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思考是获取优秀心得体会的关键,只有通过深入思考,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心得体会写好了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1
随着时光的流逝,炎热的夏天将悄悄的来临,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同学们一定想到游泳。游泳能锻炼身体,增长体质,但要保证安全。学校组织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使我受到很的教育和启发。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轻则呼吸困难,重则溺水死亡,所以作为小学生我们应当学会以下几方面:
一、不要自一个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容易发生溺水伤亡事件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为场所的环境,如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二、二必须在家长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应。
三、下水前要先做一下运动,以防在水中抽筋,比如跑跑步,做做操。
四、记住“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游泳;不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
我国一年约有一万人意外死亡,溺水死亡的人数高达70%,也就是说,平均溺水死亡的人数达到十几人,所以溺水是多么严重的呀!我们要牢记防溺水的知识,增强防溺水的能力。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2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那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屡教不改。总认为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这不仅仅是给你的个人的形象抹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某市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可在坏朋友的引诱下,他在外面玩儿了整个通宵。渐渐的,他沉沦了下去,成绩也一落千丈。最后,竟发展到犯罪抢劫的地步。他进了派出所。另一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甲是一名沉迷网络的中学生。一天他正在网吧打游戏,身上的钱用完了。他想起了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情景,他一开始学着向低年级的小朋友要钱,直到后来,他发现了用锡纸可以打开防盗门的办法。于是连偷了三家。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进了暗无天日的监狱。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同学们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可不能因为这些毁了我们的一生呀。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进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青少年吧!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3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4
俗话说水火无情,刚进入夏季,各种溺水事件频繁发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一个个血淋淋的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防溺水安全的警钟。
防溺水安全重于泰山,溺水事件的频繁发生也值得我们深思。纵观一次溺水事件的发生现场。
我们不难发现这里面既有防溺水知识的缺乏,特别是紧急情况下自我保护和救生手段的缺失,防患于未然,防溺水安全重在于一个防字。重在于提高青少年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提升青少年对防溺水的充分认识。学校应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要通过观看幻灯片,参加图片展以实事说话,以真实案例示人,让广大青少年对防溺水有一种直现象的总体认识,从而牢记于脑,铭记在心。同时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演练,模拟涨水时的情节,让学生身临其境,通过现场指导教会学生防溺水的基本技能和求生要点。当然防溺水安全不只是一个部门不能能解决的问题。应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防溺水机制。积极回应政府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大对湖,泊,河,塘,坝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实现全体覆盖,并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应法防溺水安全的主要作用。家庭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学生除在校生活外,很多时间都在家中度过。而溺水事件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也是在节假日和暑假期间。究其原因是因为家长的监管不到位,等到事故发生后,为时已晚,所以家长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时时教育和提醒他们要远离水患。目前由于溺水事件的频发,让学生家长谈水色变,禁止游泳于是乎也就成了共识。禁止游泳不亚于堵源截流。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疏导,要教会孩子学会游泳,掌握一些游泳的基本技能,不至成为旱鸭子和称砣,从而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溺水猛于虎,但当面对频发的溺水事件时,我们不应该只是叹腕,而是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构建一道防溺水安全的保护屏障。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5
今天下午,我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的'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上的讲话,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振奋。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到:
一是要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我们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大家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每个人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网络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扎实工作。当前,实现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法治的观念还很淡薄,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基础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既不能松懈,也不能急燥,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要定好位,不能产生包打天下的思想。大家表示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目前能做的事情,扎扎实实地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的法治化。
三是要开拓创新。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远保持活力的强劲动力。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迫切需要大力创新。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另一方面是在内容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增加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迸发出勃勃生机。在“五五”普法就要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开始之际,大家表示要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6
每当夏季来临时,总能看见一些儿童在水中嬉戏、打闹,可一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很多。以下几个事件更是引起了我们的熟虑:
1、跟爷爷一起出去玩,刚学会游泳的小孩,擅自下河洗澡,游到河中心,因体力不支而活活淹死。
2、两名小学生,一、二年级的学生,暑期到外婆家度假,暗地里瞒着外公、外婆去河里摸鱼,结果淹死在河里……
这一件件惊人的数据足以令人深省,而这些死亡的背后,更多的是对防溺水知识的缺乏。
家长、老师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做到防溺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判断。
同学们,认真学习防溺水知识吧!它能让你受益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的童年来奠基美好的人生!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7
记得听过这样一件事:悲剧发生在8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青田县拉口镇7岁的小金杰去张村乡一个亲戚家玩耍。四个孩子一起出去,在离村子不远的一个小电站的水库里玩,导致溺水事故。这位朋友跑回家报告后,村民们急忙前去救援,但7岁的肖金杰溺水身亡。这不是一种感觉吗?一个7岁的人生,本应该享受到同学的关心,老师的教育,父母的照顾,爷爷奶奶的好,自己的童心,但是他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看这些事故,大部分是因为人们没有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有报道称,中国每天有近40名学生意外死亡,这意味着中国每天都在减少一个班级。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啊!
同学们,我们快期末考试了。为了迎接这个学期最重要的时刻,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除了上课认真听讲,课后我们还应该认真完成作业。更重要的是,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作息,中午要好好休息,这样才能保证下午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精力充沛的学习中,让学习更有效率。
中午要想好好休息,一定要呆在家里睡觉,不要乱跑,不要参加任何活动,特别是不要私自去游泳。高适乡没有专门的游泳池。因为天气热,一些学生喜欢在瓯江、水库、游泳池和小溪里游泳。因为水不卫生,不均匀,可能会有暗礁、暗流、杂草等等,不要私自去游泳。
最后,请允许我给你三句话:
少一个嬉水,少一个安全隐患。
不要贪图一时的淡然,只求一辈子的悲哀。
不要让生命的火焰在冷水中熄灭。
参加宣传活动的心得体会篇8
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刚发的《宪法》读本,我认真学习了,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
一、对宪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对宪法内容的理解:
1、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
2、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
3、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各项规定,集中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宪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制度。现行宪法对特别行政区制度作出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上述规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为香港、澳门和平回归祖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也为“和平统一祖国”提供了必要的宪法原则。
5、是现行宪法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我国境内各民族的和谐团结和发展。现行宪法全面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力地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
6、宪法确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7、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权威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权威,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
8、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