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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子材调研报告优质7篇

我们在写调研报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实事求是,调研报告是及时记录自己在调研活动中的收获的,所以一定要结合实际的调研活动写,以下是28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冯子材调研报告优质7篇,供大家参考。

冯子材调研报告优质7篇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1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电子商务实际发展情况,推动电子商务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近期,市政府办和市商务局有关人员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迅猛。从20xx年7月至今,我市共引进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卖货郎、世界工厂网等电商企业180家,全市从事电商活动的企业、网店达3800余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形成固定资产17、2亿元,电子商务的年交易量达26亿余元。

  (二)销售业绩突出。在商品销售上,仅云农场和卖货郎两家电商的销售额单月就超过了亿元大关。仅在今年8月份,云农场就销售1、7亿余元,卖货郎销售20xx余万元。初步统计,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24家电商销售额每月达到2、6亿元。大量的商品流通,带动了我市物流运输业、仓储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共有物流、快递公司210家,不包括煤炭、面粉等大宗产品,每天运进货物量1000余吨,发出货物量500余吨。

  (三)载体建设加快。投资12亿元,建成了电子商务产业园(盈和物流园区),并于今年9月24日投入运营。该园是xx省县(市)级中第一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位于我市产业集聚区内。此外,亿丰广场电子商务园正在加快建设。同时,配套建成了投资3000万元的盛华物流园仓储园区,目前已入驻企业24家。

  (四)市场规模扩大。着力三个“依托”,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和跨境贸易工作。一是依托先帅百货、聚客隆百货、淘永城等龙头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工作,在东、西城区内共建设电商便利店96家,分布在各生活小区、散居片,实现了城区全覆盖。二是依托卖货郎、北京华商街、云农场、云农宝等电商企业,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目前已在全市29个乡镇、732个行政村中建成乡级服务站5个、村级服务店83家。预计到20xx年,可实现农村电商活动全覆盖。三是依托市金保保税物流中心,培育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跨境贸易。今年8月份,卖货郎从乌拉圭进口牛、羊肉共5吨,“买全球、卖全球”电商业务产业在我市已经起步,发展势头强劲。

  (五)服务能力提升。我市电商企业采取b2b、b2c、o2o等多种模式,充分挖掘线上、线下两种资源,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库存成本、节省周转时间的同时,更经济地将商品或服务供应给顾客,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水平和能力。如“云农场测土肥”服务,通过一地一测、一地一肥模式,智能生成专用配方,直接使投资成本降低20%、效益增加20%,既省钱又高产,深受群众欢迎。

  二、主要做法

  (一)加快平台建设。一是规划建设了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客园和专业楼宇,包括盈和物流园区、亿丰广场电子商务园、盛华物流园仓储园区等,为小微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了发展交流平台。二是针对商贸、建材、物流、食品、餐饮、通讯、金融等行业的不同特点,开发个性化电商平台30个。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和企业信息化,健全企业信用服务、电子支付体系,不断增强电子商务支撑能力。四是开工建设了占地242亩的金保保税物流园,预计20xx年6月建成运营。届时,将吸引永城市百市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入驻,开展b2b、b2c、o2o等系列跨境电商活动,年交易量可达60余亿元。

  (二)夯实基础设施。以创建“中国宽带示范市”为契机,加快“智慧永城”“光网永城”建设,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的企业,大力开展“宽带大提速”行动,为企业提供基于光纤和无线宽带的无缝接入服务。同时,推进人流密集区域的wifi全覆盖等,为电子商务的应用发展提供信息基础设施硬件保障。

  (三)加强教育培训。成立永城市电子商务协会、永城市物流业协会,依托协会大力开展“首届精品年货购物节”“精品玫瑰花,全城免费送”“永城十大菜市场义卖”等系列营销服务活动和公益演出活动,不断提升电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和服务社会的意识。通过邀请知名专家讲座、组织企业参加电子商务创新管理培训班和xx省互联网大会、实地考察电商人才培训孵化基地、召开电子商务企业座谈会等方式,提升各级领导、电商企业负责人的电子商务知识水平和电商从业人员的实际应用操作技能。目前,我市共组织开展电商企业培训20余期,培训人员16000余人次,开展活动12场次,组织交流学习16场次;

  12家电商企业被评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8家电商企业被命名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还有待提升。大多数企业把竞争重点定位于实体市场,没有充分认识到虚拟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些企业还存在一些误区,把电子商务看成是高新技术,对其或望而却步,或全盘交给技术部门解决,或盲目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

  (二)竞争优势不明显。一是产品不优。我市电商企业普遍存在“三少三多一空白”问题,即线上产品少、线下产品多;

  高尖端产品少,中低端产品多;

  品牌产品少,杂牌产品多;

  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二是人才匮乏。我市每家电商企业固定人员在6人以下,几乎都存在现有人才紧张、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创客园区,几乎处于“装备空闲”状态。三是龙头带动不明显。我市电商企业多是“杂、散、小”,基本上还处在“小打小闹”阶段,真正具有品牌优势的大型龙头企业不多,带动作用不够突出。四是主体性不强。我市电商企业虽然已经掌握了互联网的营销手段、营销思维,但80%以上的电商企业都是以活跃在平台上的“卖家”为主,没有实际生产基地,产品仍需要到市场上采购,没有做到生产链和消费链的高效配置和无缝对接。

  (三)发展后劲还不足。我市电商企业多是中小型企业,没有固定资产,很难获得贷款。虽然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但融资量少、速度慢,先天不足,后续力不强,企业成长发展缓慢。

  (四)配套设施还不完善。我市电子商务园区主要坐落于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两区”内,距离市中心较远,且没有直达“两区”的公交车、直通车等,给电商企业的宣传活动和园区工作人员的出行等带来不便。

  四、工作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永城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电子商务引导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二是建立服务“直通车”机制,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的登记条件,提供更多便捷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特别是要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做强物流支撑。四是做好大扶小。做好扶小扶弱工程,孵化更多的电子商务小企业;

  择优重点支持云农场、卖货郎等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五是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品牌创建工程等,培育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知名品牌。六是通过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商务楼宇建设的带动作用,在全市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让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知晓电子商务,参与电子商务,共同营造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开通直达公交车、直通车等,实现路通、电通、网通基础设施“三通”和电商基地、物流基地、生产基地配套设施“三位一体”。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应用,加速电子商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三)发挥好区位优势。我市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仓储成本优势巨大,随着一批重点交通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交通优势将进一步凸显。目前,已经吸引了顺丰、韵达等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应及时抓住机遇,将我市打造成为四省结合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

  (四)强化开放招商。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xx省“三大战略”交相叠加给永城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重点围绕电商平台企业、电商经营企业、永城特色产品等进行招商,争取一批像阿里巴巴、腾讯等知名电商企业及合作商落地永城。同时,做好对接服务,为引进新的电商企业提供全程跟踪“贴身”服务,协调解决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引进一个、落地一个;

  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永设立总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

  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特点,充分发挥仓储、交通优势,积极跟进上海、xx、广州等先进城市的电子商务构建进程,丰富产品资源、拓展销售覆盖,不断培育和壮大我市电子商务产业。

  (五)加强人才培育。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在永城兴办科技型企业,创办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培训基地,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依托市劳动部门,加强电商人员培训,着力培育本地电子商务人才,建立一支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助推电子商务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2

根据我市开展践行群众路线、争当泥腿子村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前阶段的走访和了解,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形成如下村情调研报告:

一、胜山头村村情概况

胜山头村位于慈溪中北部,地处胜山镇中心,东靠全国闻名的胜山服装布料市场。胜山头村由两个自然村(胜山头村、山后村)合并而成,全村行政区域总面积2.5平方公里,总人口3954人,总户数1354户,31个村民小组,党支部由4人组成,村委会由3人组成,其中交叉任职1人,全村党员110人。全村有95%的村民从事布料经营、服装加工等第三产业。20xx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3.8亿元,村集体可用资金收入41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120xx元。

二、存在问题

1、在国家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部分群众觉得民政救助工作不够透明化,信息不畅,相关的救济申请条件并未公示出来,群众意见较大。

2、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不大,推广工作滞后。由于村级农技推广人员素质偏低,甚至没有接受过培训,得不到专业的技术指导,无法保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改进,增产增收,主导产业不明显。

3、村内道路卫生较差。在走访过程中,进入村内就可见到道路垃圾和生活垃圾,群众介绍说环境卫生问题一直都存在,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4、文化娱乐活动较少。村落文化活动广场已建成,但因基础设施欠缺、活动器材不够多,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群众渴望健身娱乐活动,得到精神慰藉。

三、原因分析

1、与群众交流沟通不够。国家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需要村委会宣传和公开,这样才能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与群众的交流沟通不够多,上情下达未做到。

2、农技人员专业技术不够。由于村级农技人员素质偏低,无法保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改进,影响了先进农业的发展。

3、道路卫生监督不够。我村的打扫环境卫生过程中花了很大精力,但是由于环境监督工作和环境卫生宣传工作不够,导致了打扫干净后,没过多少时间就有又垃圾了。

4、健身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在胜山头村村落文化宫健身场所内,健身设备不够完善,活动器材少,不能正常开展活动。

四、发展建议

1、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离不开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加快推进农村结构调整步伐的关键因素。村民大多是都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的阻碍,需要组织群众进行专业的培训,才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先决条件。立足本村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规划,集中发展,走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具有本村特色的高效农业。大力推广科技入户的实施,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推广绿色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在政务透明化工作中,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定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布出去,并做好宣传动员与监督工作,使群众知情权得到保障,取得群众信任,有利于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在卫生治理方面,根据区块划片,每片以片长为带头人,深入各户向群众进行宣传指导,并组织人手对村内长期垃圾堆放的地方进行彻底清理,并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4、在文化事业发展问题中,由于村内正在积极购臵相关设施阶段,要丰富村内文娱活动尚需一段时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努力学习相关农村工作知识和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2、做好五水共治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我村开展治水行动,做好五水共治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小册子并沿河发放。

3、配合村干部做好村内各项惠民实事工作。

4、将收集回来的群众意见,向村干部反映,争取圆满解决,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5、要深入群众,继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交流。通过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更加直接地面对群众,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心声和想法,拉近与村民的距离,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3

  一. 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

  大学就好比生产企业,学生就好比原材料,只有加工才能变为合格产品,但是企业在最后一关对质量把控得很好,一般的企业都要建立质检岗位,也就是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淘汰不合格的产品。同理,我们高校也要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来把控最后一关。我认为最后这一关如果把控得很好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还可以鞭策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温习原先知识。最后一关可以説很关键。我建议以综合性论文加三个月实践体会和感受的形式来进行考核(在大四下半期就要做这事情),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偏爱在本专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研究(论文必需有水平,对某个行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题目自拟。这样可以发掘人才在同一专业领域的多样性,也可以为就业的方向提供依据。综合素质高的可以报送研究生,合格优良者可以调派村官。如果不合格将被淘汰出局。

  也可以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可下达指标,规定底线。如不合格者达到百分之几,教师将直接淘汰或者记红牌。反之,给予奖励,评优,评职称。

  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调查委员会。

  促进就是要拓宽就业渠道,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也可以从国外引进就业岗位,还可以鼓励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让毕业生的失业率降到最低程度。调查就是要了解哪个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然后进行排名,给予表扬和奖励。我认为高校的排名不能只以科研这个指标来排名,排名要多样化,如就业最好的,教学质量最好的,环境最优美或最宜人的,风景最美的,出人才最多的,出名人最多的,进步最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最具才艺或最具魅力的,建筑风格最奇特的,最受民众欢迎或者喜爱的,少数民族地区最受欢迎的,出名师最多的,群众最受推崇的,对国家和社会贡献最大的,对国际社会贡献最大的,国际影响力最大的,综合实力最强的,盈利最多的,最乱的,最差的,负债最多的等等。还可以以“高校精品课程排行榜”的形式排名,如在心理学方面哪个学校第一,哪个学校第二,哪个学校第三这样逐一排下去。这样排名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素质,展示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实力与成就,促进自我定位自我创新自我进步自我发展自我淘汰。每年可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实力民办高校颁奖盛典”和“实力公立高校颁奖盛典”。评选的学校由评委会选出,获奖的学校可由民众选出。

  三. 鼓励和支持民间成立专业管理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智力支持。

  请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民办学校的好处有几个方面:1管理专业化,2制度规范化,3发展规模化,4竞争秩序化,5融资便利化,6教学质量保证化,7战略目标达成化,8打造品牌化,9形成特色化,10教学实践化,11学校改革合理化,12设置机构高效化。不仅能够为投资者获得适当的回报也可以为国家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当然离不开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民办学校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服务于国家,社会,学生,家长,教师,股东。反过来股东有了合理的回报要回馈社会,如招收的贫困生免学费,农村困难户和下岗家庭的孩子减学费。还可以办企业使校企联姻解决就业,为国家做贡献。这些全部可以交个中介管理公司帮伱谋划发展方向和未来。所以他也是目标完成的保证。请专业管理公司管理在融资方面也有优势。他也可以为学校提供信用担保。国家和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如专门在中央电视台开设“民办教育在线”栏目。专业的民办学校管理公司要立足长远,面向国际,不仅服务于国内民办学校而且还要服务国外民办学校。走出实践特色道路,打造百年品牌老校。

  四. 高校应该培养学生创业经商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正走在复兴的道路上,需要多方面的人才。中国国情就是人口多,高校的招生明显在扩张导致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甚至出现失业。现在的办法就是:1增加经济实体或培养和壮大经济增长点来增加就业岗位。2用创业带动就业。3建议全国人民每周休息三天,休息三天必然有人上三天的班收入先对平衡。4工资收入高的岗位试着两个人共同做共获利。5某些国有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精简人员,要承担社会责任,如无人售票车应设有人售票。我建议用创业带动就业方案比较可行,即解决就业问题又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以缓解就业压力和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创业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有风险。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创业他必需满足几个条件:1善于发现市场的空白(要做别人没有的)。2知识和经验的准备。3对本行业的熟悉程度。4分析自己的优势和资源(人脉关系,进货优势,成本优势)。5资金优势。那么这些内容我们高校应该编成一套知识体系来学习,培养他们的经商能力。鼓励学生勇敢的去创业。还可以培训社会上想创业的青年人。

  五.高校应该培养学生独立思索和创新的能力。

  “为提高能力而进来,为服务社会而出去”这句话应该最能贴近民办高校的办学宗旨了。现在中国就是缺乏独立思考的创新型人才。是怪老师还是怪学生还是怪教育体制呢?我想不能怪谁,应该都找下自身原因。老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偏向于教学型,一种是偏向于科研型。两者都出众的很少,而国家,高校和学生也需要这种大师级人物。学生不要跟着老师的轨迹走,因为我认为这样永远都不能超过老师的。你说呢?中国的学生在学习方法上要有新的突破,要形成学习,实践,总结,再学习,再实践,再总结的良性循环。我国的毕业生总觉大学学的知识够用一辈子的了,出去施展拳脚,发挥力量。这种意识是很有问题的,是错误的想法。人的一生,学无止境,走到哪里就学到哪里,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不被社会和企业淘汰。我始终相信这句话“不进则退”。人才是什么?我认为人才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来驾驭和适应当今复杂多变的环境的人。你要记住伱赢在起跑线上,但有可能伱会输在终点线上。国家和社会都在进步那么教育体制也不能落后,要与时俱进。教育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和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规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更要培养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只有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才纷涌而出,学术百花齐放,大师引领变革。”的局面。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要尊重和支持学生的意向,不能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学生,因为适合的总比强迫的要好,支持他总比反对他要好,有可能他在这条路上能成为世人仰慕的人哟。走别人不敢走的,做别人不敢做的,领先一步,创造奇迹。

  六.要加大对,怪才,奇才,异才的政策支持力度。

  七. 鼓励公办学校利用和吸收民间资本。

  公立学校不能一味依赖政府给予的补贴或者大力贷款政府买单这种行为。要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创新机制,学习和借鉴国外学校发展的模式,大力引进国外的顶尖人才(包括教育人才,管理人才,科研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这样才有出路。走产业化,走市场化,走集团,走发展化,走专业化才是未来高校发展的命脉。除了常规的融资渠道外要大力鼓励有实力的公办学校率先发行基金,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劵形式来筹资用于科研项目和其他发展项目。但是学校要建立“研究与发展”这种智囊团机构来为决策提供依据,不能盲目行事,要周密谋划,确保万无一失。

  八.高校应该探索和打造新型专业,培养专业人才。

  新型专业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实践为教学手段,能够适应社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能够为人们所喜爱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魔术专业,模特专业,烟酒茶管理专业,家庭婚姻管理专业,行业协会管理专业,培训机构经营与管理,演出与唱片公司管理专业,健康与营养管理专业,中介连锁管理专业,进货与成本管理专业,连锁餐厅经营与管理,连锁经济型酒店管理专业,百货与超市管理专业,娱乐业管理,高级家政服务与管理,连锁影院经营与管理,连锁医院经营与管理,商业街区规划与管理,工业园区规划与管理,专业市场规划与管理(如建材,服装,小百货,农贸,家电,人才,股市,房地产,二手等等),公共交通运营与管理,中国文化管理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职业细分的产物。

  九.鼓励学校之间相互开展活动比赛。

  每年学校之间可相互开展活动比赛,其意义在于:1能够相互竞争促进自我发展。2加强学生的自身建设。3展现学校的特色,优势,风貌,实力与魅力。4公开学校的办学质量与办学成果。5促使落后学校加快建设和发展。比赛内容如讲传箴言,辩论比赛,体育比赛,讲公开课比赛,专业课实践比赛,科研比赛,发明创造比赛,优秀论文评比,优秀建言献策评比。比赛对象: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主办单位:1中央或地方电视台2国家教育部或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协办单位:(赞助商参与)。

  十.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末尾淘汰制。

  学生有个思想,认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放宽心思了,不再像高中这么紧张了,所以慢慢就麻木了,甚至有些学生还说:“我去和没去上课都一样”。而自己就是“通宵上网,白天逃课。临近考试,想法作弊。毕业卖书,以为自通”。我认为我们总培养不出大师级的人物就是因为在大学里面没有刻苦的去研究学习。我国应该参照社会企业和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因为大学是社会的缩影。是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一步,这一步要有紧迫感,要让他们知道竞争的残酷性和紧迫性。班组织里面要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和风气,当然辅导员要在中间起调节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保证优秀人才的大量涌出。如果不能适应学校的管理制度那么你这人就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环境。我提议“让制度看守高校”。高校学生要好好要思考一下“逆境塑造人,不进则退”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培养创新型人才就是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实践能力,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模式,使学生符合自己的个性特点规律发展,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培养出国际国内知名的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顶尖级大人物。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4

建国六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革命老区建设,特别是全会以后的三十年来,始终把革命老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革命老区发生了重大变化。为认真总结新世纪近十年来革命老区整村推进的扶贫成果,推进20xx—20xx年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党的关于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的力度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建设的要求,自治区扶贫办决定开展革命老区扶贫典型调研活动。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广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联合组成了调研组,深入6个市6个村(来宾市象州县中团村、崇左市龙州县俸村村、桂林市灵川县正义村、河池市东兰县板登村、百色市田东县巴麻村、玉林市博白县新茂村)进行细致的实地调研,开展考察、走访、座谈、表格统计、填写问卷等多种活动,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比较真实地了解了这些村的情况以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写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调查了6个革命老区贫困村,分别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建党初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区。其中5个列为贫困村扶持,1个未列入贫困村范围。总的看,列入贫困村扶持的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得到广东帮扶的村变化更大。

(一)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我区长期来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扶贫开发思路是正确的,取得很明显的效果,老百姓高兴。所调查的6个村都修了公路,其中1个村公路实现硬化,4个村通了班车,1个村为机耕路。东兰县的板登村通了水泥路,该路投资主要由广东帮扶资金援助,4个自然屯都通了机耕路,用电、自来水也都到户,沼气池基本普及,村委会办公楼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室,还有硬化的标准篮球场。我们到村屯走访座谈,群众都是很高兴热情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扶贫政策,感谢广东帮扶。田东县巴麻村也是广东帮扶示范村,村部建有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农事村办服务点、计生站、卫生服务室等。8个自然屯,屯屯都通机耕路,其中7个屯实现道路硬化,屯内支巷到户路都已硬化,卫生情况好。基本实现自来水到户,30%的农户用上了沼气,近年还修了5公里三面光的水利渠道,改善了生产条件。博白县永安镇新茂村20xx年才修通扶贫机耕路,尽管只通农用车,终究使老百姓摆脱肩挑背驮的历史。龙州县俸村、灵川县正义村、象州县中团村的大多数自然屯都能通机耕路,不少群众买了农用车、小型拖拉机、摩托车,大大解放了生产力。

(二)部分优势产业初步形成。

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是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措施。经过多年的努力,有3个村的优势产业初步形成,田东县巴麻村、龙州县俸村围绕县里的蔗糖支柱产业,大力种植甘蔗,20xx年实现人均分别为7、6吨和5吨,成为人均增收的主渠道。象州县中团村,充分发挥耕地多的特点,20xx年种植优质稻7200亩(人均2、09亩),还有甘蔗2200亩,桑园850亩,实现人均收入2810元。

(三)外出务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外出务工是改革开放一个重大现象,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把劳务输出作为广东广西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后,经过开展培训、输送、上岗、跟踪服务等环节,贫困村外出务工(主要到广东)大量增加,一般占劳动力的20—30%,多的达60%。

(四)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提高。

经过多年的扶贫,绝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相当部分群众建了新房,购置家用电器,如彩电、洗衣机、电饭锅、多媒体播放器,许多农民用上手提电话。田东县巴麻村、东兰县板登村75%的农户建了钢混结构楼房。如表:

二、革命老区村目前存在的困难

(一)基础设施落后。

所调查的6个村,通班车的有田东县巴麻村、东兰县板登村、龙州县俸村、象州县中团村、灵川县正义村,博白县新茂村不通班车,农用车雨天不敢走。屯级路就更差了,博白县永安镇新茂村39个自然屯有25个不通机耕路,全村没有自来水,还有7个自然屯不通电视广播。我们在村部开座谈会,村部办公室是1958年盖的小木楼,三个代表就用粉笔写在木条川方上。龙州县俸村、象州县中团村、灵川县正义村的屯级路标准低,也只能通行农用车。饮用卫生安全水困难很大,中团村9个自然屯,有8个屯是季节性的自来水,干旱季节不正常,其他村也有部分屯饮水不保证。目前全区还有585个贫困村未通四级路,8700多个20户以上的自然屯不通机耕路。

(二)部分农民住房较差。

我们每到一个村,都深入两个自然屯实地调查,发现一部分村屯农民住房还是比较差。博白县新茂村有363户,只有25户盖了钢混结构房,占7%。我们到丹竹屯,该屯21户,有两户盖了新房,其余都是老房子,部分已成危房。象州县中团村钢混结构房约占30%,龙州县俸村、灵川县正义村约占10%。在象州县调查时,县里的同志一定要我们去运江镇上圩村看一看,该村5个屯,都没有自来水,还是到沟边挑水饮用,思柳屯22户人家,除两户在建钢混结构房外,其余都住在干打垒房里,有的已是开裂了的危房。

(三)少数农民生活困难。

从调查的6个贫困村,20xx年人均收入都低于全县水平,有5个村农民人均收入在20xx元以上,而博白县的新茂村人均收入不到20xx元(1765元),占全县平均数的46%。这个村的人均粮食产量不足300斤,低收入户有108户660人,占全村人口32、4%。该村地处大山区,水田和耕地很少,且质量差,光照少,产量低。我们在丹竹屯访问,当时正值中餐时间,一些家庭吃的是糖水煮木薯片。

三、革命老区人民的呼吁

(一)正视革命老区的贡献和现状。

在调查中,6个革命老区贫困村群众要求要重视革命老区的历史贡献,毕竟老区在过去的年代为中国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牺牲,涌现了韦拔群、朱锡昂、李明瑞等杰出人物,老区人民为战争流血流汗。现在革命胜利了,还是要正视这个历史。革命老区有许多变化,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有的地方还是很困难。老百姓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了,胡讲话了,但没有具体政策,实际惠顾革命老区民生的不多。有的基层干部说,扶贫做了很多好事,但还是要有革命老区的政策,不能只靠扶贫的政策,两块牌子应该有两块资金。

(二)加大革命老区建设投入。

基层的干部和群众说得直率,革命老区的困难问题是明摆着的,光靠列入贫困村,一年大概20—30万元的投入,很难解决问题。实际上一个村要有500万这样的投入,才可以解决基本的交通问题。希望有革命老区建设的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市、县老促会的同志说,没有政策和投入,我们也不知促什么,以致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凡是贫困的革命老区村都要扶持。

现阶段全区列入贫困村扶持的老区村占60%,这是很好的照顾。但全区8000多个老区村列入扶贫的只占1/4多;所调查的6个县镇共有1012个村委会,老区村有936个,列入贫困村338个,占老区村36%,还有许多的贫困村因指标所限未列入扶持范围,他们的困难不亚于现在扶持的贫困村。例如灵川县的正义村是抗日战争时期的老区,交通不好,22个屯自来水是季节性的,生产发展慢。博白县有326个革命老区村,有105个贫困村,但列入扶贫的只有26个村。即便是田东、东兰、龙州等扶贫开发重点县,也还有部分贫困老区村未列入扶贫范围,有的老区村由于得不到扶持,显得无奈,迫切要求得到帮助。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革命老区发展慢,基础设施特别交通落后是重要原因。博白新茂村长期不通公路,处于一种闭塞状态,出去读书的不多,高中文化的人很少,外面的人不愿进去,连老师都难找,现在全村12个老师,仍有6个是代课老师。镇、村干部一致要解决从永安镇到新茂村16公里的标准硬化公路,以解决2万人的交通困难。我们在座谈和问卷调查中,84%的干部群众要求把基础设施列为今后扶贫的主攻目标。

(五)扶持产业开发。

基础设施解决之后,应该抓产业开发,这是群众生活的保障,是增收的主渠道。群众说产业开发要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市场环境,还要尊重群众的意愿。

(六)搞好技术培训。

群众对扶贫培训是肯定的,博白县新茂村党支书、龙州县俸村党支书、东兰板登村的主任都到南宁参加过培训,他们都说这样的培训效果好,增加了知识,扩大了眼界,增强了信心。对劳务输出培训和农民技术培训也予以认可,希望劳务培训能和学历培训结合。

四、建议

(一)树立长期扶贫观念。

贫困成因是多方面的,是历史形成的。从6个村的调查看,经过多年扶持的村,加上投入的力度大,面貌变化就大,群众生活明显提高。比如田东县的巴麻村、东兰县板登村,扶贫开发以来都有一定的扶持,列入整村推进后又得到广东的援助,加上整合各方面的资金投入量都在500万元左右。再如俸村,由于龙州县一直是广西2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所以得到扶持的时间长,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还不错。相对刚列入新世纪整村推进才给予扶持的中团村、新茂村,变化就小些。因此,对革命老区要树立长期扶持理念,当然也要有相应的投入。

(二)制定革命老区建设的政策。

在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工作是革命老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除了扶贫工作以外,革命老区建设包括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央和自治区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不断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投入。我区从20xx年起专门设立了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将革命老区乡镇比例达80%的33个县确定为享受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范围,由自治区财政厅投放,这些县每年均能获得400万元左右的老区建设资金,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老区乡镇比例较低的县,他们的革命老区乡村如何才能得到扶持,自治区老建办(扶贫办)如何履行革命老区建设的职责。我们认为,我区应参照湖南、江西、广东等省的做法,制定规范的革命老区建设指导性文件。

加强革命老区建设的会议开了不少了,会战投入也不少,也取得很好的效果。但作为长期的经常性的投入是不够的。**年把老建办拼入扶贫办作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后,只有老区牌子,没有老区建设资金,而扶贫资金的量不多,顾不了那么大的面,扶贫办就很难向老区人民交待。我们认为有任务有责任,还要有投入。

(三)坚持以加强基础设施为主攻方向的扶持路子。

在调查中,县、乡、村干部和农民的意见最统一的就是搞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村、屯路。老百姓反映最多的就是希望把屯级路、自来水(卫生水)搞好。有的群众说,政府帮我们搞好这些事,我们就有信心发展生产。当然还要抓好产业开发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四)提高扶贫投资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对革命老区的扶贫投资标准也应提高,要标准化,要与其他部门投资标准一致。过去我们扶贫的投入标准比较低,群众不高兴,基层干部难办事。今后革命老区村的建设项目,不要搞地方配套。群众说这是公平公正,也是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体现。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5

1.产品与商品之辨

美国卡特勒(kotlor)教授认为:产品是指市场上提供的、满足人们各种消费欲望的所有实物、服务、人、场所、组织以及意见。继而提出产品的三层次理论:产品核心层、产品有形层、产品延伸层。从产品消费角度看,产品核心层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某种产品时在使用该产品过程中所追求和获得的基本消费利益,即产品的功能和效用,它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本质之所在。产品的有形层是指产品组成中消费者或用户可以直接观察和感知的那一部分,它包括产品的外部(信息集)和内在质量及其促销成分,即包装、质量、价格、商标、品名、色调以及消费品的设计风格和工业品的布局特色等等,该层各因素的综合作用,构成了产品的核心的基础。产品的延伸层,包括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所获得的附加利益和服务(消费者剩余)。如送货上门、维修护理、质量保证、安装调试、信息指导及资金融通,还包括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商誉「8」。由此可见,在卡氏关于产品的定义中,涵盖了有物(包装了动产与不动产)和无形物(智力产品、劳动力资源、服务)等。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它只归属应然层面,是理想类型,实然法基于各种考量因素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回应。

而对于商品,马克思将它定义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它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的物品;二是它是人们付出劳动的物品;三是它还是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的物品;四是通过有代价的交换方式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9」。

看来,依马克思关于商品的定义,还不能实现商品与产品在价值内涵到形式外延的顺利对接。不可否认的是法起源于生活,是生活的理性。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物我们称之为商品,但法并不认可其是产品,如下文将提到的原农产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明星肖像的使用权等等。产品是与生产者密切相关的,而商品是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所以,产品包涵于商品之中,它们是种和属的关系。

2.实然法意义上的产品

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这一概念,既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也不同于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更不同于哲学意义上的物。它本身具有特定内涵与外延。生产者、产品作为构成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实际承担的基础,有理由得到国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企业、消费者及学界的关注。确定产品责任(甚或是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法律责任),是以抓住产品这一纲或领为已足的。

(1)国外之立法例

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modeluniformproductliabilityact)第102条规定:产品是真正有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件或者作为部件、零售交付的物品,而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组成成分除外可见,美国产品安全法律中的产品不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且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无论是否进行过加工)。对于电,美国法院通过判例法将其确定为:人类能够制造或者生产、控制、输送的一种可消费的能源产品;对于书籍,美国法院规定:对于因提供不精确的书面材料导致的损害适用严格责任;对于软件,普通软件用于批量销售,广泛运用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之为产品,专业软件以提供服务为目的,被排斥在产品范围之外。对于血液,科罗拉多州法院在一个个案裁定中将其视为产品;对于天然气等,1978年法院在哈雷斯诉讼西北天然气公司的案件审理中将其视为产品。

欧共体于1985年通过的《关于对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中,将产品定义为所有的动产,包括构成另一动产或者不动产之一部分的物以及电,但是不包括原始农产品和猎物;但是欧共体允许成员国背离关于原始农业产品和猎物不属于产品的规定。1987年英国将该指令纳入国内法,制定了《消费者保护法》,其中将产品定义为任何产品或者电,且包括不论是作为零部件还是作为原材料的或者作为其他东西组装到另一产品中的产品,但是未加工的捕获物或者农产品不在产品范畴。德国于1989年制定了《产品责任法》,将产品界定为:任何动产及电流,其中动产也指构成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一部分。凡是出自土地,动物饲养,养蜂业和捕鱼业的农产品(天然农产品),只要未经加工,都不是产品;本法同样适用于狩猎物品。由上可见,欧盟国家在立法中的共同特征是以农产品易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产生潜在的缺陷及难以确定缺陷的来源为由,将其排除在产品范畴之外。

(2)中国之立法例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3)专家关于应然法之建议

梁建议稿第一千六百一十六条对产品作了如下定义: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导线传输中的电,视为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节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节规定。

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下称王建议稿)第九十一条对产品作了如下界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下列用于销售的物,视为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导线输送的电能,以及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二)计算机软件和类似的电子产品;(三)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下列用于销售的物,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一)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但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除外;(二)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

(4)评说

就我国法律关于产品的定义与外国立法例相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美国、欧盟有关法律(前者并没有成为各州都采用的法律,笔者注)关于产品的定义相对较为科学,实然性法律充分考量现实中对应然性之要求,产品所及范围较为广泛,特别是美国商务部出台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将产品的范围由有体物(动产和不动产)扩大到了服务(如电能)及智力(如专利)等无形物。反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关于产品的定义,充分暴露了其滞后性,并且在定义上出现了概念到概念之语义重复错误,即用产品之语词来解释产品。二是大都将原农产品(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狩猎物等排除产品范围之外。三是关于产品之所以称之为产品的条件,中外立法例均未给予明确的厘定。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给出涵义上的限缩。那么,农产品经过种植、施肥、收割、晾晒、保存等过程算不算加工、制作?物(包括有形物及无形物)经过经加工、制作后只有用于销售才算产品?生产者将生产出来的物用于公益捐助,此时之物算不算产品?四是梁建议稿和王建议稿在对产品概念进行界定时采取了概括式和列举相结合的模式,相对较为科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梁建议稿比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前进了一步,用动产替换了产品,且范围上增加了电能。由于过于强调概括陈述方式,所以在用列举方式进一步明确产品概念外延时,在内容上就显得不够充分,没有体现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共政策。之立法精神。王建议稿在此基础上又向前迈了一步,但其在对特殊性产品加以列举时却将商品房排除在产品之外,这在实践中将会极大影响到消费者(购房者)的权益。另外,使用仅经过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等话语不够严谨,容易使人产生质疑。即用初加工之语词修饰农产品极为不妥。根据我国目前有些农产品存在药物残留超标等实际情况,应将经过初加工的原农业产出品列入产品范围,使消费者通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传达的信息进行责任溯源。因此,将其改为未经加工的原农(林、水)产品,且采、摘等不视为加工似乎更周延此。另外,他们也没有很好的解决产品的目的性问题。正如前面所述,经过加工、制作的物不是仅用于销售才成为产品,物成为产品后还用于其他目的。1979年的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规定物品只有用于转让、贸易、商业销售才可能成为产品。该立法例给我们的启示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成为产品的条件不限于销售,因为它可能还有更广泛的途径为人们所使用,如果将其限定于销售,就会出现不能很好解决赠予、出租等使用方式下的产品责任问题。因为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其特殊性,法律保障制度较为完善,所以,有必要将赠予、出租等方式下的产品流通形式,囊括于产品成为产品的条件中去。

所以,笔者以为产品的概念应定限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使用的有体物和无体物。销售、租赁、赠予、展示、广告等均视为使用。特殊情况下,自用也视为本法意义上的使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体物和无体物:(一)供人居住的建筑物及其他不动产;(二)利用管道输送的油品、燃气、热能、水;(三)电能;(四)书籍,如果作者、出版商以该书籍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方法为主要出版目的的,如地图、菜式指导等;(五)著作权及工业知识产权;(六)用于销售的微生物制品、动植物制品、基因工程制品、人类血液制品;(七)供别人食用或作为工业品原料的原农(林、水)产品。

(三)关于产品标识

所谓产品标识,是指生产者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通过一系列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组合等形式向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对方传达的以便使其识别生产者、产品及产品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等构成的信息集或者搭建的信息平台。对消费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区别,使消费者购买定向而不是转向。对于监管者来说,产品标识的功能在于为监管指示方向。因此,规范产品标识意义重大,生产者必须依法披露产品信息。

在现实中,在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三个阵营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横向层面的不对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消费者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与生产者进行对抗,而监管者由于体制的约束也很难跟上生产者对市场、科技的敏感度和推崇,往往在利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基因于产品的质量、性能、成份、技术状况等因素具有的内在性、隐蔽性等特点,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者,实际上根本不清楚生产者的产品底细到底如何?另一方面,对于生产者来说,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到底如何在信息占有上也具有不彻底性。

(二)纵向层面的不对称。一方面消费者对生产者未来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些可怜透顶的知识和信息,他们根本不清楚与其将来的交易是怎样的,以及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另一方面监管者由于所占用的信息较少,从而影响到其做出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收窄,并最终导致监管力度和广度出现折扣。在中国语境下,交易中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得到的信息补偿较少。不同于消费者,监管者因为国家公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它可以通过执法从生产者那里获得信息补偿。

(三)三维场景的不对称性及扰动性。基于以上两个层面的产品信息上的不对称性,在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三元互动的资源配置架构中,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前者的故意,信息的流量及管道都受到了人为的控制。在这场控制与反控制的对抗中,最占优势的一方自然是生产者,最弱一方显然是消费者,监管者由于其公权性质,其一直在二者之间徘徊,成为三者架构中的扰动因素。它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监管的力度和广度,扰动性就会变小,架构就会更稳定,交易就会趋向于公正,反之亦然。在消费者与监管者之间,由于信任度有限,加之沟通管道较少,成效不高。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影响到了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信息,从而强化了扰动的相差。产品信息不对称的产生的最有可能的后果是生产者会利用其占有信息优势,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谋利从而置消费者、社会及国家利益于不顾。它们会通过隐蔽性方式(全面控制产品信息),进行道德冒险,实施败德行为,以逃避监管,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取得不法或不当利益。如不法商人通过对产品信息的干扰,去影响消费者的注意力,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隐匿(不依法在产品上进行标注)起来,并对自己的产品制造假象,以表彰自己产品的正面因素来释放信号,博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注意和信任,以改变消费者的态度,产生购买转向。将本来或潜在属于他人的消费者的注意力分散或转向「18」。对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者如果有充分的信息,就有机会在生产源头通过对产品的标识、标注、标签等进行规范而达致扼制目的。而监管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果能够积极采取监管关口前移的方式,其产生的外部性通常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监管成本。

信息披露的关键点在于:生产者对产品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为已足,也就是标准是什么?基于前文已述及部分,在求解存在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就必须厘定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标准,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在标准之上,自然而然就会达致对消费者、监管者的信息补偿目的。否则,在标准之下就会出现消费者没有受偿或受偿不够的后果,这一后果就会变现为生产者获得了因自己不补偿别人而带来的收益。为此,就必须为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设定如下标准

(一)披露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标准。该标准意味着生产者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得存有虚假、遗漏、诈欺或误导的内容。真实是基因于诚实信用的主客观的一致性。真实的概念是如此的难以界定,以致于它只能被表述,而不能被定义。所以,它只能在个案中去找寻。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为68(忽略允差)。对此,可以判定该生产者标注不真实(本文不论及生产者的产品瑕疵担保责任)。这对于那些喜欢纯棉产品的消费者的欲望的满足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损害,从而构成对消费者的侵权。从中可以看到,如果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则其披露的不真实的信息越多,对广大消费者的危害愈深,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也就越高。为了确保生产者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标准得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等对此都作了硬性规定,明确规定生产者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是真实的,并进一步规定了生产者披露不真实信息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披露产品信息的接近全面性标准。那种希望生产者全面披露产品信息的诉求超越了生产者的成本承受能力范围,所以理性的判定标准是还有哪些消费者需要的信息生产者没有披露出来。监管者的监管目的就在于让这些被生产者占有的对消费者有用的信息越来越少。在尊重和依法保护生产者的商业秘密与规管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产品信息之间必须有一个界限,在商业秘密的界限以外,应尽量挤压生产者信息容量空间。那种认为实话只说一半等于撒谎的观点「19」过于偏激和狭隘。因为产品标识上的信息点大部分是独立的,分别具有不同的功用。尽管从整体上看,它们会影响到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作出评估、鉴别、决定的过程)、公平交易权及监管者的监管有效性。但是,有些情况下,生产者的真实的谎言并不会对上述权益造成侵犯。如在oem条件下,有些委托方(生产者)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就会要求产品实际生产厂,在产品标识上的生产厂栏中只能标注委托方(生产者)的名称,在此种情况下,委托方(生产者)从形式上是在撒谎(即不符合真实性标准),因为它没有全面披露产品的实际生产厂。但是,它却并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相关规制。

(三)披露产品信息的有用性、必要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信息对消费者、监管者来说是有用的,也是必要的。如生产者在其生产的t恤衫(半袖)上的标识上披露:产品是谁生产的,地址在哪里,含棉有多少,在什么水温条件下洗涤等信息,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对监管者来说都是有用的、必要的。但如果它标注了什么人穿着好看,应该夏季穿等信息,对消费者及监管者来说就未必是有用的、必要的信息。

(四)披露产品信息的最新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必须将其掌握或获知的关于产品的最新信息在产品上或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监管者报告,通过媒体发布说明性广告)向消费者、监管者披露。如产品存在潜在的缺陷应予召回等情形。如果发生了某一特定的事实,生产者就必须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该信息予以持续地披露。如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1号的生产者,用上年度馅料生产月饼的生产者等,都必须及时、充分地披露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将缺陷产品召回。

(五)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获得性标准。该标准又称易查找性、易查询性标准。该标准是指生产者所披露的产品信息能够比较容易地为一般消费者、监管者获得、查询和查找。生产者披露产品信息的方式如下:一是在产品上通过标识予以披露。实践中,列入最难查找的信息是产品的生产日期,对此下文将会论及;二是由自己在直销时或借助商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能够公开的资料,披露信息;三是定期、不定期向监管者报告;四是将有关产品信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予以披露。其中,第一种方式由于信息通过产品标识直接传递到消费者,所以对消费者的来说也最为便捷。但是,有些方式由于产品本身特点所限,信息披露的范围有较大的局限性;第二种方式虽然扩大了信息的披露范围,但由于局限于一定的处所,但对于居住地比较偏远的消费者意义不大;第三种方式中,监管者的地位决定了它获得有关产品的信息在量上会远远大于消费者及社会,但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之考量,对在生产上有违法行为的生产者进行查处的同时,它会延迟和控制产品信息向外部传递的速度及容量。第四种产品信息披露方式虽然有量大、面广的特点,但是,实际证明此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是生产者基于消费者、社会及监管者的巨大压力而为之,非出于本意。如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缺陷越野车召回等事件就是明证。

(六)披露产品信息的易解性、可识别性标准。该标准要求,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应当能让一般消费者较为容易地理解和利用,同时能够使消费者、监管者将此产品与彼产品分开,并据此作出合理的鉴别、评价、选择、决定。根据这一标准,除因应行政监管之需要,在产品标识上标注的信息及公开的资料、文件应当内容完整而又明晰,用词尽量通俗、易懂,避免使用过于冗长、专业化的用语。

由于产品安全是诱发产品责任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做上述规制的意义在于:一是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这一计算公式,可以方便消费者、监管者等迅速计算出产品的安全使用期的期日或期间,并以此为参照,做出消费定向或监管决定;二是生产者的明示担保表示。这就意味着该种产品只要按照生产者提供的信息正确使用,它就应该是安全的;三是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如民用煤气钢瓶等产品,到期后消费者自己无法处置,又不能当作垃圾丢掉。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生产者负责召回(产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存在缺陷等情形)。根据经济学中的委托与代理关系,消费者是生产者的代理人,生产者生产出产品,委托消费者来消费。从此关系中可以看出,不安全因素的制造者是生产者,它有义务保证代理人的安全。就拿煤气瓶来说,生产者无异于把一颗炸弹安放在它的代理人——消费者旁。所以,有充足的理由让生产者去这样做;四是安全使用期作为一种明示的承诺,它对于生产者来说在安全使用期内无疑是一个时时刻刻都会存在的巨大压力。所以,它们必须尽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系数,以保证他们极力吹嘘的后续生产的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能够更加安全;五是安全使用期还是消费者、监管者监督生产者的一个有力证据。从生产者角度考量,产品使用周期越短越好,因为人们用新产品替换旧产品可能性越高,生产者就越有可能把更多的产品销售出去。所以,生产者就有可能把正常的产品安全使用期缩短。如一种安全使用期为6年的产品,生产者基于以上原因就有可能把它设定为3年。目前,中国还无相关的法律对此进行规管。这也就意味着前面提到的监督仅能维系在道德的层面,这对于社会来说就存在着生产者肆无忌惮地理性选择败德行为从而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可能性。而且,这种利益每增大一个幅度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如果消费者、监管者等行动够迅速的话,那么,这种败德因为他们的宣传从而变得社会难以容忍的时候,就会有可能由道德层面的强制上升到法律强制。所以,道德的监督不能少。

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如易碎的玻璃制酒杯,在其包装箱就应标注轻拿轻放等中文警示说明或(和)相关警示标志。此类信息在生产者关于产品信息披露义务序列中具有不同寻常的地位,但学界给予它的关注却没有与其本身所处地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下维度切入,充分考量这类信息对于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等方面的意义:一是使用不当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二是在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话语表述下,生产者对于容易、可能的情况都做了哪些努力使产品更不容易或更不可能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三是这种技术上的投入是否足够?四是这种努力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监管者等相关方的?而这些信息按照以上提到的判断标准来评定是否与他们的需求相适应?五是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是否圆满回答了以上四个方面的质疑?如某品牌银海象系列电热水器,在使用说明书中对何谓关机并没有予以必要的说明,关机后是所有指示灯都不显示工作状态还是关机后还有一部分指示灯仍然亮着并显示工作状态?

我们还必须充分地注意到,随着竞争的充分性的不断提高,源自产品本身利润的大幅度减少,生产者将产品的概念延伸到服务层面(前已述及)已变成了一个不得不的选择。下游服务利润的丰厚可能诱使生产者故意在产品或包装上披露一些错误的信息,它可能不会导致产品本身的重大损害,但又能使一般消费者无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求助于它所组建的专业应急机构(如维修公司等)。它的后续服务可能是优质的,但是,它的价格也是畸高的。所以,为了尽量不让一件新购的产品用了没有多久就修来修去,我们就有必要对此予以规制。

另外,还需将产品的净含量与产品所含主要成份的含量区别开。前者是就整个产品而言,即一定计量单位下产品所具有的量值,后者则是指组成或构成产品某一部分的量值,如一袋大米净含量为50kg,一件t恤棉的含量为68。

生产者在其产品或其包装标注定量,表明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的产品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等。它还承诺这一定量在相同的条件下具有持续地稳定性、精确性,也就是说暗含着生产者已作了如下保证:售予a和售予b的产品在量值上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a和b获得了消费满足感或贸易机会是等同的,不会因为偏见使a和b之间有什么不同。另外,这也是对其商誉的一种检验。产品以定量形式推出市场,就意味着生产者会遭受千千万万挑剔的消费者的不停地诸如短秤缺量等指责。如果生产者不能迅速扭转这种不利局面,要么他停止该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么采取措施保证他所吹嘘的量值与实际含量的之间的差值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是之外。而在此博弈过程中,生产者的商誉得以建立或进一步增值。

理性的经济人根据诚实信用之要求,通常会理性地选择披露真实的信息。但这类完美性的经济人只是理论中的理想类型。实际中,生产者往往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一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另外,需在注意的是这里探讨的瑕疵信息指的是与产品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指上文提及的那种类信息。至于那些攻击别人产品的信息、与产品本身无关的信息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作了这些区分之后要回答的问题是瑕疵信息的概念是什么?它可以归类于产品缺陷的定义中去吗?

(一)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

揭露瑕疵信息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从它的概念入手。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概念乃是解决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智地思考法律问题「24」。究于此,笔者以为,瑕疵信息是指生产者基于某种价值考量,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的不真实的、少披露的信息点从而被其这种行为玷污的整个信息集合。前者如一件t恤衫,生产者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其含棉88,但实际上含棉仅为68。后者如应用中文标注足球的名称却未标注之情形。由于上述标注不真实或标注纰漏,导致整个信息集即标识存在瑕疵。它的后果是:一是时刻影响着消费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可能性;二是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寄予的合格、安全等良好期待;三是获得了不该获得正外部性(如商誉的增值、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等)。

(二)瑕疵信息的归属

依笔者之见,瑕疵信息虽然有属于它自己的概念,但它并不应过于独立而游离于产品缺陷之外,也就是说它应被产品缺陷所整合。关于产品缺陷之定义,有以下几种表述以供理解:一是美国1965年的《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a条将缺陷定义为:对使用者或消费者或其财产有不合危险的缺陷状态「25」;二是《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第6条将产品的缺陷定义为:(1)考虑到所有下列情况,如果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限待的安全,即属于缺陷产品。如a.产品的说明;b.能够投入合理期待的使用;c.投入流通的时间。(2)不得以后来投入流通的产品更好为由认为以前的产品有缺陷「26」;三是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人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结合以上引述,可以将产品缺陷作如下分类:第一类是设计上的缺陷。如三菱汽车公司对某款越野车采取的全球召回行动就是因为刹车系统存在设计上的缺陷所导致的;第二类是制造缺陷。如在生产汽车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配件等所导致的产品缺陷;第三类信息缺陷(瑕疵信息)如,警示不充分、不醒目、不易于人理解等。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为,瑕疵信息理应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正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一样,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即为产品有缺陷。事实上,绝大部分关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对产品标识标注(用语有标志、标签等)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gb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如何进行标注进行了详尽地规制。所以,那种认为瑕疵信息不属于产品缺陷范畴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没有法律为依凭的。

(三)生产者披露瑕疵信息的责任

无论生产者基于何种利益考量,如果他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披露瑕疵信息就有可能或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产品责任(民事责任)。由于瑕疵信息归属于产品缺陷范畴,这就意味着生产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如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二是产品行政责任。生产者披露的产品信息有瑕疵肯定会承担一定行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最常见的就是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表示,此外,还有罚款、没收、吊销营业执照等,但后者不具有必然性);三是产品刑事责任。生产者因披露瑕疵信息获刑的情况极为少见,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我国刑法能够对此予以规制的法条限于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中。该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生产者承担刑事责任所依据的证据的起点就是其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如成份、等级等信息。

实践证明,我国《产品质量法》在规范产品质量监督,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了极为积极地作用。但是,也应看到,由于法的滞后性造成了我国《产品质量法》与现实的严重脱节。因此,极需对其进行修订。

(一)关于产品质量法的名称

产品质量法属于经济法,而经济法区别于民商法的一个特征就是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从而更强调责任。所以,作为调整生产者(包括销售者)生产、销售产品行为的法律,主旨应指向生产者责任方面。究于此,有必要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这一名称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以强化生产者(包括销售者)责任。

(二)删除关于认证认可等规定。原因在于,认证认可的商业性质远大于监管性质。况且国务院已经颁布了行政法规阶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三)科学地对产品进行定义(前已述及,此略)。

(四)增加关于何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批发者等相关主体的阐述。由于生产者是产品责任和产品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考量,都应该有规制其本身的条款。

(五)科学界定标识、标注、标签、标志等概念。标识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标志不合格是不是等同的,在实务界争议较大。往往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某品牌t恤衫在标识上标注含棉88,但经过检验实际棉含量只有68。在这种情况下,依产品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品,但是在适用具体法条时却出现了问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处罚还是以第五十四条规定按标志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作责令改正处理呢?鉴于此,笔者以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应作如下修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充分、易得等,并标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通用名称;3.有中文标明的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如生产者与产品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必须分别予以标注。上述名称和地址必须是经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如果产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未添加某种成份或最终产品不含有某种成份,除非法律有特别要求,不得标注不添加某种成份加工、制作及不含有某种成份等类似信息,也不得标注秘制、特制、特香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信息;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5.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最大表面上的显著位置用不小于3毫米的中文或中文及数字的组合清晰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且该标识必须使用不可刷洗的激光喷码,禁止使用可刷洗的喷墨码。并且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是合理的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是,该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不是生产者、销售者的免责、减轻责任的理由和证据,除非生产者、销售者能够提供极为充分地证据和事实证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标说明已足够引起一般人而不是专业人士的充分注意,并且只要采取了这种注意就不会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

(六)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修改为: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未用中文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产品的生产者(如生产者与实际生产厂不一致时未分别予以标注)的依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的,处于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有中文表示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处以20xx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上述情形的,同时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6

“防台抗台”活动由学院的积极分子组成,他们踊跃报名,利用暑期时间奉献自己的青春,为社会尽一份力量。

带队的学院分团委书记吕老师表示这次活动的意义在于锻炼学生的能力,认识融入社会,并回报社会,通过这次活动,让学生之间的友谊更加坚固,团队合作精神更加强烈,懂得感恩。

青春洋溢的带队副队长孙蝶桑说到了自己的心得,通过这次活动最重要的收获是让大家体会到“暖心”,同学们向市民传播防台抗台的知识,体会到助人为乐的快乐源泉,让青春的汗水留得更加有价值。

xx年7月11号对于我们这个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来说是一个让人难忘的日子,今天灿鸿台风来袭,这个号称史上的最强台风,风力已经达到17级,其破坏力是不可想象的,原本计划今天出发奔赴象山考察的行程不得已推迟,究竟什么时候开始还是个未知数,如此强烈的台风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到了晚上,我们的社会实践队长召开了紧急会议,我们的第一次正式会议就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开始了,

这次的会议标志着我们这个社会实践团队真正开始凝聚,开始团结,开始进取,开始向成功迈进,这次的紧急会议的意义对于我们这个社会实践团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

如果说那次的紧急会议还只是一道开胃小菜的话,那么今天的会议肯定是一道大餐。12号天公作美,台风悄悄的过去,我们这个团队立刻马不停蹄,直接向象山进发,而现在,此次的社会实践已经进行了大半,这种时候就需要我们停下脚步,静下心来,沉着面对,冷静思考,分析过去几天的得与失,讨论接下来的详细行动计划以及分配团队成员具体的行动任务。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没有实践队长的正确指挥,如果没有团队成员的辛勤付出,那么我们这个团队也不会走到今天,或许连建立的机会都没有。虽说今天的计划只是留在宾馆召开会议,可是大家还是一大早就起来,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喜悦,这种喜悦不是说我们很庆幸今天不需要出去接受风吹日晒,相反我们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的暑期社会实践。

很快,会议就在这样愉悦的氛围下如火如荼的开始了,首先我们的社会实践队长开始发言,讲话内容主要包括了这几天来我们已经完成的计划,肯定了我们这几天的辛勤付出,对表现突出的成员提出了表扬,然后又勉励我们,希望我们再接再厉,能够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同时回顾了过去几天的实践活动,指出我们在实践当中所暴露出的问题,鼓励大家及时改正,其中就包括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调查对象难找问题和队员对周围环境陌生所导致的调查范围不够广。

接着又布置了工作任务,其中包括继续调查台风期间,象山居民的抗台措施,受台风影响下的生活以及灾害过后,他们的恢复工作。接着让我们各抒己见,表达自己这几天来的所见所感,如果说刚刚的气氛还显得有些拘紧,那么这时候大家像炸开了锅,纷纷畅所欲言,你一句,我一句,聊的不亦乐乎,聊得具体内容大体上包括这么几个方面,其中一个就是刚刚队长提到的,由于我们出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直接导致了我们队员不敢扩大调查范围,间接导致我们的调查结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下一步我们要扩大调查范围,另外一方面,由于我们的队员是外地人,在和当地人语言交流时有一点困难,尽管困难有很多,可是我们的队员并没有打退堂鼓,与此相反,我们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这么个过程中,我们有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这个收获会在最后的调研报告中具体表达,这里不再赘述。

这次会议的另一个特色就表现在我们不仅讨论了这次的暑期社会实践对于我们这个团队成员的影响,我们还分析了此次社会实践成果对于象山当地居民的影响,通过此次的实践,象山居民充分感受到了我们对他们的深切关怀,增添了战胜自然灾害的勇气,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这次的会议我们开了很长时间,通过这次会议我们理清了思路,总结了得失,应该说这次会议对我们社会实践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其意义也是毋庸置疑的。

冯子材调研报告篇7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我结合我所驻队的实际情况,深入农村,针对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的调研活动,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中,我认真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我在深入调研过程中,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鲜活调研资料,我特别注重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座谈会,在召开座谈会中,注重邀请基层党员干部,科技示范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二是深入农户进行走访,在调研期间,走访了一些农村贫困户或困难党员,深入了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了解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作风建设和思想观念中还有哪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同时,注重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调研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很多总结如下:

1、村级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监督机制力度不够,在芦草沟村调研时,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纷纷提出,随着自然村的区划调整,小村变成了大村,干部职数减少,而工作职责和权力范围也有了相应的变化,而村级制度都没有跟上,诸如工作制度,生活制度上有些村就没有,工作就带很大的随意性,给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村划调整后,原有村民议事领导小组,村民代表监督小组等与现在的村域规范有不少的变动,而机构又没能及时调整,就谈不上监督的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监督的不力,给个别村干部的贪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2、村个别干部工作效率不高,存在官僚作风,在调研时,群众代表反映在一些职能部门和涉农部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懒、散现象,对群众不够热情,对工作不够热心,对涉农工作不够深入,个别同志、个别部门存在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没有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工作效率不高,官僚作风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3、农村信息不够畅通,部分劳动力有置闲现象,村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缓慢,与百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孩子上学路远,且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给教育带来诸多不便因素,这是调研时,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机械化耕作的普及,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信息的不畅,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盲目外流,与此同时,农村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加之学校的布局调整,教育资源得以整合,而农村的道路建设,都没有及地跟上,影响着人们的出行。在这次为期一周的调研中,所涉及的还有集镇规划,农村养老、医保等问题,为更好服务百姓,让我们的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我们认为今后基层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都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村级政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村干部有规可依,有制可行,始终有制度做保障,制度约束,在监督机制上,完善来自基层村民代表的监督和上层部门的监督。可采取定期述职和不定期检查制,及重大事情村民代表议事制和问责制,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现象的产生。

2、围绕“农”字,抓住“实”字,解决百姓“难”事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但只要诚心务“农”,真心干实事,就能很好解决问题,新村规划结合农村实际,一旦方案定下来,只要农民拥护和需要就应立即实施,从实从快解决百姓所需,学校布局调整,给学生造成的不便,应加快村级道路的建设和个别偏远学校建设,加大地方的配套投入,使得百姓受益,乡镇要科学指导农民针对农作物秸秆还田,建沼气池,变废为宝,综合利用,针对农村文化活动单一,要加强村级文化中心的建设,挖掘民间艺术,加以传承和发扬,以达到自娱自乐的之目的。

只要想百姓,为百姓,就能帮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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