乎没有一个小区召集过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和规范的书面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能力欠缺。目前,区范围的小区中,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正常的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业主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选举产生和发起组织的程序,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使得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委员会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收费问题、帐目管理问题,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业主监督制度。
(五)业主对自治管理缺乏热情与信心,加剧了业主呈一盘散沙的状况,意见难统一、不团结、不配合,使得业主自治实际处于被悬置的状况。
以上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小区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业主的社会参与热情受到伤害,不满情绪却有增无减,不仅造成了小区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的各种矛盾,还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被不法占用、改作他用和损毁,造成小区环境、形象和质量指标的严重下滑。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区城市建设速度较快,新建小区比较多,新建小区的设计规划要求也比较高,有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绿地等要求。同时,小区治安、防盗等安全管理问题,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使用问题,以及小区里面摆摊设点经营问题,也为小区居民们普遍重视和关注,并直接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对小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区的管理成为我们社会管理中,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小区管理水平和状况,成为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纵观目前小区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管理不完善,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纵观其原因在于:
(一)管理思路上,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关系中,存在着强调以物业管理企业为核心,业主自治管理机制为辅助的问题
首先,在由传统的房管理念发展为住宅私有化后所出现的专业化、企业化、服务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过程中,人们并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的观念,而把现代物业管理当成传统传统房管模式的延续。从而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模式设计上,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以物业管理为核心。
其次,在实践中,由于目前的小区业主相对松散,彼此不熟,业主大会的召集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不明,使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实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便成为小区管理的中心和主宰。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集,业主委员会也由于自身地位和组织机制的松散,且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又大多是兼职、义务工作,因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相反,物业管理企业却往往利用其完善的企业法律组织行为和较复杂的背景,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受广大业主聘用,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法律本质,反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大业主的管理者。
再次,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都更多的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出发考虑问题,而很少从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和维护广大业主的选择性角度考虑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存在严重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既体现了对广大业主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直接决定着业主委员会能否真实代表业主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过程中能否主动发挥作用的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机制或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选举产生,或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选举产生。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是一种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这两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就难以将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与业主的权利真正剥离,很难保证其公平、合理。
在目前选举方式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仅难以获得广大业主的信任,也使得广大业主逐渐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丧失信心,这是目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广大业主参选率不高,参选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占八成多的小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信心的,同样有超过八成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热心和不能认真对待。
这一状况还导致了广大业主对维护自身在小区中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和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机构的不信任,以及对利益代表机构产生的无奈选择之间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得广大小区业主逐渐对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意识日趋淡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恰当上扬。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事已关己、高高跳起。甚至目前不少小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被划、被砸的现象,皆由这种矛盾引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增加收费,把很多公共场所,甚至绿地作停车之用,而一些业主既不能有效发表意见,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就采取类似手段以泄心中不满。
(三)小区的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脱节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路基本是建立在以物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而忽视了小区自治管理的社会性和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在这样的认识思路下,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机制的实践,也都是建立在以对不动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上的,其工作指导单位归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而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务上也受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使得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其合理的社会性要求。
事实上,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以小区为单位的,包括对人管理和对物管理在内的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但是,目前小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恰恰是相脱节的。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社区管理无法介入其中,也无法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所存在的松散性、非常设性的弊端却又得不到和小区管理最为密切的社区管理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小区自治管理长期处于一种涣散、低效和无力的状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自治管理作用,也不能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使得很多问题难以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调查中,不仅绝大部分居民迫切希望社区组织能够在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中发挥作用,支持和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工作,以有效改变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名存实亡和组织无力的涣散状况,而社区组织也普遍认为由社区组织指导、支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既能够有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也能更好的发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
三、建议
(一)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应调整为不同机构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决定了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利益对立性。因此,只有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机关分属于不同的行政主体,才能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调整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正常、平等的工作关系。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管理者,既可以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因此,为有效解决目前小区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将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由现在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调整为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尽快施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在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
在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努力下,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社区之一。在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和谐社区的工作中,小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状况的改善,无疑应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小康型社区体系的必由之路。建立街道委托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既能够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有力、便捷的工作指导,也能够有力地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更能够将小区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地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的作用,取得社区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托代理的管理制度。
目前,业主委员会由于多为兼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难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责任难以落实,这往往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的低下,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能力不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制衡性显得软弱。为此,从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提升广大业主主人意识和社会管理意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组织性和法律服务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志。
住宅小区调研报告篇5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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