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爱上阅读,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下面是28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了散文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1
国庆期间,我阅读了梁衡先生的散文集《把栏杆拍遍》,这本书将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由于时间上的关系,我只来得及将第一单元中的内容细细品读。这本书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作者是通过10个历史名人来谈政治,谈人生,论哲学;第二个单元,是在讲一个作曲家,一个歌唱家,一个科学家和一个在生活的艰辛中创造奇迹的老人家的事迹;第三个单元,则是在写关于艺术的内容。
在第一单元的阅读中,我觉得自己似乎乘坐了一台时空穿梭机,回到了作者笔下那个人物的时代,似乎他们所经历的人生活生生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在《把栏杆拍遍》这篇文章中,作者再现了一个一生都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辛弃疾。使我对辛弃疾这个伟大的诗人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以前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常常会在教科书中看到他的诗,那是对他的了解,还只是仅仅局限在一个伟大的诗人上,在阅读过《把栏杆拍遍》后才知道,他不仅仅是一个诗人,他更是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他拥有着炙热的爱国之心,他空有一片忠心痴情,却不被重用,这一切的辛酸,辛苦,辛辣,在梁衡先生的笔下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使我在阅读时,内心万分惆怅。短短的一篇散文,却浓缩了辛弃疾悲惨的一生。
在《乱世中的美神》这篇散文中讲述了李清照从欢乐世界迅速跌向愁苦深远的人生。她出身官宦人家,也拥有过甜蜜的爱情,可这一切的快乐到了她的后半生就停止了,一切的磨难便从她的后半生开始了,但她并没有选择消极地流泪哀愁,而是不惜两败俱伤的用自己的力量进行反抗,她甘愿承受外界的种种压力,只为了与命运做抗争,她的坚持和坚强令我尤为钦佩!梁衡先生笔下的李清照是那么的美艳动人!她的超群脱俗让我敬佩不已。
尽管只是读了第一单元的几篇散文,但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梁衡先生的散文,他将这些人的精神,人格生动形象地描绘在笔下。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活了起来,引领我走进他们的人生,并使我被他们身上独特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2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1
梁实秋真能侃,再小的芝麻粒的事儿,经他的笔一转一化,汨汨淌出一大洼水,一波三折,有滋有味。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2
读了《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了瘾了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了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了了,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了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了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了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了,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了。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了,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了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了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了,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屑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了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3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辟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死了,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3
人们常说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爱, 人们常说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爱,那么我想父爱便 是最深邃的爱。父亲对爱的表达是绅士的,不像母亲那样温 是最深邃的爱。父亲对爱的表达是绅士的,不像母亲那样温 母亲那样 馨、温暖,而是通过细节诠释的。人们大都歌颂母爱,那荷 温暖,而是通过细节诠释的。人们大都歌颂母爱, 花般的细腻,可是却很少有“文人墨客”去歌颂父爱, 花般的细腻,可是却很少有“文人墨客”去歌颂父爱,难道 是对父爱的理解不够参透?细数那些写父母之爱的文章, 是对父爱的理解不够参透?细数那些写父母之爱的'文章,能 够使人感同身受的也就是朱自清笔下的父亲。
够使人感同身受的也就是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一般是正面写 父亲的高大形象,这篇文章却写的是父亲的背影, 父亲的高大形象,这篇文章却写的是父亲的背影,写父亲不 美的外表、动作和不漂亮的语言,这篇文章语言朴素, 美的外表、动作和不漂亮的语言,这篇文章语言朴素,并没 有淋漓尽致的描写, 却有着感人力量。
上述归于一篇叫做 背 《 有淋漓尽致的描写, 却有着感人力量。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4
我读了《匆匆》这篇课文觉得他写得非常好、非常有教育意义,作者是朱自清。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对时间来去匆匆当无法挽回而感到无奈和惋惜。
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要珍惜时间,不要浪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在年轻时不好好用功学习和努力工作,到老了才后悔,真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在联想到自己,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还不错,但是在自己小学的六年生活里没有做过什么事。我觉得好像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是已经回不去了,就好像朱自清所说的: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对啊!我们的日子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的。
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有句格言不是说:时间就像海棉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5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
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6
这几天,我读了《贾平凹散文精选》这些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读了《落叶》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也是一个不可泯灭过程。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不可捉摸的内容,而各自完成着它们各自的存在。
?看人》让我从此看问题,办事情,心胸就不会那么狭窄了,目光就不那么短浅了。也不会为了蝇头小利去勾心斗角,还不会因为一时荣辱而狂妄火消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丑石》。作者家门前有一块大石头,这石头很丑,一点用都没有,有时还会让人绊倒,所以人人都讨厌它,希望把这不吉利的东西搬走。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被丑石吸引了。经鉴定,这是陨石,已经落下两三百年了。作者感到了自己的可耻和丑石的伟大,感受到了丑石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伟大。这篇佳作,被作为身处人海之中,心想山林之美的佳作。这篇文章说明了一个道理:认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一看他的本质。我也知道了丑石的确很丑,但它是以丑为美,而我觉得它的美更是价值之美,内在之美。丑石不屈于误解和寂寞是因为它有真理,它知道自己不一般,而我们只要心存真理,哪怕受到误解、诬陷,甚至受到所有人的鄙视。但我们同样有自尊。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许多的丑石。表面上一无是处地,可要是真正把自己表现出来,却是很优秀的。我们村里就有这样的一块丑石,他是位个子高高的男生,没什么方出类拔萃。可再一次校艺术节闭幕式上,他居然表演了拉丁舞,跳得还不错。他那潇洒的动作,使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这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再让我们把目光转向马路清洁工。在炎热的夏天,许多人拿着棒冰待在凉爽的空调室里,清洁工却拿着扫把在大街上忙忙碌碌,为的是让我们城市干干净净。清洁工和丑石,一样是默默的承受,认真做好自己。
表面上平淡无奇,不代表自身没有价值。
读了散文的读后感篇7
朱自清爷爷,用手上的笔,写出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文章,用一颗真诚的心,让一个个读者无不感动。包括我!
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这篇文章时,心里突然一震,我感到十分气愤。而朱自清爷爷的气愤之情,也体现在字里行间。一个比我小一点点的孩子,竟然会这样。这也是我心里突然一震的原因。小西洋人的举动,使朱自清爷爷伤了自尊,我也莫名其妙感到很伤自尊。我想其中应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我想那个小西洋人不仅是在侮辱朱自清爷爷,还在侮辱中国人!所有的中国人!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为何会这样?因为他是白种人!而白种人之所以是白种人,朱自清爷爷以明白地告诉了我们:因为他们决不婆婆妈妈,决不粘粘搭搭,一针见血,一刀两断!而是因为朱自清爷爷写作之妙。他的文章,能用平凡、不华丽的词来打动读者,打动读者的心。让我十分佩服!
朱自清爷爷的这篇《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很清楚地明白:无论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或黑种人,都是平等的!
我渐渐喜欢上了朱自清爷爷的作品。他的文章充满了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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