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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自查报告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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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自查报告通用7篇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2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16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

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

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

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3

根据x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开办发[20xx]2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扶贫、财政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进行全面考评自查,现将考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成效总体情况

20xx年,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我们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集中,举全区之力、集各方之智向贫困发起总攻,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预计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

1.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

依据“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严把脱贫纳入退出关,对我区在全省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为20xx-20xx年度的脱贫人口,按照家庭收入“十不算”和“三保障”方面“十不脱”核查标准,以验收办法为依据,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共清理核查出不达标的脱贫人口49户192人,新纳入建档立卡87户168人。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不达标脱贫人口和新增的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帮助其及时制定脱贫增收计划和具体措施,既“输血”又“造血”,坚持从根子上解决贫困问题,在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上下功夫,有效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直至其稳定脱贫。

2.注重输血造血,持续加大脱贫产业培育。

脱贫的核心在增收,增收的根本在产业。为此,我们把培育富民产业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首位,加大扶贫产业培育力度,深入挖掘贫困村资源禀赋,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政策引导,稳固传统特色小产业规模。利用沿山沿滩地域特点,种植各类中药材0.78万亩,种植旱地谷子1.3万亩,种植大豆、大麦、扁豆等小杂粮4.88万亩,特色种植面积达2.5万亩。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经营。把发展食用菌产业带作为实施扶贫战略、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推进贫困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建成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4个,基地规模达665亩,带动农户零星种植面积285亩。壮大设施农业高效经济。在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建钢屋架大棚150座,新建日光温室100座,使全区沿山沿滩贫困片带设施蔬菜种植总规模达到了2500亩,促进了沿山冷凉灌区传统低产产业向高效优质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试点,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资金760万元,在9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在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培育壮大金花寨、银花寨、天霖、昌祺等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形成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产业扶贫新格局,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3.补齐基础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在实施精准扶贫、实现滴灌到户的同时,我们把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强有力引擎,坚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问题与其他农户普遍受益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修编完成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配套、乡村道路、住房改造等规划,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贫困乡村全面发展,实现了富民政策漫灌到村、人人受益,12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村级卫生室、乡村幼儿园、中心义务教学点、农用动力电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在保障贫困村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32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改造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培育富民产业和改善民生环境,有效解决了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4.提升能力素质,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工程,推进全区精准扶贫“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和落实贫困户退出必须“有增收渠道”等要求,按照农牧、人社、商务等部门行业标准,摸排确定全区沿祁连山浅山区贫困片带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7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其中:劳动技能培训20人,电子商务培训10人,设施农业食用菌培训40人),采取现场教学、基地实习、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后期扶持的培训方式,配合市扶贫办抓好贫困户产业脱贫培训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菜单式”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全区培训职业技能型贫困人口235人,培训种植、养殖、农机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型贫困人口4190人(次),让贫困户真正掌握了发展产业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贫困户致富能力逐步提高,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技能保障。

5.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3万元,其中:中央“三西”专项资金11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38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五个倾斜”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区财政增量的15%和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50%用于扶贫开发的要求,安排区级扶贫财政资金1414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6个,重点支持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建设断头路、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产业及贫困户危房改造等群众最关切、最需解决的生产生活设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使用其他财政涉农资金634万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配套269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省级资金3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335万元,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发展,促进祁连山北坡浅山贫困片带均衡发展。

6.优化帮扶力量,促进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调整优化帮扶力量和布局,对各乡镇一般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一般贫困户和已有稳定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的帮扶干部进行调整,集中力量,推进帮扶行动和脱贫攻坚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等四个方面的“融合联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组建18个帮扶小组,分别派驻18个乡镇,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队力量。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10月份调整纳入驻村工作队员31名,使驻村工作队员总数增加到109人,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召回问责”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考核权重,积极表彰驻村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二、主要考评指标自评情况

根据“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逐项对照我区20xx年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87分,总体绩效优良,扶贫效果明显。各个具体量化指标的考核和计算打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587.88万元,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14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10.3%;20xx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417万元,20xx年区财政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0.3%;20xx年度项基本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于审计安排扶贫资金增幅。

2.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部分用于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例

20xx年,我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733万元,其中用于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增量的15.01%。

(二)项目支出进度(15分):自评得分20分。

1.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截止目前,结转结余1年内资金1188万元,结转结余率31.80%,预计12月底各项目资金支出后,结转结余率将低于8%,该项指标自评的7分;结转结余1-2年内资金134万元(包括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结转结余率8%,该项指标自评的2分;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自评的2分。

2、上一年度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15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从16%,减低到8%,扣除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实际结转结余32.8万元,结转结余率2%。自评得满分(2分)。

(三)资金监管(自评得分20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在项目计划下达后,我区对年度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构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主要内容通过区政府政务网、xxx在线、省政府政务公开网、乡、村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年度项目资金等情况按要求公开村数占使用扶贫资金的总村数的100%;到村到户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并特别将项目所扶持贫困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县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一步靠实了监管责任,并制定下发了《xxx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纪委、财政、扶贫等部门分别组织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同时,及时对1213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查处。年度开展检查的乡、村数占项目安排的乡、村数比例为100%。

3.扶贫项目资金录入情况: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业务信息子系统要求,我们及时将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录入了系统,信息数据及时准确。

(四)资金使用成效(自评得分45分)

1.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xx〕100号)精神,我区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制定了《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对相关的整合资金单位及乡镇人员进行了培训。20xx年,全区计划中整合资金3095万元;已整合资金30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3万元,市级资金7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4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3095万元的100%,共实施各类项目27个,至目前,各个项目都已经基本完成。通过整合项目的实施,为脱贫工作注入了资金活力,完善一批基础设施、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贫困群众脱贫,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贫困人口减少:xxx区总人口52.3万,其中农业人口32.45万, 20xx年,省上核定我区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87户、1321人。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全面完成年初制定脱贫200人减贫计划。该项指标自评得满分(10分)。

3.精准使用情况。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区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点原则,对照脱贫验收标准,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对列入当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优先扶持,充分享受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住危房、患大病以及残疾人、计生户、两女户、单亲家庭,给予重点扶持。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通过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内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我区共安排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3649.8万元,其中,安排到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资金为1642.4万元,占总资金量的42.66%;安排到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207.4万元,占总扶贫资金的60.48%。20xx年安排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资金比例为100% 。

(五)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论证分析情况:20xx年度,我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按照省市区扶贫部门相关要求,通过群众参与、乡村审核、行业评估、民主决策选择,经个乡镇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各行业部门及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可行性较强的项目,由区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审批下达并安排实施,并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等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

2.项目库建设和定期更新: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进行立项、筛选、申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项目库建设完整、规范,库内项目到村到户并定期更新。

3、项目调项审批:20xx年度,我区严格执行《xxx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按照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行政村在经村民大会讨论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后下达变更批复,并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

(六)加减分指标(自评得分3分)

1.机制创新:一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完善了xxx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程序,加强了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及时规避了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确定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要求达到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均由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招标,不但规范了招投标的手续,而且方便了群众。公开招聘项目监理机构,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监理,保证了扶贫项目的质量。聘请财务代理机构,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财务工作,并定期邀请专业会计对扶贫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性扶贫方式,今年安排10个项目,直接带动贫困户150多户增收,扶贫方式进一步精准,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2.违规违纪情况:20xx年项目正在实施,经多次检查审计,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七)试评价指标

1.到县资金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xxx区20xx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64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发展资金1116万元,省级发展资金382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9万元、国有贫困林场50万元、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6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7万元),市级盘活存量资金738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大满安阳)20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贫困村养殖业发展专项400万元、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7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10万元,区级盘活存量资金1003.8万元。20xx年,我区分两批共下达扶贫资金3621万元,共安排各类项目56个。其中直接安排到户资金2207.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0.48%。

考核自评综合结论:按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考评指标体系自查后,得出xxx区20xx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量化计分为“101分”。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xxx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

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3、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要求项目乡镇、项目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了8个精准。

4、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乡、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乡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区财政局进行支付报帐。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区审计局对全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5、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

有效利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富民产业支撑贫困村增收的能力还不强。我区贫困村虽然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富民产业,但贫困村富民增收产业刚刚建立,还不够稳固,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产品的销路还不稳定,致使富民产业支撑力不强,需要我们在壮大规模、提升效益上持续用力。二是扶贫资金报账率低。我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多,每年也就1000多万元左右,但因项目调研论证、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原因,项目实施过程较长,加之不少项目建设季节性很强,当年根本无法完成,扶贫资金无法报账,致使扶贫资金报账率低。三是扶贫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虽然我们对贫困户帮扶进行了一些如保险扶贫、资产收益型扶贫等方式的探索,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扶贫方式仍然单一,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4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38号文件要求,x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二、账户管理方面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xxx乡财政所自20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五、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

x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5

根据延财发〔2009〕019号文件以及延川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所在县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对我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结合延川县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内容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

(1)我所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比较重视,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不能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对资金安全造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

(2)能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做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开展过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安全检查。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1)我财政所按照县政府发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报账流程及报账凭据方面的相关要求,也制定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2)财政资金内部稽核制度健全。

(3)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

(4)没有建立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

(5)没有建立资金收付岗位人员回避制度,但相关人员之间无亲缘关系。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1)按规定的业务流程设置了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

(2)资金的拨付管理执行严格的拨付、复核、稽核等制度。

(3)明确了各自岗位职责权限。

(4)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在县财政局,我所预算管理岗位人员任用经过了严格的考评。

(6)预算岗位人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建立了规定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

(2)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进行审核。

(3)对财政支出业务要求计算单位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

(4)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

(5)拨款人员对各类请款凭证的所有要互不进行全面审核,复核人员也对提交的凭证单据条进行全面复核。

(6)未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年额账户。

(7)我所未设立非税收入归依性账户,不存在对收缴资金及相关审核流程的制定问题。

5、账务处理方面

(1)相关原始凭证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记账人员能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记账。

(2)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3)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

(4)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6、对账务管理方面

(1)有财政所内部相关岗位之间定期不定期对账制度。

(2)各会计岗位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

(3)财政所与各报账单位和相关开户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账。

7、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1)财政资金都在当地农信社开设,符合相关规定。

(2)新增的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3)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

(4)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了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5)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

(6)未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8、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1)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

(2)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

(3)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4)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严格的安全保护和领用核销制度。

9、代理银行管理方面

(1)能严格按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

(2)政府采购业务中能与代理银行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并就相关凭单据的传递有专人送取交接。

(4)与代理银行之间可以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纠销。

(5)设有要求代理银行对经办国库收付业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0、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1)资金的收付管理尚未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2)设有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3)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

(4)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保管。

(5)制定了安全密码的定期更改措施。

二、结合自查的问题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

1、成立贾家坪镇财政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组长、专户会计、预算管理,经费会计、出纳为成员。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对贾家坪财政所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整改。要求各会计及财政资金管理人员要结合自查的问题,抓紧研究整改方案,针对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以及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财政处理。

2、具体整改要求。

(1)制定详细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会计核算要求和内部稽核和制衡机制。

(2)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项内室,定期开展有关岗位对资金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3)建立专户会计、经费会计,预算管理岗位的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

(4)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系统管理。

(5)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单位的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审核,并要求提供规范、完整的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6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xx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所自查报告篇7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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