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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子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同意聘用乙方为 ,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共同签定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1.1 聘用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内乙方需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
1.2 乙方保证到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二、职能及考核指标
2.1 负责制定企业1—2年的营销战略和实施计划。
2.2 负责企业业务模式的设计与市场的拓展。
2.3 负责销售渠道的规划管理、销售工具的设计开发、以及销售团队的组建和培训。
2.4 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经营和销售任务:
a、自乙方入职之日起,至_年12月31日止,乙方保证实现企业销售额突破 万元的业绩指标,其中 万元为企业整体指标,另万元为乙方个人销售指标;
b、自__年1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乙方保证实现企业销售额突破 万元的业绩指标。
2.5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6 乙方在聘用期间,如果出现任何下列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a、 散布消极信息和言论,诋毁甲方声誉。
b、 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或将甲方的各类资源带去其它公司运作。
c、 营私舞弊或泄漏商业机密。
d、 连续3个月未能达到考核指标或严重失职,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e、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薪金及福利
3.1 乙方聘用期的目标收入为:年薪¥ 万元(税后),其中底薪¥ 万元,考核工资¥ 万元。
3.2 工资发放时间:以甲方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每月20日)为准,发放上月工资。
3.3 工资发放方式:
a、乙方底薪的 %逐月发放,其余 %年底于当年农历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b、乙方考核工资(每月¥元)按照乙方上月业绩完成的`实际情况,当月完成业绩指标的,次月工资发放日全额发放;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的,若延迟至次月完成,则考核工资的发放也顺延一个月。
3.4 乙方起薪日为乙方到甲方正式报到之日。
3.5 试用期内乙方主动辞职的,则视同乙方主动放弃年底一次性发放的乙方底薪%的工资。合同期内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含乙方试用不合格),工资依照乙方的全额底薪(¥万元),按乙方离职前的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发放时间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商。
四、工作时间及休假
乙方有权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但在工作需要加班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正常上班,加班工资已含在乙方的年薪中,甲方不另行发放加班工资。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无法律法规可依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电子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正式劳动合同范本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6、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五、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八、其他规定
1、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3、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电子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约定的服务期到期时间在本合同到期时间明之后的,按照服务期办理。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合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求乙方的意见。
2、根据甲方的岗位________(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或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甲方指派乙方临时性的从事本条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点按照临时性工作的地点确定。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天。
2、根据甲方经营情况,甲方对乙方的每天的具体工作时间进行编制与安排,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按照国家法律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遇有假节日的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元,甲方根据其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对该工资数额作出变动。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________元。
上述工资数额以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计算。甲方因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缩短工时的,可以减少相应的工资。
2、下列情形之一,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甲方可以减发乙方工资且不构成克扣工资行为:
(1)代扣代缴乙方应负担的税款、社会保险费的;
(2)配合人民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行为的;
(3)乙方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对甲方的赔偿责任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减发工资的;
(5)乙方请事假的;
(6)法律法规及(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
3、甲方应按时、依法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按照法律的规定有双方分担或有一方承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配合甲方的行为。
2、甲方根据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过节费、非专业技术培训、参加娱乐活动等福利,具体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六、劳动安全卫生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能够保障乙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
2、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七、保密、服务期及竞业禁止
1、知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职工,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2、由甲方出资进行了技术培训的职工,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及服务期协议。
3、上述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按照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及服务期协议办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动
1、乙方有辞职权,但乙方的辞职,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双方或乙方签订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未履行辞职手续的辞职行为,如不辞而别等,构成擅自离职,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不到单位上班而又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除地震、洪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自动离职。
3、劳动合同的其他解除、终止及变更,参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办理。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内容包含签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终止通知书、协助办理档案、社保关系移转、完成单位未了结事务等后续工作。
5、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文书,应以加盖甲方印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达
1、甲方对乙方送达的通知、处理单等文件,乙方应当签收。
2、乙方也可以指定送达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邮寄或发邮件。邮寄或发邮件后,无退信的,视为送达。
3、甲方在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公告为当地报纸或甲方网站。甲方也可以以两名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在甲方区域张贴通知,视为送达。
十、规章制度与本合同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规章制度办理。
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阅读并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诺
请乙方仔细阅读本合同,有不理解及异议之处,请在签订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释。
乙方承诺,乙方已经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条款。甲方对与本合同订立的相关情况,如工作地点、报酬等,在本合同订立之前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十二、合同份数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电子合同篇4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企业电子合同篇5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六、销售合同出省站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省站时,由市、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各出省站业务通行能力,综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终止该合同运行;集团公司对合同信息进行网上变更,并对合同变更后的出省站下达《煤炭销售合同变更通知书》。出省站微管员将变更合同输入本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启动执行。
企业电子合同篇6
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禵________》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⑸瘫瓿导渖??谖皇敌谐d炅桨嘀粕????┰熘匠?敌腥?嗔??疲?渌?ぶ质敌幸话嘀粕????龅浇艏比挝袷保?境Э梢宰橹?影嗉拥悖?⒅Ц逗侠砑影喾选?br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_________级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学徒工资:_________元。
3.转正后工资:_________元。
4.定级后工资:_________元。
5.调资晋级:_________。
6.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5)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2)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七、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个月
九、其他事项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电子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信息的咨询服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甲方之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咨询费用。
四、咨询服务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支付方式为:自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节假日顺延)。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事项为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企业电子合同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 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 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 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 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 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一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 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 遗失重要证据;
(四)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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