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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调研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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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情况调研报告6篇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1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四好农村路”建养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xx年10月中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区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的建养基本概况

近年来,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多方争取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村村通”“油返沙”整治等工程,目前区境内公路总里程达3730公里,路网密度0.84公里/每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5公里、国道35公里、省道110公里、县道公路260.2、乡道公路310.8公里、通村公路2929公里,由我区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3500公里(县、乡、村道路),不仅实现了全区361个建制村100%畅通,而且部分自然村也通了水泥(油)路。养护模式由原来单一的农村公路养护站和镇政府雇佣村民每年每公里1000元就近养护,变为选聘两家养护公司对县乡公路以公司养护模式养护。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养护意识差。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通乡通村路建设快速推进,但是相应的宣传力度没有跟上,道路沿线宣传标语不多,宣传内容形式不丰富,导致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相当一部分农村公路存在以建代养、有路不养和建好失养等问题,加之不少沿线村民,从个人利益出发,在公路两侧非法建房、开厂、设店、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使多处公路形成街道化路段,造成公路排水不畅,降低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二)通村公路等级低,道路路况不佳。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三级路段74.2公里,四级公路239.4公里,等外公路3187公里。通村公路大部分为四级路或等外路,弯急、路窄、坡陡,虽通不畅,已不能适应目前农村交通发展的需要。更何况我区部分农村道路常年超负荷服务,大吨位、超限车辆对道路破坏十份严重,部分农村道路不堪重负。如横山街道办事处、雷龙湾镇、高镇等乡镇境内的农村道路运煤车等大吨位车辆常年通行,对路面破坏严重。

(三)管养体制不健全,养护资金欠缺。

公路法明确规定“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然而我区大部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抗灾能力脆弱,遇到雨雪天气容易出现水毁、路面结冰等情况,影响公路效益的正常发挥。且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地方配套也只是停留在群众投工投劳这一部分,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致使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例如,榆林至靖边二级过境路线大古界途经长城段,因工程便更大,配套资金到位不足至今无法通车;陕能赵石畔电厂进厂道路和波殿路,因资金不足致使工程不能全面施工,成为制约两个大型企业燃料用煤不足的瓶颈。

(四)路政管理效率低,安保工程不到位。

由于我区农村公路里程长、分布广,靠养护站一家管理有点力不从心,加上基层路途较远,养护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养护人员大部分时间消耗在路上,养护效率低下。还有安保工程,不能及时跟上道路建设进度,安全设施、标志不完善,为安全行车埋下隐患。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先行。

农村公路不仅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干线公路交通量的主要来源。农村公路规划要以干线公路规划为依据,以实现农村公路联乡通村,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与晴雨通车水平为目标,以“保通求畅”的原则,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以“保通”为主,对于人口密集地区应重点以“求畅”为主,规划中要注重区域生产力布局,注重与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为我区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注重建设质量,做好民生工程。

注重农村道路建设质量,重视尾流工程的建设,纠正施工单位把工程款到位情况与保证工程质量划等相对的错误理念,杜绝因资金短缺就停止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导致出现就建就毁,新路水毁,毁路再建的恶性循环。在大力实施安保工程的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交通规划、管理和执法部门应共同协商,从实际需求出发,在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牌,震荡减速带等设施,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平安之路、幸福之路。

(三)建立长效体制,维护路产路权。

公路不仅要“管”当前、更要“养”长远。建议成立路政管理协调组织,政府出台治理超载和损坏公路处罚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路政、运管、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把长期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执法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固定下来,综合整治目前的沿线乱搭乱建、损坏公路设施、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害公路行为。建立镇、村共管机制,配合超限墩、限高架等设施,净化公路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政府与各煤炭企业签订协议,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运输限载标准,如发现煤矿超限装载,煤炭企业必须罚交一定道路修护费,对政府在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两次超载的运煤车辆,通报各煤矿不得允许该车再运煤。保护农村道路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四)做好农村路建养资金筹措、拨付、运作工作。

一是管好政策资金。对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项公开,专款专用,分级负责;要切实加强监督审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未完工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当年的管理养护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吸纳社会资金。对地处山区,修路成本高,仅靠国家补助资金且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直接受益的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创业成功人士捐赠资金,支持公路建设,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加大道路养护宣传力度。要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修路有政府,养路靠自身”,的“主体”地位,做到走路、护路,养路、爱路。

二是镇、村应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如塔湾镇把养护费集中起来统筹使用,不仅提高了养护效率,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养护经费及时到位,发挥作用。三是制定公路养护员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公路养护员的养护路段、养护标准和养护要求,实行公路养护员由公路所经过村的群众公开推荐,确保公路管护见形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由辖区镇政府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管护人员立即整修,年底由镇政府、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进行评比,对公路养护管理不达标的,扣发补助和工资,并及时更换公路养护员,根除只挣养护费不养护的问题。对公路养护好的村和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使公路管护步入制度化轨道。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4月下旬以来,组成专题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县交运局、养路段、路政大队、铁溪镇、沙溪镇等部分乡镇及路段,通过现场查看、专题座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通报予后,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养护里程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3000多公里,县道371公里、乡道(含联网路)523公里、村道2218公里,其中:县道纪红路19.9公里、火(炬)杨(柏)路12.3公里属于沥青路面,其余县、乡道为混凝土路面。我县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养责任,农村公路硬化后,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县道公路由县养路段挤占省道养护资金进行专养,村道公路由村委会自行组织养护,均无专项养护资金;乡道公路由辖区乡镇养护,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助专项养护资金到乡镇。道路养护标准是使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我县农村公路正逐渐由规模速度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开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先后创建了广纳镇、民胜镇2个养护示范乡镇,创建了159公里文明路,重点打造县道路2条,乡道路6条。绿化道路100公里,栽植行道树153.5万株,完成绿带整形、麦冬和草皮栽植共48万平方米,“森林走廊”已初具规模,公路形象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一线作业养护人员基本能够疲于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甚或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县农村公路办公室编制12人,在编人员仅2人,差编差人较多,其主任非科局级设置,进而变相地成为县交运局内设股机构之一,工作开展难度大,未起到应有的统筹作用。乡镇交管站除中心镇外,大多无机构、无牌子、无专职人员,绝大部分专兼职人员年龄老化、缺乏专业技术,行业政策不能有效执行。县养路段由于事业单位进人门槛设置过高,而差编差人140多人,致使一线作业人员养护任务增大,养护热情有所下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农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成本较大,农村公路仅仅落实了乡道路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贴到乡镇组织养护,县道、村道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设备如挖掘机、清扫车等也急需添置。

(三)农村公路失养面较大。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公路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因素,养护管理尚且不完全到位,全县还有近一半的农村公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或因质量较差迟迟未予通过验收,或因验收后即出现严重水毁等自然破坏,或因安保设施不足隐患较多,或因养护难度较大而力量欠缺等等。

(四)农村公路被损毁占道严重。一是治超执法工作注重罚款而未予卸货造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长期碾压路面而致人为路损严重,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所得非税收入共670万元,远不能抵消路产损失,得不偿失;二是一些干线公路沿线采砂采煤、堆码占道、污染路面严重,如通前路就有50处砂石料场和砖厂,崩(口塘)—万(山寺)路就有10处煤矿砖厂,其中4处煤矿直接穿路而过或借道出煤;三是一些集镇如新场、青浴、三溪、永安等逢当场天摊点占道严重,影响运行。这些都极不利于公路的养护管理。

(五)部门养护管理履职较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部委职责,但真正贯彻文件履职到位的部门并不多,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与交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治超执法机制,造成路损抛洒严重。县国土、经信、安监、水务、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与辖区乡镇未形成合力,未从根本上研究打击取缔违法采砂、采煤和在公路沿线建控区违法建房活动,导致堆码占道严重。这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理顺监管体制。强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其对全县农村公路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管职能;配齐配强乡镇交管站人员,确保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探索实行乡镇交管站由县交运局垂直管理的模式,实行高效一体化管理;改革路政执法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体制,试行非税收入实收实报的入库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抓治超护路工作。

二是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占线长,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养护人员责任意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逗硬督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持续有效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要保障必要的投入。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财力是保障,必须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随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养护补助资金。并按照国家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标准“7351”(即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拨付到位。抓紧建设机械化养护中心,添置挖掘机、清扫车等必要的道路养护设备。及时拨付自然灾害路损修复资金,保证大的塌方和严重水毁路段及时修复,便于管养。

四是要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国土、水务、经信、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辖区乡镇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四违”(即违法采砂、违法采煤、违法搭建、违法占道)清理整顿工作,定期通报,标本兼治,重拳出击,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落实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建控区“四违”行为的源头管理,并积极配合部门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强制卸载的措施,损坏公路务必赔偿。强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职责,派驻3—5名干警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执法协作,共同做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确保安全文明运输、道路畅通有序。

五是要增强群众义务意识。除了强化养护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意识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增强辖区群众“一事一议”修路养路的义务意识,深化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治路观念。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倡举报损毁公路、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开曝光,营造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份,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为做好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带领考察组,赴杭州、厦门两市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自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勇带领城建环资委员会和工作室,结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区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宁波、大连等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到市城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市、区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市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城市管理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公开电话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征求了机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城市管理的问题线索,对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实地察看和现场录像。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圣珍带领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到市南、市北、崂山三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10月18日,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初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提出的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中心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容环境秩序有了较大改观,主要街道市容环境状况持续向好,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交通拥堵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相比、与我市在全国的综合发展水平相比、与我市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奋斗目标和全国文明城市地位相比,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市容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老旧城区市容环境问题集中。随着近几年新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与之相比,老旧城区差距日益明显。市政基础设施老旧、破败、老居民区缺少正规的物业管理,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烂尾楼、污水冒溢、占道经营、乱停车等问题突出,市民意见大。

(二)空气环境阶段性污染明显。通过前几年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大规模工业燃煤污染已得到深度治理。道路扬尘、冬季使用散煤、路边烧烤等问题已成为目前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工地、裸露场地、运输过程中的渣土撒漏等,产生扬尘。部分区域冬季散煤采暖导致的季节性污染明显,据调查,20xx年冬季,城区燃煤采暖户数仍有近七万户,燃用散煤十余万吨,主要分布在市南市北的老城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的城乡结合部。违规露天烧烤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三)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36万辆,且增长势头不减,现有停车泊位远远不能满足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需求。同时,存在个别停车场不按规划建设、已建成停车场挪作他用、现有停车场因信息不对称和价格机制不合理等因素导致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老旧城区、医院和学校周边等区域更为突出。城市交通智能管理水平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

(四)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烂尾楼较多。有的违法建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乱搭乱建前拆后建,尤其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圈占公共场地,楼顶违章搭建,院内毁绿种菜,甚至饲养家禽。有些背街小巷占用道路私设地桩、地锁、地障。近几年棚改力度加大,但烂尾楼明显增多,既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五)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根治。全市主要黑臭水体大都集中在老旧城区,虽然李村河、海泊河、昌乐河、楼山河等流域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一些无名沟渠,至今未得到根治。河道保洁不到位、违法倾倒垃圾、雨污混排、洗车污水乱排等,导致黑臭水体经常出现反复,群众反应强烈。

(六)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问题突出。有的占路市场由于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有的还阻塞了交通。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在部分区域已经成为常态化,去年尽管全市清理规范这些行为近10万次,仍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七)卫生死角治理力度不够。因责任不清导致没人管的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解决,垃圾处置不及时,垃圾箱及其周边脏乱差。

(八)路牌不规范、门头牌匾广告设置杂乱。路牌没有中英文对照,缺少国际化,有的设置位置不合理、不规范,起不到导向作用。门头牌匾广告设施位置、大小、色彩、内容、材质等缺少规范。

(九)各类杆桩亭体占道现象严重。彩票亭、报摊、早餐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杆,石桩石柱、地桩地锁,配线箱等等占用人行道、盲道,给行人带来不便,影响了市容市貌。

(十)窗口场所秩序较乱。旅游景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前海一线,小商小贩拉客强卖,出租车不守交通规则随意乱停、强行拉客,小游艇无序揽客,非法营运车辆抢客等乱象破坏了青岛形象。

(十一)部分市政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部分污水管网工程,无法纳入正规的养护管理范畴,工程投资效益无法有效发挥,一定程度影响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整体形象。

(十二)垃圾、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小涧西生活垃圾园区综合处置能力不足,给当地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导致污泥出现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问题原因

(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城市管理缺少系统性设计。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力度不够。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围绕产业布局、经济发展考虑的多,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等问题缺乏全面科学的论证,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考虑的不充分。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问题,城市发展与老城区改造的关系问题,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等问题,矛盾逐渐显现。

二是规划、建设、管理衔接不够。“规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新区开发建设、旧城改造项目在规划编制或建设环节未能充分考虑后续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洗车场、公共绿地及生活垃圾中转站(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公共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够、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考核作用发挥不明显。城市管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形象,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比重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管理方式粗放,突击性多,不能实现常态长效。尽管城管部门对区(市)、街道实施了量化考核和登报公示,但由于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问责追责机制未建立,其发挥的作用也逐渐弱化。

(二)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职责界线尚不清晰。

一是部门职责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特别是职责有交叉时,便会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如,户外广告的设置、集贸市场的管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以及河道、海岸线的环境治理等事项,均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多层次交叉。再如,受历史遗留问题、接收主体职能变化、政府职能部门合并、管理体制衔接不畅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及部门之间、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之间存在责任边界不清问题,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职能调整还没有彻底到位。尤其在街道办事处一级,经费、人员编制及权限不能及时到位,尤其是专业性要求相对高的岗位,人才较少,导致城管执法效率降低。

三是执法缺少技术、管理等支持。有的事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但相关执法力量和技术人员、机构、设备等技术管理支持没能及时跟进,或者相关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达不到相关要求,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城市管理方式滞后。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工作重心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目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

一是人性化服务欠缺。人性化的制度设计还不健全,交通拥堵、拉链马路、工地噪音等问题,造成群众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政府形象,亟待系统治理。疏导性的管理方法研究还不够,在矛盾最为尖锐的乱搭乱建、占路市场、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露天烧烤、停车乱等市容秩序管控方面,局限于“劝”、“撵”、“扣”、“罚”的执法管理,只能奏效一时,没有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缺乏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治本之策。

二是智慧化程度不高。在各类工地、水环境、空气环境、广告招牌、占道停车、渣土撒漏等监管方面,在噪声、油烟、污水排放及空气质量监测与防控方面,在停车泊位等资源共享方面,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智能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够,信息技术运用领域还需拓宽、深度还需加强。

三是社会化参与不够。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够强,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有待拓展。

三、意见建议

(一)推动管控管制向主动服务转变,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思想,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培育城市管理体系中的多元主体,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前端规划建设环节的基础设施源头配套,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市场冒市、游商浮贩等诸多管理难题,有效避免停车难、停车乱、乱搭乱建、杆桩亭体杂乱等市容秩序乱象。

(二)推动传统方式治理向现代法治转变,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立法立规,重点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立法,健全支撑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法规政策体系,在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司法衔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务必采取高压态势,严抓严管,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固守的要严防死守。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的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城市现象、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经验型管理方式向智能管理转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延伸覆盖区域,扩大应用领域,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五)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权属不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状况,系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和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理顺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明晰层级职责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尚未移交工程设施的移交工作。健全市、区两级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4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和体制的不断改革,物业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它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物业管理即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是房地产业在消费领域的延伸,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市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于此同时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产生了各种矛盾,此次调查的目的正是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了解物业管理的现状,使我们更好的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梧桐花园小区简介

梧桐花园位于梧桐花园位于西夏区同心北路,交通非常便利,学区完善,周边综合商场,公交,医院,银行,邮政所等生活周边设施齐全,小区布局合理。

调查所得信息:

此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采取访问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小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此次的问卷主要针对物管公司的工作和服务而展开。

根据业主反映,客服中心的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服务意识偏低的问题。我们共调查了5位住户,其中有的两名业主反映,物管公司职员与业主的交流及沟通非常少,这就导致了物业管理公司在进行工作时片面性。在实际走访中发现,该物业管理公司只设有两名客服人员,并且办公室位置偏僻,一般居民很难与公司人员进行交流。据了解该小区装有多个摄像头,夜间也有值班人员轮流巡逻。但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住户对安管中心的工作表示了一定的不满。对住户的抱怨进行大概总结后发现安管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区的巡视力度较差,没有在小区内形成24小时有效巡逻机制,在对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上工作存在局限,交接班没有明确的记录,安全护卫人员巡查白天巡逻次数不够。在实际调查中据业主反映,该小区内曾经多次出现物品被盗现象。保安只是在保安室中值班,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制度。

保洁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保洁员的待遇较差,并且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休息室。经过调查,大部分的业主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方面认为服务到位,工作效率及质量较好,但是有一些业主也对此表示不满。此外该小区的业主普遍认为小区在绿化方面太单一,树木种植单调,流经小区内的一条河流污染严重,散发出的阵阵臭味严重影响了河道两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根据问卷调查反映,居民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较多不满。主要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区后,与居民群众的交流没有到位。致使业主对该管理公司的第一印象不好,使得他们的工作在日后的管理中难以进行。并且物业在工作中没有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从而招致了许多不满。比如其中一位住户反映,某一楼道中的灯坏了他通知物业后,一直迟迟没有人来维修,过了将近一个月才将这一问题解决。其次,物业公司在管理费的收支上不透明,业主在对用在管理及社区建设中的资金存在疑虑。这就会引发业主对物管公司不信任,致使日后的管理及小区建设难以发展。最后,由于公司还处在发展阶段,公司业务人员素质偏低,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当然,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小区内绿化及道路的布置较为合理,没有发现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小区内的卫生环境良好,但部分设施也缺少人性化设置。因此,整个社区的建设仍处在进一步发展当中。

总结以上各方面不足为帮助该小区创建和谐社区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

1调整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社区开展应该与街道部门考核挂钩,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对于小区发展经费不足问题,应该设立“政府→行业→个人”三点结合,即政府进行补贴,物企和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共同分担的模式。

2强化小区服务功能,保证居民需求得到充分实现。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小区服务中心,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缓解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帮助小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支持和鼓励小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其次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小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最后,多开展以人为本的服务活动,同时物企要发挥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

3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日积月累从而由量变到质变,整体上提供小区的人文环境。物业公司应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深入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及传统文化活动,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小区的文化品位,拓深文化内涵。建立小区图书和阅览室面向老人和儿童,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小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加强小区宣传建设,向小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国内外时政新闻、物业管理费收支等情况。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物业公司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对于不同的不门使用不同的管理手段。

我深知,在课堂上仅局限于学习理论知识而没有和实践相结合的话,只能是“纸上谈兵”。通过这次的调查,切实加强了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调查分析报告中存在很多不足,但收获不小。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5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xxx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行规范化生产。

一、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1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xxx乡18家、xxx乡5家、xx镇3家、xx镇4家、xx镇1家、xx镇1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20块,标语警示420块,工库房标识牌2730块。

(二)安全事故情况

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10人。具体情况为:xx年零伤亡;xx年死亡1人,轻伤4人;xx年死亡1人,轻伤2人;xx年轻伤1人;xx年零伤亡;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xx年1—10月死亡1人,伤2人。

二、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成效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xx花爆公司、xx花爆公司、xx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

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xx年、xx年、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xx年的1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xx年翻了近两翻。

(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1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1467平方米、防护屏障11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1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1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篇6

物业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加快城市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因为关乎人们生活的居家环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而倍受关注。

一、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去年9月,我市将物业管理职能进行下划,包河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各项要求,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优美、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抓好队伍,建立区、街(镇)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调处重大物业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机构。根据合政办秘[100]文件精神,物业管理工作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划至各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落实属地管理,区政府把物业管理职责赋予区住建局,在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镇)对应在大建办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

(二)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包河区现有各类住宅小区362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180个,物业管理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新建的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

(三)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目前在包河区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共129家,其中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8家,具备二级资质的企业18家,其余均为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从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情况看,越是资质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也越高。

(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情况。包河区共有55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较好,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企业与业主的关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面临较多的复杂情况和问题,因此信访量大,纠纷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区共处理关于物业方面的12345市长热线361件,政民直通车45件,市长信箱12件,电话投诉141件,接待来访群众257人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仅有3人专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各街(镇)继去年市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后,虽相应成立了机构,但配备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不专心、不安心、难尽心的问题客观存在,与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和问题多、难协调的现状不适应。

二是业主委员会运作缺乏监督。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和落实。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从相关活动中捞取好处,易与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业主产生矛盾纠纷。比如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监督就是一大难点,也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矛盾的焦点,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业主大会最有权威,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要求很高,无法及时召开,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甚至造成反复上访,影响和谐稳定。

三是前期物业存在诸多弊端。《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操作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由开发公司的一个部门演变而来,与开发商有着上下级的隶属和斩不断的经济利益关系。一旦开发商因房屋质量与业主发生纠纷,前期物业既要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又要维护业主的利益,陷入两难境地。业主由于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该打在开发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造成监管部门及时协调纠纷难,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心结”越结越深,导致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影响物业服务水平,易造成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四是物业企业收费难与运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使物业公司的运作成本不断增加,其中人员的工资支出占较大比例,现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资涨至1010元,近期出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公摊费收取项目(二次供水用电除外)。同时部分业主对缴费义务认识不到位,以种种托词拖欠和拒交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的费用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时,要么降低服务标准,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离,造成广大业主利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突出正面宣传。物业管理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及街镇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使全社会都能了解、关心物业管理工作,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要就业主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缴纳物业服务费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关系、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宣传,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能统一认识,自觉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统一配备物业协理员。由区统筹考虑,为各街镇配备专职物业协管员,解决兼职问题,让专职的人干专业的事,切实把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做扎实。

(三)把好前期物业入口关。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各种形式选聘的,而且在售房时就已经定下,在小区没有交付,业主没有入住的情况下,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目前还不能介入此项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续物业管理的监管运作机制,使有关部门和业主能够实质参与开发商对前期物业选聘、峻工查验和物业交付工作,减少因开发遗留问题对后期物业管理带来的困扰,维护业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包河区现有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10余家,目前管理服务都比较好,且均为三级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村(居)范围内,管理优势明显,既解决居民就近就业,又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因其带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又与居民有着特殊的“亲情”,一般不会产生纠纷,尤其在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政府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设奖补资金,鼓励该类企业做大做强,在服务自管小区的同时,逐步把服务向更多的“三无”小区延伸,解决当前“三无”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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