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思路,我们是写不好一份调研报告的,调研报告是调研计划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28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监督难调研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1
一、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的原因
(一)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不敢、不愿或惧怕监督,低制监督。2.监督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监督渠道。3.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只注重对具体事的监督,忽视对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大政方针的监督,从而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带来重大损失。二是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集体研究决定成了一些违纪者的挡箭牌。三是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偏重事后处理,造成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的现象。4.监督重点不突出。尤其党内监督一般党员容易,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比较困难;监督下级党员干部容易,监督上级党员领导干部比较困难。
(二)党内监督薄弱的原因
权力运行机制不顺畅。党内监督体制还存在着缺陷:
(1)下级有效监督上级,在实践中难以执行。(2)同级监督,事实上是一种变了形的下级监督。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各级纪委,目前名义上实行的是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关系各级纪委成员切身利益的决定权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手里,实际上只有同级党委对党内监督机构具有真正的领导权,上级纪委的领导权是比较模糊的。这种领导体制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3)上级监督面临的问题。二是成本高。一些本来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同级纪委查办的案件,往往由于同级监督的缺陷而非由上级纪委出面不可,上级纪委成了地方干部违法乱纪事件的灭火队。二是难度越来越大。一些地方的贪污腐败分子往往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勾结编织成为外人难以识破的利益关系网。三是具有滞后性的特点。由于上级与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使得上级不知情,对下级的监督要以案件为线索。是一种查案式的事后监督,而无法做到事前和事中监督。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对策
(一)发展党内民主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出路
(二)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全体党员授予的,这种权力的运行应当受到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群众有权通过知情权、选举权、质询权、申诉权、检举权等权利的行使,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从而达到制约权力行为,使党内民主监督成为确保党的权力合法健康运行的重要根基。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约束机制和质询、听证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约束机制和质询、听证制度,将行使权力的状况与个人的政治前途联系起来,以调动其内在的监督积极性、主动性,解决明哲保身,一团和气,能监督而不敢或不愿监督的问题。
(四)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强化党内监督
(五)培育外部压力,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强化党内监督
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优势,解决监督问题也应从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中寻找力量。根据我国的领导体制和政党制度,要强化各级党委内部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功能,应该培育党外和党委领导班子外两个压力。比如,定期让所属范围内的群众或群众代表(不只局限于机关)对党委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凡满意率不到三分之三的,再由所属范围内全体党员或向下扩大一级的党代表在咨询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给予告诫或撤换等。
(六)改革双重领导的现行监督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
当今中国社会已进入了转型期,随着国情的变化和执政权力被腐蚀的新特点,迫切要求对权力实施分权式多元型监督。因此,必须改革双重领导的现行监督领导体制,对职能监督体系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整。特别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后,可以使监督机关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得以充分发挥,不再因自身的人权、财权受制于监督客体,而出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监督不好、不好监督的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达到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领导班子正确决策。街道党工委对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把它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保证领导人员人手一册,抓好党工委中心组的学习。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廉政承诺制度,凡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都签了《廉政承诺书》,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制作廉政承诺图版,加强廉政宣传和社会监督。街道充分利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时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街道6位领导干部和8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廉政承诺书,做成图版,悬挂在街道醒目位置,接受本单位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廉政宣传和教育。
2、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在学习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街道分别都组织了有关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xxx街街道党工委按照条例要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领导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区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街街道制定了有关分工方案,将有关廉政制度责任到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对街道廉政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新建和完善,经清查坚持原有廉政制度24项,新建廉政制度6项。根据今年社区信访重点,街道纪工委在征求街道办事处财务的基础上,制定了《**街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制度》、《计划生育社会抚养收缴制度》、《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信访制度》和《计划生育监督考评制度》。同时,结合整顿机关工作作风,重申了有关工作纪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为每个办公室重新制定了离岗告示牌。
2、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自查,街道党工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集体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没有发现领导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街道党工委在进行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坚持按决策程序办事,各项议题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和民主。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召开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办法,进行明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利于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街道党工委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纳入党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实施。目前开展的监督检查及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党风责任制检查。街道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初与各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社区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自查,年底开展由下而上的层层自查,各社区向街道党工委上报《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社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领导班子集体汇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3、民主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街道坚持发挥社区党员和群众的作用,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作为群众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作为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每年对街道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述职述廉,群众代表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开展民主监督,改善了干群关系,调动了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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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难调研报告篇3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监督难调研报告篇4
这周,本校老师布置给我们一个任务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研。作为本校学生的我和三名同学在一天时间内进行了一次社会调研。
调研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研以全市60名小学生为调研对象。
调研时间:
调研的结果与分析
本次参与调研的男生有33人,占总人数的55%;女生27人,占总人数的45%。一年级学生有15人,占总人数的25%;二年级学生有7人,占总人数的11.67%;三年级学生有3人,占总人数的5%;四年级学生有11人,占总人数的18.33%;六年级学生都是12人,各占总人数的20%。
从早饭吃的地方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小学生多数是比较注重的,女生比男生注重食品安全的地方多一些,国为少数(9名)男生爱在小店吃,其中竟有人爱在路边吃,而女生只有少数(3名)爱在小店吃,并没有人在路边吃。其次,男生较爱在小滩小贩购买食品,只有少数男同学不在小店里买食品,女生多数不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只有极少数爱在小滩小贩购买一些食品。并且男生多数在小店里购买一些属于三无食品的零食,女生只有个别去购买零食,可以说明男生不是非常注重食品安全。有些男女生因为罐头食品较为好吃,就误以为罐头食品是卫生的,这可以说明全市可能会有极个别同学把好吃食品当成了食品安全的食品了。从以上几个方面问题及其他问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小学生并不是极为重视食品安全,只要好吃,方便,就顾上食品安全性了。
结论与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3、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5、同学们互相提醒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总之,通过本次调研可以看出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是高的,不过请个别对食品安全意识较低的同学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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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难调研报告篇5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是对我国传统的双重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和变革。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从近年来对全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粗浅的认为应采用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一、要提高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有利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其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应当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
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受派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派驻工作人员要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搞好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切实强化监督目的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
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
四、要优化队伍结构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要有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才能组建一支合格的纪检监察队伍,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素质低下,纪检监察不作为或本身违法乱纪,又谈什么对所驻单位进行纪检监察呢?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我们也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相关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竟还一问三不知,反过来我们的群众倒象是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有极个别派驻机构存在纪检监察不作为现象。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在今后的领导岗位上也相信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很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就应该作为考察后备干部的一个标准,把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考察,是一种培养廉洁自律领导干部的较好模式。一支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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