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心得体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是需要结合实际的工作和生活经验的,优秀心得体会的撰写过程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下面是28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小说课读书心得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1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生活的种。种苦恨辛酸会磨去人的棱角,岁月的流逝也会给人留下风霜,而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中一并把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消磨了?有多少人,在困境中选择了妥协,在失望中放弃了自己的执着与追求?又有多少人,在桑地亚哥老人这种境地里,选择割去鱼线,驾着船带着八十五天没有钓到鱼的耻辱回去?不,这耻辱不在于失去了鱼,而在于在软弱的驱使下在死亡与失败中选择了失败,与文中所言相反,一个人没有被摧毁,却被打败了。
真正的失败,是自己的意志,屈服了。
那些人放弃的不仅仅是鱼,而是梦想,成为一个英雄的梦想。每个人意气风发时可能有种。种向往,可能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强大,有所作为,令人仰望。可是英雄最强大的不是外在的力量。而在于他不肯放弃服输的意志。一个人想为他人所仰望,必须要自己认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认可也不是逆境中的一再妥协,而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不愧于英雄之名。
桑地亚哥老人没有失败,因为他的意志没有退溃,大鱼没有使他放弃,鲨鱼也没有让他绝望。他竭尽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成为了大海上仅他一人知晓的英雄。是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渔夫,可是他的身形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也让多少人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什么,更让我真正明白,何谓英雄。即使在书中,他只是一个人的英雄。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2
解使满空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
轻幽笔尖,勾勒一条又一秀丽江河。滴点墨汁,映染一座又一纵横山岳。他,在那喧嚣的闹市,不失正气;在那幽深的高山中,不随“浊流”;在那高深的官府中,不屈威武。他身上总能找到我们常用来比喻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忘记来到”。他自有自的“法度”——鲁智深。
首先“搭救金翠莲,拳打镇关西”此回章,正当他“与君同消万古愁”时,传来抽泣声。等问清起因后,以“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性子。搭救金翠莲父女逃出生天。
曾经我们是否在他人“过尽千帆皆不是”的艰苦境地,而自己却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冷眼旁观”呢?如此,那在阶级社会黑暗无度,光明无期之中;官僚又在“莫惜连船沽美酒”的腐败奢侈之中。那,人们是否会屈服于乃至朝廷上下的恶势力?是否会磨灭掉人们的正义之心?很多名著中的人物,不都是如此才最终没落下去的吗?祥子,难道不是吗?
就这样,我们的“正义”在外界的“威逼与诱惑”下遁入无尽的黑暗,从此“正气之帆”永远的沉没。那样的“人间正气”哪去了?
实际上,像镇关西这种人,就是个社会的毒瘤。这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居然对这种人容忍与沉默!真的没正义了吗?
非也,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正义终会赶到。“人间正气”—鲁达,提着“正义”—拳头,来到……
真正的“人间正气”,以书上来说是真正的英雄好汉。就是真正能把别人的不幸当做自己的不幸,把这个世道上的不平,当做自己遇到不平的人。
再如,为了营救史进却在官府中被抓。他现在所扮演的可是一个“强盗”的身份,却说出“做不得民之父母”……几句令“古来贤士多赞叹”的话语。
可能他也知道,自己是个“恶人”是个“强盗”,但他绝对明白对方虽是身披官服,实际上是个祸国殃民的主儿,是个真正的恶人!而鲁达本人却是一直是个行侠仗义,打抱不平,浑身正义的真义士!
能够在任何的一种境地下都从容不迫,做任何事都不悔,理直气壮。为什么?他说的都是“正”,他做的都为“义”!
且,我也极为赞同鲍鹏山所品“一个健康的社会,一个幸福的人生,更多的是正义,是非,而不是权谋和机巧……”其实并不难发现,鲁智深的一生所遇的动荡大多也都是见路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感所致。
但,我始终坚信“善恶终有报,天地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3
第一次读《飘》是在大学期间,那时候不喜欢郝思嘉。可能那个阶段的人生观还停留在善良应该是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博爱,包容;勇敢应该是在最危难关头体现出来的无所畏惧;女性大多时候表现出来的应该是温柔,和睦,善解人意,而关键时刻却能睿智,坚毅和果敢,就像书中的眉兰那样,所以那时候喜欢的是眉兰。
再次读这本书却被郝思嘉深深吸引,她的缺点,她的优点都那么现实,仿佛她不在书里,就生活在你的身边。她不乐善好施,但是战争的灾难来临时她没有丢弃身边的朋友,孩子和黑奴,带着他们一起逃亡;贫穷和饥饿长期萦绕着的时候,她仍可以把好的被子,鞋子和吃的给最虚弱的眉兰,因为她很清楚彼时彼刻谁会因为恶劣的环境最容易死掉。
她的内心戏十足,做每件事情想到的都是对自己的影响,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内心常常有诅咒,嘲笑,藐视,哀怨以及嫉妒……可是这样才真实,内心戏这个东西你只是一直努力掩饰,不便公众于世罢了。
大多时候思嘉给人的印象是任性,自私,只爱自己的,可是她的第二段婚姻却是为了保全大家,为了已故的母亲,失常了的父亲以及挚爱的庄园而奉贤了自己。读后感.那时候她已经成长到可以审时度势了,再到后面她做生意,开工厂,赚钱,突破传统,不在意世俗,在乱世穿行,需要的是特别大的勇气和毅力。与老派的南方上等白人相比,她顺应时代,成长的是最快的。
我想思嘉最大的成功并在于别人都在贫穷里沉沦时她可以创造财富,也不在于她可以令那么多男人尽折腰,而是眉兰这样一个近乎完美,那么有说服力的人对她誓死的维护,喜爱和信任。
故事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书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战后的混乱,却没有提到废除奴隶制度的进步意义。反而更多的体现了主仆情谊,忠诚,以及南方上等白人对黑奴的庇佑,这与电影《为奴十二年》描绘的贩卖,殴打,乃至杀戮和人性的泯灭,立场截然不同。
读完这本书之后,趁热打铁,买了优酷会员,想把电影《乱世佳人》再看一遍。232分钟的剧情,只看到了一半就放弃了,不是拍得不好,也不是颜值不高或画面不清晰,一切都很好,只是少了看书时脑子里不自觉出现的一幅幅情景,总觉得演绎出来的不及我想象中精彩。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4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它就是——《城南旧事》。
作者林海音,她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童年幸福生活。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敢爱敢恨、年轻漂亮的兰姨娘,不爱搭理小孩儿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独特的写作视角。书中不仅有纯真的友谊和丝丝温暖,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封建制度的黑暗。让人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读着这本书,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她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亲人思康叔。此刻,我不禁敬佩起英子来,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有了这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
可以说,英子的心灵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晶莹剔透。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越来越复杂化,网络侵蚀了我们的大脑,使得我们还未能体验到快乐的真谛,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从一幅幅场景,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老北京人的生活,那样地温厚淳和,纯净淡泊,弥久温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的心。往事如梦逝去,故人也成生命中的过往客,但英子的童年却烙印我心头到永远……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5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小说课读书心得篇6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整本书一开篇,马尔克斯就已经为整本书画好了一条轨道——圆。
圆是封闭的,沿着那个圆走,你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那是条封闭的周而复始的路。百年孤独,用近百年兜了一个圆,又回到了原点。似乎回去了,似乎又没回去。死神用百年领着人们跳了一支圆舞曲,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单调脚步,那就是死亡。
?百年孤独》是一本写死亡的书,在书中,每一个人的死亡马克斯都让死神安排了一个魔幻的葬礼。飞天的床单,自杀的飞鸟……死神停不下来的疯狂的舞步,重复!重复!
在死神的带领下,每一个人都孤独地踏着单调的步伐,身体与身体似乎很贴近,心与心却隔得很远;似乎是热闹非凡,实际上,每个人内心的孤独只有死神知道。
有人说《百年孤独》讲的是南美洲战争中混乱的爱情,死神不屑地否认。书中人们所谓的爱情在生死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那些偏执疯狂的人,既不会爱也无力去爱。
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为了争夺一个男人闹出了人命,本来得到爱的丽贝卡也在那场事故中抛弃了爱情——这么不堪一击的爱情谈得上爱吗?更值得一提的是阿玛兰妲,因为不小心毒死了小蕾梅黛丝而自责不已,以处子之身死去,孤独一生。这是阿玛兰妲的赎罪,她为自己编织这裹尸布。在死前平静地躺进棺材里,她在这个世界孤身一人度过了一生。与其说她死了,还不如说是她嫁给了死神。赎完了罪,是该好好去过日子了,她为自己编织裹尸布,其实是为自己在做嫁衣,她在阴间不再孤独。
然而就算是死神的脚步,也有可能擦出火花。如果硬要说爱情,那么也只有那起舞的黄蝴蝶,只有那样才算是像样的爱情。
在疯狂地越来越快的舞步中,一个个人相继退出。死神狡猾得如同山林里的狐狸,在雪地里绕了一个圆,然后潜伏在附近,看着人们跳着单调的舞步,孤独地走着走过的路,重复重复!那是轮回,是封闭的,逃不出去;那是宿命,是注定的,改变不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充满了一种宿命感,结局是已经确定了的,就是要看着你把这注定的故事演完。
结尾,半年没再出现的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再一次出现,飓风把马孔多存在过的一切痕迹抹除,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又好像回不去了。
名字是重复的,死亡是重复的,故事是重复的,然而又不会再出现的。死神的圆舞曲在另一个平行空间再次上演,这就是《百年孤独》。
死亡圆舞曲,重复!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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