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书面表达,是执行一项计划的文字参考,为了详细记录下我们的调研过程,一定要认真写调研报告,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工程险调研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险调研报告篇1
一、社会调查概况
1、调查对象: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业务办公楼、演员招待所工程
2、调查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28日
3、调查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与平江道交口处
4、调查内容:主体施工期间的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部工程
5、调查方式:
(1)内业: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细则相关分部资料,检查相关分部质量保证资料;
(2)外业:随同监理、旁站人员进行相关分部的现场实物检查。
二、调查对象概况
1、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业务办公楼、演员招待所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与平江道交口处
(3)建设单位:天津市青年京剧团
(4)设计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5)施工单位:
(6)监理单位:
(7)承包范围:基础、土建、暖通、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楼宇对讲、电梯、消防管件预埋及各种管线预留、预埋。
(8)现场状况:建设用地东、南两侧邻城市次干道,交通便捷,施工场地地势平坦开阔,市政条件良好。
2、建筑设计概况:
(1)建筑功能:
业务办公楼:首层布置舞美设计、制作、存放用房,二层布置大排练厅和演员休息、洗浴用房,三层布置小排练厅、吊嗓室和乐队练功房,四层布置剧团会议室;
演员招待所:招待所主要是解决剧场演出演员的住宿要求,规模按国内常见演出团体的人数确定,共102—120床,首层为餐饮配套用房,二—四层为演员住宿,以双人间为主。
(2)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2680m2
(3)建筑高度:建筑总高度18m
(4)其它(无障碍设计):工程基地中人行通道均进行无障碍设计,停车场设四个残疾人车位,并靠近残疾人入口,剧场和招待所入口设无障碍坡道,观众席设四个轮椅席位,剧场首层靠近轮椅席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售票处设残疾人专用售票口。
3、结构设计概况:
(1)结构形式:框架、剧场局部为钢结构
(2)抗震设防烈度:7度
(3)抗震等级:剧场部分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构造措施为一级),办公楼、招待所部分抗震等级为三级。
三、调查内容报告
由于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部工程涉及的技术、施工内容较多,不可能逐一进行调查、分析,所以根据小组分工侧重点和所学专业知识,对重点、关键控制环节、容易忽视问题进行调查,结合翻阅相关资料,对所调查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同志们的帮助指导下提出了部分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法,现按类别分述如下。
(一)钢筋分部
1、柱子外伸钢筋错位:
(1)现象:下柱外伸钢筋从柱顶甩出,由于位置偏离设计要求过大,与上柱钢筋搭接不上。
(2)原因分析:钢筋安装后虽已自检合格,但由于固定钢筋措施不可靠,发生变位;浇筑混凝土时被振捣器或其它操作机具碰歪撞斜,没有及时校正。
(3)预防措施:
①在外伸部分加一道临时箍筋,按图纸位置安好,然后用样板、铁卡或木方卡好固定,浇筑混凝土前再复查一遍,如发生位移,则应校正后再浇筑混凝土;
②注意浇筑操作,尽量不碰钢筋,浇筑过程中由专人随时检查,及时校正。
(4)治理方法:在靠紧搭接不可能时,仍应使上柱钢筋保持设计位置,并采取垫筋焊接联系。
2、绑扎节点松扣:
(1)现象:搬移钢筋骨架时,绑扎节点松扣,或浇筑混凝土时绑扣松脱。
(2)原因分析:绑扎铁丝太硬或粗细不适当;绑扣形式不正确。
(3)预防措施:
①一般采用20~22号铁丝作为绑线:绑扎直径12毫米以下钢筋宜用22号铁丝,绑扎直径12~15毫米钢筋宜用20号铁丝,绑扎梁、柱等直径较粗的钢筋可用双根22号铁丝,也可利用废钢丝绳烧软后破开钢丝充当绑线;
②绑扎时要尽量选用不易松脱的绑扣形式:如绑平板钢筋网时,除了绑扣相互间成八字形外,还应加一些十字花扣,钢筋转角处要采用兜扣并加缠,对竖立的钢筋网,除了十字花扣外,也要适当加缠。
(4)治理方法:将节点松扣处重新绑牢。
(1)现象:结构或构件拆模时发现混凝土表面有钢筋露出。
(2)原因分析:保护层垫块垫的太稀或脱落;由于钢筋成型尺寸不准确,或钢筋骨架绑扎不当,造成骨架外形尺寸偏大,局部抵触模板;振捣混凝土时,振捣器撞击钢筋,使钢筋移位或引起绑扣松散。
(3)预防措施:
①保护层垫块垫的适量可靠,规格应适当,避免因规格过大造成结构上部或另一侧钢筋保护层减小而露筋;
②为使保护层厚度准确,应用铁丝将钢筋骨架拉向模板,将垫块挤牢;
③严格检查钢筋的成型尺寸;
④模外绑扎钢筋骨架时,要控制好它的外形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4)治理方法:范围不大的轻微露筋可用灰浆堵抹;露筋部位附近混凝土出现麻点的,应沿周围敲开或凿掉,直至看不见孔眼为止,然后用砂浆抹平;为保护修复灰浆或砂浆与原混凝土接合可靠,原混凝土面要用水冲洗、用铁刷子刷净,使表面没有粉层、砂粒或残渣,并在表面保持湿润的情况下修补;重要受力部位的露筋应经过技术鉴定后,采取措施补救。
(二)模板分部
1、梁模板缺陷:
(1)现象: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下挠;梁侧模炸模(模板崩坍);拆模后发现梁身侧面有水平裂缝、掉角、表面毛糙;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
(2)原因分析:
①模板支设未校直撑牢;
②模板没有支撑在坚硬的地面上;
③梁底模板未起拱;
④固定梁侧模板木带(夹条木)未钉牢;
⑤采用容易变形的材料制作模板,混凝土浇筑后变形较大,易使混凝土产生裂缝、掉角和表面毛糙;
⑥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后吸水膨胀,事先未留有空隙。
(3)预防措施:
①支梁模时应遵守边模包底模的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应考虑梁模板吸湿后长向膨胀的影响,下料尺寸一般应略为缩短,使混凝土浇筑后不致嵌入柱内;
②梁底支撑间距应能保证在混凝土重量和施工荷载作用下不产生变形,支撑底部如为泥土地面,应先认真夯实,铺放通长垫木,以确保支撑不沉陷;
③梁侧模及底模用料厚度,应根据梁的高度与宽度及通用尺寸进行配制,必须有足够的拼条、横档与夹条;
④梁侧模下口必须有夹条木,钉紧在支柱上,以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侧模下口不致炸模;
⑤梁侧模上口横档应用斜撑双面支撑在支柱顶部,如有楼板,则上口横档应放在板模搁栅下;
⑥梁模尽量不要采用容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如采用制作梁侧模,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充分用水浇透。
2、柱模板缺陷:
(1)现象:炸模,造成断面尺寸鼓出、漏浆、混凝土不密实或蜂窝麻面;偏斜,一排柱子不在同一轴线上;柱身扭曲。
(2)原因分析:
①柱箍不牢,或钉子被混凝土侧压力拔出;
②板缝不严密;
③成排柱子支模不跟线,不找方,钢筋偏移未扳正就套柱模;
④柱模未保护好,支模前已歪扭,未整修好就使用;
⑤模板一面松,一面紧;
⑥模板上有混凝土残渣,未很好清理,或拆模时间过早。
(3)预防措施:
①成排柱子支模前,应先在底部弹出通线,将柱子位置兜方找中;
②柱子支模前必须先校正钢筋位置;
③柱子底部应做小方盘模板,保证底部位置准确,同时留清扫口,以便清理柱内垃圾;
④成排柱模支撑时,应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各根柱模,柱距不大时,相互间应用剪刀撑及水平撑搭牢,柱距较大时,各柱单独拉四面斜撑,保证柱子位置准确;
⑤根据柱子断面的大小及高度,柱模外面每隔50~100厘米应加设牢固的柱箍,防治炸模;
⑥柱模制作,拼缝应拼严,门子板应根据柱宽采用适当厚度,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漏浆、不炸模、不产生外鼓;
⑦较高的柱子,应在模板中部一侧预留临时浇筑孔,以便浇筑混凝土,插入振动棒,当混凝土浇筑捣临时孔口处,即应封闭牢固。
3、板模板缺陷:
(1)现象:板中部下挠;板底混凝土面不平;梁边模嵌入梁内不易拆除。
(2)原因分析:
①板搁栅用料较小,造成挠度过大;
②板下支撑底部不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荷载不断增加,基础下沉,板模下挠;
③板底模板不平,混凝土接触面平整度超过允许偏差;
④将板模铺钉在梁侧模上,甚至略伸入梁模内,浇筑混凝土后,板模吸水膨胀,梁模也略有外胀,造成边缘一块模板嵌牢在混凝土内。
(3)预防措施:
①楼板板模的厚度要一致,搁栅用料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搁栅面要平整;
②支撑材料应有足够强度,前后左右相互搭牢,支撑如撑在软土地上,必须将地面预先夯实,并铺设通长垫木,必要时垫木下再加垫横板,以增加支撑在地面上的接触面,保证在混凝土重量作用下不发生下沉;
③板模与梁模连接处,板模应拼铺到梁侧模外口齐平,避免模板嵌入梁混凝土内,以便于拆除;
④板模应按规定起拱。
(三)混凝土分部
1、表面损伤——麻面:
(1)现象:混凝土表面局部缺浆粗糙,或有许多小凹坑,但无钢筋外露。
(2)原因分析:
①模板表面粗糙或清理不干净,粘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拆模时混凝土表面被粘损,出现麻面;
②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没有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浇筑混凝土时,与模板接触部分的混凝土,水分被模板吸去,致使混凝土表面失水过多,出现麻面;
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或局部漏刷,拆模时混凝土表面粘结模板,引起麻面;
④模板接缝拼装不严密,浇筑混凝土时缝隙漏浆,混凝土表面沿模板缝位置出现麻面;
⑤混凝土振捣不密实,混凝土中的气泡未排出,一部分气泡停留在模板表面,形成麻点。
(3)预防措施:
①模板表面清理干净,不得粘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
②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应用清水充分湿润,清洗干净,不留积水,使模板缝隙拼接严密,如有缝隙,应用油毡条、塑料条、纤维板或水泥砂浆等堵严,防止漏浆;
③模板脱模剂要涂刷均匀,不得漏刷;
④混凝土必须按操作规程分层均匀振捣密实,严防漏振;每层混凝土均应振捣至气泡排除为止。
(4)治理方法:麻面主要影响混凝土外观,对于表面不再装饰的部位应加以修补,即将麻面部位用清水刷洗,充分湿润后用水泥素浆或1:2水泥砂浆抹平。
2、表面损伤——蜂窝:
(1)现象:混凝土局部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出现空隙,形成蜂窝状的孔洞。
(2)原因分析:
①混凝土配合比不准确,或砂、石、水泥材料计量错误,或加水量不准,造成砂浆少石子多;
②混凝土搅拌时间短,没有拌合均匀,混凝土和易性差,振捣不密实;
③未按操作规程浇筑混凝土,下料不当,使石子集中,振不出水泥浆,造成混凝土离析;
④混凝土一次下料过多,没有分段分层浇筑,振捣不实或下料与振捣配合不好,未及振捣又下料,因漏振而造成蜂窝;
⑤模板孔隙未堵好,或模板支设不牢固,振捣混凝土时模板移位,造成严重漏浆或墙体烂根,形成蜂窝。
(3)预防措施:
①混凝土搅拌时严格控制配合比,经常检查,保证材料计量准确;
②混凝土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
③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米,浇筑楼板混凝土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1米,如超过上述高度,要采取串筒、溜槽等措施下料;
④混凝土的振捣应分层捣固;
⑤捣实混凝土拌合物时,插入式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器至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振捣器有效作用半径的1/2,为保证上下层混凝土结合良好,振捣棒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厘米,平板振捣器在相邻两段之间应搭接振捣3~5厘米;
⑥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掌握好每点的振捣时间,合适的振捣时间可由下列现象来判断: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再出现气泡,混凝土表面出浆呈水平状态,并将模板边角填满充实;
⑦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堵缝等情况,如果发现有模板走动,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4)治理方法:混凝土有小蜂窝,可先用水冲洗干净,然后用1:2或1:2.5水泥砂浆修补,如果是大蜂窝,则先将松动的石子和突出颗粒剔除,尽量剔成喇叭口,外边大些,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湿透,再用高一级标号的豆石混凝土捣实,加强养护。
3、板面不平整:
(1)现象:混凝土板厚薄不一致,表面不平整。
(2)原因分析:
①混凝土梁板同时浇筑,有时只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用铁锹拍平,使混凝土板厚控制不准,表面有锹印,粗糙不平;
②混凝土未达到一定强度就上人操作或运料,使板面出现凹坑和印迹;
③模板支柱没有支撑在坚硬的地基上,垫板支撑面不足,以致在浇筑混凝土时或混凝土早期养护时发生下沉。
(3)预防措施:
①浇筑混凝土板应采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其有效振动深度约20~30厘米,大面积混凝土应分段振捣,相邻两段之间应搭接振捣3~5厘米;
②控制混凝土板浇筑厚度,除在模板四周弹墨线外,还可用钢筋或木料做成与板厚相同的标志,放在浇筑地点,随浇筑随移动,以保持板面的水平;
③混凝土浇筑后12小时以内,应进行覆盖浇水养护(如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工程险调研报告篇2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前山片区,起于石路,止于**区人民医院,全长610米,路幅宽24米,为双向4车道。工程总投资9342万元,其中建安费335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420万元,其它费用571万元。该工程于2019年3月4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建设单位是珠**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用地范围内共涉及**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前山供销社、嘉远世纪酒店等征拆对象20户,建筑物面积共5621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建筑物3736平方米,临时建筑物1885平方米。
一、征地拆迁进展情况
兰埔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于20xx年1月9日完成房屋征收公告、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手续,20xx年1月13日完成了用地范围内20户征拆对象的测量工作。目前,已出测绘成果报告书14户,尚有6户未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于2019年底报市政府,因市财政等部门对方案存在异议,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修改,待报市政府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调地问题未及时解决。
1.**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用地、前山供销社用地的调地问题,市规划、国土部门至今未有明确方案。
2.粮油食品公司用地(兰埔路西北侧,锦峰苑西南侧)4389平方米,现有砖瓦结构平房2178平方米。据粮油公司反映,该地块早已调地,地块上青苗及附着物未补偿。但经国土部门调查,未能提供调地相关证明材料。
3.前山供销社用地和手工联社用地重叠。在前山供销社1178平方米用地上,包含前山手工联社250平方米用地,且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前山手工联社前身为修理单车、手表、补衣等行业组成的手工业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市二轻局,改制后成为独立单位,现有职工6人,退休工人16人,在前山澣林苑小区内办公。
(二)补偿方案一直未明确。如**市311所(国家安全局)房屋、张军才房屋、前山供销社房屋、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块的青苗及附着物、廖清华房屋及部队军用光缆迁移费用的补偿问题一直未明确。
(三)路线方案不够科学。现在的道路路线方案用地存在较多的征地拆迁问题,遇到的阻力非常大,工作推进困难,路线选择还存在可优化的空间。
三、其它问题
(一)兰埔路交逸仙路南侧用地情况。经调查,该地块使用者为市二建公司前山施工队(现已改制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刘立平),用地总面积48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宅基面积2586平方米,建筑面积3242平方米,已列入前山村c区城中旧村改造范围。
(二)嘉远世纪酒店用地红线情况。嘉远世纪酒店(原八一酒店)用地单位为军区接待处。经与市规划设计院核实,该用地红线与兰埔路规划用地红线吻合,酒店门前停车场用地占用了兰埔路规划用地。
(三)区人民医院门前路中间房屋情况。该房屋属于夏村旧村改造范围,户主为殷创荣,房屋面积约120平方米,要求补偿商铺面积60平方米,回迁房90平方米,现正在协商谈判,若协商不成将申请司法部门强拆。该房屋不在本次兰埔路建设范围,但会影响兰埔路第二期建设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协调市规划部门,适当调整道路路线方案。
二是继续加大对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力度,协调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力争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前山供销社和**市赋衡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收地、调地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前山街道、城管和国土执法等单位,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沿线各类违章建筑清拆工作。
四是跟进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情况,待市政府批准后,立即依法开展房屋、青苗和附着物的评估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工程险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我县在中央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有许多建设项目开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有力地拉动了户县经济增长,特别是不少较大的民生项目既为群众带来了诸多实惠,也为创建文明、和谐户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我们在检查中,也发现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土地使用、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及基建财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交通、城建部门道路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施工;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新建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目前没有任何土地手续;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把建设用地从农户手中取得后随即开工建设。
(二)勘察设计违纪违规乱象多。检查发现有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方案未经上级专业机构审查认证就施工;有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聘请的设计单位无资质,致使勘察设计定点出现了不到位的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延误了工期;有的投资五六百万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竟然与个人签订设计合同;有的单位为了争取建设项目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先自行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而一旦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就难免为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因设计不周出现变更多、现场签证多的隐患。由此出现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的情况。
(三)招投标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只是仅施工项进行了招标,而对已达到招标条件的设计、监理项目未进行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漏报项目减少投资规模,致使结算价比中标价高出许多;有的建设单位以抢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为由,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自己内部研究选定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未招标。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而发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未按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有的代理机构因利益关系甚至成了招标人的代言人;有的专家评委八面玲珑,与代理机构关系密切,也看招标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有的施工企业招投标时采取低价投标的策略,而一旦中标,就在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部分施工企业之间相互出借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转包、分包。
(四)质量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漏洞。1、未办理规划许可就开工建设。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擅自调整建设内容。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这种情况发生在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上。有的项目甚至竣工了建设单位也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3、监理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有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就上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两人组成;有的监理人员还是一马双挂印,兼了两个甚至三个工地的监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总监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监理资料上的总监签名还是监理人员代签的;有的监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无会议记录。4、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服务,但是检查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从机关或者下属单位抽调的,由于筹建处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未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随意增加变更也未发现。此外,有的项目中标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还有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
(五)安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临时架设的电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资料;有的建设项目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六)财务收支不规范,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多。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现场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大额现金);有的建设单位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了施工方漏缴税款;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还迟迟未作财务决算;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直接付给施工方的项目部;有的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单据下未附三方签字的工程量清单。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
(八)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存在着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其中省市个别项目存在着应配套资金到位迟的现象。地方财政不少应配套的项目资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拨付时间一再拖延。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应配套的资金也未拨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九)超概算投资较为普遍。有的项目因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
二、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建设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扰乱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心存侥幸,刻意隐瞒,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频频发生。
(二)项目工期时间要求紧。有些工程项目是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项目,县上已公之于众,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不得讲任何条件,限期完成任务。这样以来,如果按正常渠道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那么在期限内就根本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不得不删繁就简,匆忙上马,违规施工。
(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与实际需要资金存在差距。检查发现不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质量差。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仅限于工程主体的完成,前期配套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资金相对较大,实际上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因此,项目建设前期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所需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很难筹措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宁可接受罚款,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如不少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目前所在地原来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再如有的项目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追究机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五)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隐蔽性高而现有监察监管技术力量薄弱。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场外一对一地进行,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也可以凭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轻易搪塞过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体量越来越多,建筑层越来越高,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关的执法力量不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薄弱,许多环节管理不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专业水平不高,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往往出现即使明知违法也没法查出的现象。
(六)管理力度弱化,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力不强。由于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主体是政府部门,建设事项又属于政府事项,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内部控制制约力度大大减弱,尤其是在客观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部门开绿灯,没有了制约监管项目运作单位就名正言顺省略、后置建设程序。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用地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征地拆迁难度大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还影响了地方的对外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通过仅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纠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减少和彻底纠正,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民心工程"体现民意、实事工程体现实效、放心工程让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要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会议、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能力。
(二)加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力度。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审批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审批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基本建设程序无缝隙管理体系,杜绝因管理断点而形成漏洞。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新方式、完善举措,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采取过硬措施,真正解决征地折迁难题。灵活运用各种手段,除现金补偿和搬迁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实行土地换保障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要严格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条例规定,及早做好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让受影响的项目早日建设完工;对肆意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
(四)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投资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针对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既要加大检查力度,还要加强沟通协作,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要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上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业务规范、监督关口前移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一批覆盖全局、配套完备、规范性强、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从根源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惠农利民项目,有关审批或监督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以求取得项目建设既合法合规,又进展顺利如期完成的双赢局面。
(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凡政府投资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跟踪审计。
(七)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针对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再搞下不为例,要分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出现的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区别对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险调研报告篇4
一、调研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决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因素,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行业企业对建筑工程技术相关岗位人才需求的侧重点,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职业岗位对该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的素质要求等,进而为编制20xx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一手资料调查和二手资料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手资料的调查主要是专业教师通过走访行业企业,对企业专家进行访谈,企业专家填写调查问卷,通过调研结果的整理得出调研结论。
二手资料的调查主要通过网络调查和电话调查方法。网络调查主要是通过向被调查企业发调查问卷电子邮件,通过回收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分析,电话调查主要是专业教师给被调查企业专家打电话,了解调查问题。同时通过网络调查行业企业相关动态资料,为调查结论的分析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三、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主要由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部分任课教师进行。首先在4月初确定调研目标,然后依据调研目标设计调查问卷,4月中旬依据调研目标和调查内容确定调查企业,然后通过网络、电话展开二手资料调查,4月28日-30日三天,参与调研的教师实地走访被调查企业,5月整理调查资料,总结调查结论,撰写调研报告。
四、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被调查样本包括秦皇岛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正源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发出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份,结合网络二手资料的调查,调查结果分析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对应的工作岗位群
通过二手资料的调查和与被调查企业的访谈,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对应的岗位群包括施工技术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工程监理、钢结构详图设计等。通过毕业生的了解,大部分学生从事的岗位均为以上岗位。
2.近3年内职业岗位对高职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
(1)需求人数
近3年内职业岗位对高职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75%的企业专家认为其所在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是1-3人,15%认为是4-6人,5%认为是6-10人,5%认为是更多。
(2)需求变化趋势
人才需求变化趋势40%的企业专家认为呈上升趋势,35%的企业专家认为呈下降趋势,25%的企业专家认为不变。
(3)薪酬标准
70%的企业专家认为将来岗位的薪酬标准在20xx-3000元/月,20%的企业专家认为在1000-20xx元/月之间,5%的企业认为1000-20xx元/月,5%的企业认为在1000元以下。
3.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
100%的企业专家认为建筑工程技术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更多薪酬1000元以下1000-20xx元5%5%15%近三年内职业岗位对高职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多人5%6-10人5%4-6人1-3人75%1-3人4-6人6-10人更多人需求变化趋势40%所占百分比20%系列10%系列1上升40%下降35%变化趋势无变化25%上升下降无变化薪酬标准20xx-3000元70%1000元以下1000-20xx元20xx-3000元更多薪酬施工技术、施工管理;80%的企业专家认为建筑工程技术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还应该包括质量检验、编制预算、资料管理、材料管理,50%的企业专家认为建筑工程技术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还应该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4.职业岗位对该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从调查结果看,就专业知识能力而言,企业专家认为学生应主要具备施工技术管理能力、编制预算的能力、工程资料整理能力,从核心能力而言学生应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沟通能力。 5.职业岗位对该专业学生需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
90%的企业专家认为建筑工程技术职业岗位学生需具备施工技术能力,75%的企业专家认为需具备资料整理能力,68%认为需具备预算编制能力。少数企业专家还对于学生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能力提出了要求。
6.职业岗位对该专业学生应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95%的企业专家认为你学生应具备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70%的企业专家认为学生应具备资料员证书,50%的企业专家认为学生应具备安全员证书,45%的企业专家认为学生应具备造价员资格证书,10%的专家认为学生应具备会计证。
7.关于该专业学生在培养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的建议此处调查主要是开放式问题的调查,综合专家的建议,关于该专业学生在培养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走上工作岗位需要一段时间的学习锻炼才能够适应工作任务的需求;
二是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较差,遇到新的问题不会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学生的沟通能力有待提高。
五、调研结论与建议
1.调研结论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对应的岗位群主要是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企业对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资料整理、施工项目管理与监督、编制预算,职业岗位对该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素质主要包括能进行施工技术指导、能进行施工项目资料整理、能进行预算软件操作、能编制预算等,职业岗位对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能力、施工技术的能力等,学生需要获取的资格证书主要是施工员证书、资料员证书、造价员证书、安全员证书等。
2.建议
此次调研是通过实际调查企业专家,结合二手资料调查进行的,调研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准确性,是专业编制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依据。根据调研结果,专业一方面在课程体系的设置方面应当重点考虑企业专家对职业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将企业专家普遍认为重要的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对应的课程设为专业核心课程,另一方面针对企业专家提出的学生实践能力差、自我学习能力差、沟通能力差的问题,专业应当引起重视,通过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课堂及课下团队合作与沟通等学习形式的开展,及教学方法上锻炼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来解决现阶段学生在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建议专业能够挖掘社会资源,开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能够在在校期间尽早接触企业实际,缩短学生与就业岗位之间的距离,加强学生就业的适应能力。
工程险调研报告篇5
一、围标、串标的基本概念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恶意串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对手,以达到某一利益相关者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是参与方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是利用不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一种危害极大的“诈标”行为。其根源是诚信缺失。
从广义上讲,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者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与围标者相互达成攻守同盟,在整个围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如,在某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同一个投标者挂靠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有时为全挂靠),并代替被挂靠者做出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靠者的名义进行投标。而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挂靠的行为则称为“陪标”。可见陪标与围标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陪标也是围标的一种现象。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一定的好处或利益互换。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的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从狭义上讲,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非正当合谋投标,也可称之为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行为。
狭义上的围标与串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两种类型,即围标加一般串标等同于广义上的串通投标。通常所说的串标也可理解为狭义串标。由此可见,广义上讲串标的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两者是包含关系。如果把串通投标作为主杆,则围标和狭义上的串标就是分枝。围标首先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围标是串标的发展和深化。
二、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在招投标中,某些投标人特别是“围标集团”,为了排挤其他投标人,干扰正常的竞价活动,私下串通,形成价格同盟,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
2、在分标段投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从而丧失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相约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邀请招标中,其结果使投标者之间已不存在竞争。有时招标人在利益分配不均时,也赞成投标人这样做。陪标人的“补偿费”一般是从中标人支付的高价中获取的。
4、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而被挂靠企业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挂靠企业承担。被挂靠企业主动为串通投标提供方便,从而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获得高额回报。通过挂靠,使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投标领域。
5、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并非危言耸听。20xx年4月26日,《中国建设报》报道了福建省专项整治串通投标的6种违法行为,其中,位列第6种的行为,便是“严厉打击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
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最低价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如:文字编排、文字内容、文字及数字错误等);
11、有知情人举报,投标人采取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属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的近亲属操纵投标或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或开标之前开启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并将资格预审或投标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
5、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一致为某一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进行诱导性提示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的;
7、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
8、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四、围标、串标的防治对策
(一)改革招标程序。全面推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建议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建议取消集中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明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以及招标人公布答疑的媒介和时间等。
(二)严格资质审查。如果实行投标报名,投标企业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等;法人委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要有法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还应严格核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证明、投标文件印章以及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的单位名称都必须完全一致。
(三)改变“三金”结转方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现金交付;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这样做可以增加串标企业的资金风险。
(四)推行低价中标。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不设标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布拦标价、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估算价或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件及商务条件的前提下,直接以最低报价中标。
(五)实行资格后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应尽可能采用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一律采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制法,所有符合预审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通过增加潜在投标人数量,加大串通投标的成本。
(六)严守保密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对投标企业报名情况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报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单位地址、资质高低、联系电话以及报名企业总数等。这样做是为了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串标范围,确定串标对象。
(七)强化专家管理。要不断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评标专家,围绕如何在评标中发现和界定围标串标行为进行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和评标技能。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八)推行电子招标。从国内招投标发展趋势看,实行电子招标是当务之急。电子招标的优势在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围标、串标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标人相互不知情,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只能依托自身的实力投标,可以充分实现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以大大降低招投标成本,有效减轻招投标各方的费用负担,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九)加强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应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尤其是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标后高价结算。对发现存在挂靠及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利用个人相关资质参与围标串标及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的,可以据情实行免责制。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还应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防治围标串标行为的管理平台,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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