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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1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3
1.工程名称: 于家务乡乡中心a01地块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08月 27日9:00
3.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4.事故级别:轻微伤害
5.事故详细经过:
装容器平稳着陆后,木工摘钩将保险卡环挂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够将容器内的扣件倒放出来,信号工在未观查清楚挂钩木工是否在安全距离,就指挥塔吊司机起吊从而造成将倒出来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体上,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没有造成过大伤害。
6.事故原因分析
信号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
7.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识差,本项目部根据本次
8.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3)加强安全防护巡查工作
4)当日在次集中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
5)经公司决定对本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决定对项目经理吴宝成处罚500元,对生产经理李志起处罚500元,对现场安全员侯友茹处罚500元,对劳务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对劳务队长处罚1000元, 违章指挥的信号工给予清场处理并给予处罚500元。对施工班组违章作业,给予处罚500元。
6)对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并且根据本案例再结合其他案例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绝对不能再发生类似不安全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自检,谁的责任谁承担,加强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把安全问题提高到议事日程上来确保本工程项目无安全事故。
11.参加调查人员:
xx有限责任公司于家务项目部
20xx年8月30日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2013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原因、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等)
2013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备注
调查方情况、参加调查的单位及情况、调查使用的设备。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3
(一)事故原因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在温州南站上道使用。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f2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雷击也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5829ag区段内停车。由于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导致其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7分40秒后才转为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5829闭塞分区。因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d3115次列车在
5829ag区段的占用状态信息,使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辖的5829闭塞分区及后续两个闭塞分区防护信号错误地显示绿灯,向d301次列车发送无车占用码,导致d301次列车驶向d3115次列车并发生追尾。上海铁路局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二)事故性质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三)事故暴露出各有关方面的主要问题。
1.通号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列控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
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研发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设计存在严重缺陷,设备故障后未导向安全。经事故调查组对采集驱动单元测试,以及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检测机构组成的联合测试组对列控中心主机和采集驱动板(pio板)软件进行测试,并经动车组实车模拟试验验证和反复分析论证,查明:从软件及系统设计看,温州南站使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保险管f2熔断后,采集驱动单元检测到采集电路出现故障,向列控中心主机发送故障信息,但未按故障导向安全原则处理采集到的信息,导致传送给主机的状态信息一直保持为故障前采集到的信息;列控中心主机收到故障信息后,仅把故障信息转发至监测维护终端,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继续接收采集驱动单元送来的故障前轨道占用信息,并依据故障前zui后时刻的采集状态信息控制信号显示及轨道电路。从硬件设计看,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pio采集电源仅有一路独立电源,未按规定采用两路独立电源设计,一旦电源失效,pio机柜中全部
pio板将失去采集电源,当列控中心保险管f2熔断后,造成采集驱动单元采集回路失去供电;两路输入采集来自一个源点,无法构成输入信息的安全比较。这两处硬件设计缺陷导致设备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具体问题如下:
(1)通号集团的问题。
通号集团履行合武线、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职责不力,未按照职责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列控中心设备。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对通号设计院的科研质量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集团领导及其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对通号设计院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科研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将中标的系统集成项目完全交由下属通号设计院等企业负责,监督管理缺失,对相关重点设备研发情况不跟踪、不过问,致使先后向合武、甬温铁路提供了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
(2)通号设计院的问题。
一是决定研发lkd1-t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不慎重。通号设计院领导在未全面了解lkd1-t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研发过程、进度的情况下,仅凭列控所负责人口头汇报,即同意启动升级平台研发工作。
二是对列控中心设备研发设计审查不严,未能发现设备存在的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发现列控中心设备的pio板未经评审的问题;管理和监督列控所的研发工作不力,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工作管理混乱、文档缺失等问题失察。
三是科研质量管理责任不落实,对下属企业列控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失控。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未对产品研发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管控,未能保证提供的信号产品达到故障导向安全的根本要求。
(3)通号设计院列控所的问题。
一是草率研发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武线建设合同约定的列控中心设备难以满足合肥站工程建设需要,以及现有lkd1-t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采集轨道电路继电器信息模块、pio板研发未完成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向通号设计院领导建议开发lkd1-t型列控中心设备升级平台(即后来定型使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
二是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工作管理混乱。未组织正式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设计团队,仅靠列控所有关负责人口头指派相关人员研发;对设备研发设计过程管理控制不严格,导致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编制、审核研发文档不规范,且部分文档缺失。
三是违反程序开展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工作。未对列控中心设备特别是pio板开展全面评审,也未进行单板故障测试,未能查出列控中心设备在故障情况下不能实现导向安全的严重设计缺陷。
2.铁道部及其相关司局(机构)在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上存在问题。
(1)铁道部的问题。
铁道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不认真,在铁路建设中抢工期、赶进度,片面追求工程建设速度,对安全重视不够,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不完善;铁路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工作管理不力,规章制度和标准不健全;设立的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和系统集成办公室,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造成集成办公室、项目组与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削弱了有关部门正常职能;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在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多个环节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总共在包括甬温线在内、广珠线、海南东环线的
58个车站、18个中继站使用,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铁道部于8月19日全面整改完毕);对上海铁路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规章制度、标准执行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
(2)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司局级机构)的问题。
一是对合宁、合武、甬温铁路客运专线列控中心设备招标投标工作审查把关不严。在铁路客运专线ctcs-2级列控系统相关技术标准不系统、不完整的情况下,草率对合宁、合武线列控设备定标选型,造成两线列控设备接口不统一,无法互联互通,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引发了合肥站、合武线列控中心设备型号的变更,导致后续一系列工作操作不规范;指导、协调甬温铁路招标时,审查同意在温州南站等18个车站招标采购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
二是跟踪督促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设计比选工作不力。在组织召开合宁铁路ctcs-2级列控系统集成方案研讨会议,要求合肥站按合宁铁路相同类型的列控中心设备进行设计比选后,跟踪督促不力,未发现通号设计院在合肥站进行列控中心设备换型的违规行为,对通号设计院在合肥站进行列控中心设备换型的违规行为失察。
三是推动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工作。运输局客专技术部推动科学技术司、运输局基础部对不具备技术审查条件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技术预审查,并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
(3)运输局基础部(司局级机构)的问题。
一是信号新产品上道使用管理存在漏洞。未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的信号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审查、试用和上道使用管理制度及办法,未对信号新产品评审、试用期间保证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特殊规定。
二是作为信号设备的业务主管部门,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审查把关不严。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审查资料不完善等情况下,会签同意科学技术司起草的技术预审查意见。
三是违规同意合武线全线改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组织召开合武铁路列控中心设备类型专题会议,有关人员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经过技术预审查及合肥站开通使用、尚未进行现场测试的情况下,未经严格试验、审查,草率同意合武全线改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
(4)科学技术司的问题。
一是未制定明确规范的技术审查规定。未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程序明确、内容具体、要求严格的有关技术审查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致使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技术审查无依据、不规范。
二是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了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在合宁线建设工期要求紧迫、有关司局催办和lkd2-t1列控中心设备在合肥站已经进场安装的情况下,根据通号设计院、合宁公司提交的ctcs-2级列控系统技术审查的申请,会同有关部门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了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
三是违规同意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试验和上道使用。会同运输局基础部、客运专线技术部印发文件,同意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客运专线工程现场试验和上道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系统功能。该文件印发上海等路局及相关单位参照实行,客观上对仅通过技术预审查的
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在甬温铁路上道使用提供了依据。
3.上海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安全和作业管理及故障处置上存在问题。
(1)上海铁路局的问题。
上海铁路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执行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不严不细,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力;相关单位(部门)安全管理不力,对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遵章守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上海铁路局有关负责人在事故抢险救援中指挥不妥当、处置不周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车务系统的问题。
一是调度所行车管理、应急处置不力。调度所列车调度员虽然不知道信号升级的情况,但未进一步了解电务人员维修下行三接近红光带情况和工务人员检查线路情况,未及时了解前行d3115次列车在下行三接近运行的详细情况,没有及时提醒d301次列车司机注意运行,违反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高速铁路调度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调度所值班负责人对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突发情况处置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对列车调度员没有及时提醒d301次列车司机的问题监控检查不力。
二是宁波车务段温州南站职工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行车组织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温州南站值班员在发现d3212发车时上行出站信号机故障关闭、发现ctc
终端显示与现场轨道电路占用状态不符等设备故障情况后,虽然不知道信号升级的情况,但未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行车簿填记标准》和《车机联控作业》的有关规定,没有及时与d301次列车执行车机联控;车站盯岗负责人在车站转为非常站控后,没有提醒行车室值班人员及时与区间运行列车有效执行车机联控。
三是宁波车务段对本单位和所属车站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及行车业务工作指导不到位,对温州南站执行车机联控作业规章、制度、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力。
四是运输处对调度所执行有关调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监督、检查、指导不力,对车务系统专业监督、检查不到位。
(3)电务系统的问题。
一是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和瓯海工区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力。电务值班人员虽然不知道信号升级的情况,但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得知出现轨道电路故障后,未对永嘉站至温州南站下行三接近、温州南站至瓯海站上行一离去轨道电路故障登记停用即进行检查确认,未经登记联系就对除5829ag之外的轨道电路设备进行插拔更换,违反了《铁路信号维护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场值班负责人对应急值守人员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
二是杭州电务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设备故障应急管理不力,对电务值班人员遵章守纪情况监管不到位。
三是电务处对电务系统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设备故障应急管理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对电务值班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4)工务系统的问题。
温州南线路工区有关人员未按照《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的规定,向列车调度员申请上道检查的调度命令,擅自打开防护网通道门上道检查作业,属于违规作业行为。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4
20xx年2月17日14时08分许,在同安区双富路与霞碧路十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与普通两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以区总工会、同安公安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道交办、祥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黄x芹,注册地址:仙游县鲤城道德幼儿园前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786917792m,注册资金:1500万人民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莆字350322000004号,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有效期至20xx年6月18日,事故车辆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为该公司车辆。
(二)事故车辆情况
1.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车辆品牌:解放牌,车辆型号:ca5250xxypk2l7t3ea80-3,发动机号:52334525,车辆识别代号:lfncrrkx2eac15071,总质量:25000kg,核定载质量:14565kg,出厂日期:20140616,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07月。机动车所有人: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道德幼儿园前七楼。机动车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强制险保单号:13021213901332409080、商业险保险单号:13021213901332408974。
2.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孙x林,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新厝仔里44号203室,当事人家属未提供该车保单。
(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韩x坤,性别:男,身份(驾驶)证号:4203221993xxxx6933,准驾车型:b2,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箭流铺村4组15号,系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韩坤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0mg/100ml。
2.孙x林,性别:男,身份(驾驶)证号:5129271977xxxx4999,准驾车型:d,住址:四川省仪陇县柳垭镇金贝坝村3组6号,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厦公交鉴(法病)字〔20xx〕53号〕,孙安林复核胸腹部受碰撞、车辆碾挤压等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胸腹部脏器损伤而死亡。
经委托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鉴字第368号),孙安林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正丙醇。
3.雷x良,性别:男,身份证号:3504241976xxxx20xx,住址:福建省宁化县曹坊乡上曹村马罗背2号,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厦公交鉴(法病)字〔20xx〕52号〕,雷福良符合头部、腹部、盆部、双下肢等处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多发性复合型损伤而死亡。
(四)事故车辆鉴定情况
1.车辆性能鉴定
(1)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灯光、转向和行车制动等安全系统性碰撞痕迹与安全状态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痕)字第33号〕。鉴定结果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右前转向灯、示廓灯的灯光装置损坏、缺失为陈旧痕迹,灯光安全状态不符合要求;转向系、制动系的安全状态均符合要求。
(2)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灯光、转向和行车制动等安全系统性碰撞痕迹与安全状态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痕)字第34号〕。鉴定结果为: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灯光系、转向系和制动系的安全状态均符合要求。
2.车辆速度鉴定
(1)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速)字第21号〕,鉴定结果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11km/h。
(2)经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闽发展司鉴所〔20xx〕痕鉴(速)字第22号〕,鉴定结果为: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22km/h。
3.车辆载重情况
经调查: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核定载重量14.565吨,事发时车载零担日用品及服饰6.5吨,未超载运输。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同安区双富路与霞碧路交叉路口;双富路呈南北走向,南往集安路,北往霞辉路,双向两车道分向式通行道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道路中心施划单虚线;霞碧路呈东西走向,东往同集路,西往西洪塘村方向,双向两车道,道路两侧施画两排临时停车位;事故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水泥路面,干燥;双富路由南往北方向限速20km/h。该路段路权单位为同安区市政园林局,日常管养单位为同安城建公司。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2月17日14时08分许,韩x坤驾驶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沿同安区祥平街道双富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时,与沿双富路由南往北直行进入路口由孙安林驾驶载乘员雷x良的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后,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碾压倒地的孙x林和雷x良,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孙安林和雷福良当场死亡的损害后果。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安交警大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固定现场相关证据。20xx年3月21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3502121202200000341号),认定韩x坤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与2名死者家属尚未达成赔偿协议。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死亡人员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
1.孙x林,本事故中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本事故中死亡。
2.雷x良,本事故中系闽d98d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在本事故中死亡。
(二)经济损失
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与2名死者家属尚未达成赔偿协议。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韩坤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货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且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有关规定,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的发生起根本性作用。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公司虽有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但尚未完全到位。表现为: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韩x坤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所驾驶车辆右前转向灯、示廓灯的灯光装置损坏、缺失,灯光安全状态不符合要求,未能及时处置。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般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韩x坤,闽b33768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货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行驶至对向车道后再进入路口右转弯,且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建议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案件已移送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韩坤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对相关单位处理建议
1.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建议由莆田市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函告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经查阅仙游县运管所和同安区市政园林局的履职情况,认为上述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工作履职到位,未发现因监管履职工做不到位而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问题。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莆田市亚运交通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完善交通警示标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区道交办要会同祥和街道和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双富路与霞碧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提醒和警示标志,确实提高该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强化履职,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对道路货运企业执法监管,将发生亡人事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对货运企业和民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计划安排人员进货运企业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各镇(街)、公安交警部门等要做好重点路段入企、入村、入户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民众安全出行意识。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5
一、调研目的
为了科学预测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拓宽招生就业渠道,客观反映我校目前的毕业生素质和社会声誉,及时发现市场营销专业在专业设置、素质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院系领导的指导下,我系积极开展就业市场的调研工作,对xx届、xx届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生进行了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通过调研,我们获得了丰富的资讯,对我院的人才培养及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xx届商务系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
三、调研内容
1、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3、毕业生对市场营销专业教育教学的建议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具体有以下三种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法。直接将问卷调查表分发给、xx届市场营销专业部分毕业生填写,并提交。
2、访问法。在、xx届市场营销专业部分毕业生回访学校时,依托问卷对其进行访问,再由调查者填写问卷调查表。
3、电话访问法。调查者通过电话,对问卷调查表中的问题向部分、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进行访问,并由调查者填写问卷调查表。
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报告
一、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共计307人,就业率分别达到96.43%、99.29%,就业需求量与高职高专其他专业比较相对较高。
1、就业岗位分析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选择就业的用人单位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这与广东省私营企业比较发达的社会经济结构密切相关。而毕业生进入国有、集体和机关事业单位则相对比较少。(见图1)
图1 就业单位性质情况分布表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行业主要集中于商业、工业以及服务业。
2、就业区域分析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仍然集中在广东省内,其中选择在广州、深圳两地就业的毕业生占到了52%。
二、本专业就业质量情况
1、就业对口情况分析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后从事的工作与在校所学专业对口者占41%,基本对口者占48%,两者共占89%;就业后所从事的工作与在校所学专业不对口的占11%。
2、就业稳定性分析
正常的人才流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过于频繁的人才流动也会给正常的经济发展带来阻碍。、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跳槽现象比较频繁,在两届毕业生中有76%的毕业生有过跳槽经历。
3、毕业生薪酬水平分析
?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工作收入基本都达到1000元以上。其中20xx-3000元的比例最大,达到39%,其次为1000-20xx元达到34%。另外,在、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中也不乏高收入者,月收入达到4000以上的达到10%。
4、优秀毕业生成功就业案例
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后在工作岗位表现良好,其中部分毕业生目前已取得非常优秀的成绩,并在现工作单位担任重要职务。
5、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
针对、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整体评价满意度为96.4%,相对于我院其他专业、其他院校同类专业的毕业生相对较高。就业单位对、xx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总体评价是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勤奋务实的精神;知识面宽,上手快,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三、对本专业的建议
通过本次调查,我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总体水平得到提升,学生素质有所提高,就业质量较好,社会认可度较高。但是针对该专业的学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教学工作者的重视,为学生提供各种方式来加强薄弱环节的提高,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让学生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在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对能力的培养仍需加强。毕业生强调,大专教育不应只是教会学生某项技能,而应重在树人。学校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要教给学生一种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使学生掌握开启社会和知识大门的钥匙。
2、参与社会实践仍然较少,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和能力的锻炼。部分毕业生希望学校多组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并在实践中学习工作经验,锻炼工作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3、部分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尽相符。毕业生反映,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的联系程度一般,同时希望学校一定要保证基础理论课、核心课、主干课的教学质量,夯实基础。
四、调查结果对我们的启示
综合毕业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快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1、积极探索,采取强化学生技能培养的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就业能力。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双证书制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随着生源素质和能力培养要求的提高,本专业积极争取和拓展职业技能考证的层次和范围,为学生提供更多更适用的技能考证服务。在教学中大力推广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引发积极性的各种教学方法;推行导师制、营销协会等第二课堂,举办一专一技活动、校内十大金牌营销人大赛、营销沙龙、每年一届的校内小商品展销会、实习超市商场经营技能大赛、邀请企业专家讲座等以赛促学、以会促学的教学机制,激起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进一步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通过任务驱动,工学结合,多管齐下,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实际技能和专业素质。
2、巩固现有实习基地,扩展现有实习基地功能,新建校外实习基地,实现校外实习基地的多元化。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农垦企业集团、广百集团为依托,建立一个具有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产品销售、贸易磋商、单证流转、会展服务、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实习培训功能的综合性实习基地群。加强与实习基地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调,使现有实习基地的运作规范化、稳定化、长期化。实习基地不但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还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工作态度、开阔学生的视野,要将学生的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要将实习基地从商业流通领域逐渐扩展到生产、专业服务领域,以扩大学生的实习面与就业机会。
3、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调整改革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贴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能力本位、就业导向要求。依据人才成长规律和高职教育本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营销人员的能力要求,结合广泛的社会调研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对照岗位,将能力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岗位技能分解到不同的课程模块和实践教学之中,并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标准,使每门课程和每一项技能训练在学生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地位及任务得到明确。
4、加大师资队伍建设,继续提升双师素质水平。发挥行业办学和地处广州商业中心优势,依托广东农垦和广百集团,在办学条件和专业建设上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与合作企业帮助,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共同建设一支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学团队,保障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需要。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6
20xx年度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共计14起,2例工人在宿舍内因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1人重伤,3人轻伤,1例外架倒塌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66549元。从事故类别来看,8起高处坠落事故,3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起重事故,1起车辆伤害事故,1起架体倒塌事故。
上述事故类别中,高处坠落事故中造成7人重伤,1人轻伤;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起重事故造成1人轻伤;车辆伤害造成2人重伤。从事故统计来看,高处坠落为各类事故之首,造成的伤害人数累计也最多,其次是物体打击和起重伤害事故。
建筑工地五大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一直居高不下。高处坠落造成伤害的原因无非有如下几点:
1、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坠落(重伤2人)
2、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重伤1人)
3、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重伤1人)
4、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重伤1人)
5、从机械设备上坠落(0人)
6、其它因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翘翻、失衡等引起的坠落(重伤3人,)其次的物体打击事故中:
1、物体打击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重伤1人)
2、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撞伤(重伤0人、轻伤0人)
3、器具、硬物的击伤(重伤1人,轻伤1人)
4、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5、车辆伤害造成2人重伤,起重伤害造成1人轻伤。
20xx年高处坠落事故为6起,造成的人员伤亡为8人,20xx年度为8起,造成8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7人,轻伤1人)。从数字上面看,高处坠落事故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较20xx年(22起)相比,虽然总体事故率有所下降,但是从事故类别来看,高处坠落事故始终站各类事故之首,发生部位相对也较为分散,这说明项目在注重各类易发高处坠落部位(如各类临边洞口)的防护后,相对其他易发部位也存在管理薄落的现象。比如各类临时通道不规范搭设造成的坠落和临时登高设施的踩空、滑落现象。
在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在各类登高临时设施的使用方面较不规范,使用的人字梯用木板拼制,中间无拉绳或拉绳使用不规范。这样的登高用具,在人员登高时稍一用力,极易造成踩空滑落或人字梯断裂现象。还有就是绑扎钢筋时,用木板穿在下面的钢筋空隙里面,直接踩在木板上面绑扎上面的钢筋,周边无任何防护措施。大多数项目在临边洞口的防护上,基本都能够按照定型化、工具化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防护,但是个别小型洞口,临时搭设的通道方面的防护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发生的几起事故,也正是工人在这些部位走动,造成了坠落伤害事故。这些部位的安全隐患,在20xx年度的安全检查中,尤其应引起重视。规范各类临时通道搭设,现场各类中小型洞口和隐蔽部位的临边防护,都应该督促现场安全员加强安全管理。
还有就是起重伤害事故,个别项目部还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无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起重指挥作业,对此现象,公司已发文各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如再发现类似现象,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隐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0xx年度2起因疾病死亡事故中,1起为无法预料的心脏病猝死,另外一起为工地超龄人员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两起事故赔付金额为320000元,占事故总费用的30%。虽然公司明令禁止超龄人员进场施工,但是项目安全管理方面还是未引起重视,造成该起事故的发生。项目安全员反映说,有时候为了赶工期,分包班组会突击从外面调人进场,并未在安全部门备案,造成安全部门难以对这部分人员进行有效掌控。对于这方面的管理,安全部每到一个项目,都会督促项目加强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即使工期紧张,人员登记备案也不应疏忽,应从源头上对进场人员进行有效掌控。在今后的检查中,安全部将采取对现场人员抽查,然后在实名制名单里面核实,对严重违反备案登记的项目,严厉惩处,并予以公示。争取在短期内,有一个好的改观。
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一项工作,目前公司承揽项目多,分布地域广,在建的21个项目中,因其施工特点不同,承包模式不同,所以各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法也有所不同。但是从事故产生的根本原理中,造成事故的原因却基本相同。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个人安全意识,永远是事故产生的首要因素。所以,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强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大力推行各类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安全管理中的工作重点。公司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力度,是项目减少安全生产隐患的有力保障。为保证各类隐患的有效整改,从制度上严格执行对项目的奖惩管理措施,形成一种有效地的约束力。
安全管理,预防为主;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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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7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生产过程;状态
(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事故状态
(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救援过程
(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
包括:
(1)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2)现场照片
(3)现场示意图
(4)笔录复印件
(5)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6)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
(7)罚款收据复印件
(8)行政处分的复印件
(9)党内处分的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安全调查报告篇8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公司: 事故地点: 事故名称:
基本内容及格式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一、调查组成员单位和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
注明:备注未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原因。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引??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事故调查组成立依据,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公司规章依据及处理建议。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七、调查组成员单位和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八、调查报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 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公安部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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