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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读后感2000字6篇

我们的内心在阅读后充满了各种读后感,阅读让我们产生了丰富的情感和多样的读后感,下面是28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岛读后感20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岛读后感2000字6篇

岛读后感2000字篇1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岛读后感2000字篇2

?西游记》这本书想必是家喻户晓了,它既是一篇神话故事又是四大名著之一,小说的故事还被排成了电视剧、动画片等。《西游记》对于我来说,有一种特别的情感。

小时候,刚刚牙牙学语的我便成天对同名西游记电视剧情有独钟,我喜欢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喜欢沉默不语却很稳重的沙僧。那时候,我心中的喜欢便是“好人”、“救死扶伤”的人,童年纯真的眼睛总能看透一切,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甚至能看出伪装下的那些“妖怪”。

渐渐地,我慢慢开始识字了,于是母亲便给我买了本注音版的《西游记》。每每读到那些激动人心的部分,我总感觉那些情节便跃然纸上,似乎自己也身临其境了。那时候,我的视野没有那么狭小了,变得广阔起来,我心中的喜欢成了“一心向善”“除恶扬善”。

上了小学,我的生活中还是时刻离不开那个从小就连着一线串着的《西游记》。我与它,从第一次邂逅,就注定了我们的那根线灭不了,断不掉——这,也许就是缘分吧!过生日的时候,好闺蜜又送给我一本青少年版的《西游记》,并写了一句话:“读书,永无止境”。是啊,《西游记》这本书,我永远都不该读完,于是,在紧张的学习中,又重新抽出时间来重读《西游记》。又一次的邂逅,让我似乎又重新认识了它。我认识了贪婪狡猾的白骨精,一心向善、心地善良的唐僧,惩恶扬善、看破尘俗的孙悟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在我脑海中反复浮现,在我的心灵深处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时,我心中的喜欢是“善”而非“恶”。

一晃,我便踏入了初中的校门,紧张的学习,考试的失利让我不得不放弃心中那片留恋的小天地,全身心地投入了学习。于是乎,书架上的书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失去了原本的光泽,但这情缘却始终未曾断过。这个寒假,我又有幸与我的老朋友——《西游记》相遇了。不过这次,不再是电视剧,不再是注音版,不再是青少年版,而是成人版的。刚开始的阅读让我觉得有些许困难,才读了一两回,便决定要放弃,于是回想着我与《西游记》的一幕幕,还是咬咬牙以“试一试”的心理重新开始阅读,读久了,就会发现“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难嘛”!这样的感受频频出现,往下读的底气也足了,厚厚的近三厘米的书也就这样解决了。这时才发现,作者吴承恩的我写法很特别,书中的善与恶分的不很明确,善就是善?恶就是恶?不曾有其他别的之分。但师徒四人是善?妖怪是恶?神仙是善?妖魔是恶?分不清。

整本书以丰富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崎岖漫长的西方取经的路上与妖魔鬼怪穷山恶水斗争的历程,并将所有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化为妖魔鬼怪所设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的有情山精树怪,生动地表现了无情的山川险阻,并以降妖伏魔赞颂取经过程排除艰难的战斗精神。

“求大道,白马西风苦行;

斩妖魔,四海千山拱伏;

度众生,九九数完魔天尽;

悟禅尔,三三行满道归根”。这真的是对《西游记》这本书最好的写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二——七回的大闹天宫了,这第二回讲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变记筋斗云。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天庭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这一段虽说与天宫并无关系,却为下文做了铺垫,是“大闹天宫”的点睛之笔。

第三回承上启下,既写到上回的打败妖兽为因,又写到第三回的大家拜孙悟空为尊得果。同时悟空因大闹阎王与龙王被表奏玉帝,得以上天,却又得知授予的“弼马温”为末等职,一气之下回花果山,玉帝托金星再次招来孙悟空,并未他造齐天大圣府。

第五回悟空开始“大闹天宫”,吃尽园中大桃、赴瑶池喝光仙酒、吃光太上老君葫芦内金丹并逃回花果山。随即天上众神与悟空大战,却又屡战屡败。最终还是太上老君在天庭丢下金刚套击中悟空,众神押回上界。玉帝一气之下,传旨处死悟空,但悟空井太上老君四十九天烧炼未曾有事,继续“大闹天宫”。最后诸神节节败退,玉帝只得请来如来佛,用五指化为大山,压住了悟空,这“大闹天宫”才得以平息。

其实这几回也可以看得出,在宗教观中的神与魔是正与邪、是与非、顺与逆、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的象征,但作者却对神魔一视同仁。道教神玉皇大帝、道教祖师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摩尼,都是被揶揄、调侃、捉弄的对象,至于天将神仙、菩萨金刚和诸路神祉就更不在话下,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让人给予同情的对象。最典型的莫过于孙悟空了,他的魅力在于他的妖气而不在于改邪归正,在于他的放纵而不在于约束。

神与魔消除了界限,也许也不是一件坏事呢!

?西游记》这本书我会一直读下去,书中曲折离奇的情节、优美幽默的语言、栩栩如生的人物,会让我永远回味无穷,这妙趣横生、趣味无穷的童话,将会带着我一直走下去,他不该丢,也不能丢,更不会丢!

岛读后感2000字篇3

“一切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旦落到人的手中,就全变坏了。”这是卢梭著作《爱弥儿》第一卷的第一句话,是很多人推崇的一句话,也是对我触动很深的一句话。

很多时候,人类因为自己的需求,不知不觉中就成了破坏者。这是因为人们不愿看到事物自然形成的样子,总是习惯自己的意愿行事,想把事物打造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结果大都不遂人愿。由于人类不愿意接受大自然本来的样子,大违背了自然的规律去肆意改造,制造了混乱不堪的状况和面目全非的东西,把一切都变得很糟糕。改造出来的丑陋之物,不接受大自然“不完善的培养”,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最终泯灭人的天性。

人是脆弱的,而教育会使得他不至丢失人的本性,回归到自然中去。顺其自然,不是放任不管,更不是消极的放弃与逃避,而是为其提供最适合的成长条件,找到更合适的方式顺其成长,那样才算是自然的。

另一个让我感触很深的是,作者在谈到对一个12岁孩子的教育时说“要想当好学生的老师,就必须实现当好自己的老师”,要给孩子适度的自由,要让他们从经验中获得教训,要多让他们去探索大自然,要用关心和善意去敞开你的心扉,要有谨言慎行的朴实。还要“让他相信,他不是任何人的主人,也不能毫无顾忌地伤害别人,以致伤害了别人自己却不知道”,要用能让儿童明白的词语教他们,要让孩子萌生学习的兴趣和愿望。

作者提出,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习。也就是说,对幼年的儿童教育,不学习反而能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这时他运用自己的理智去寻找答案,因而也就不会被他人的意见所摆布。他相信这样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零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

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要让自己对知识的探求去唤醒他沉睡的心,让好奇心去带领他找到他渴求的知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去读万卷书”,坐啃书本的死记硬背远不如去亲身实践。这样的学生是幸福的,他这个懂他的老师。反之,作为他的老师也是幸福的,因为“教师的荣耀不是体现在自己身上,而应该体现在学生身上,要让学生成为和教师并驾齐驱的人”。

这一篇读后感仅仅是阅读一部经典的最初体验,书中还有很多值得回味的语句,让人受益匪浅。

“在所有的事情上,你们的教育应该是实际行动多于口头传授;因为儿童很容易忘掉他们曾经说过的和别人曾对他们说过的话,却忘不掉他们做过和别人教他们做过的事情。”实践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走向实践之路的每一步都要扎扎实实。

“事实明摆着的,我越是为他提供独立而优越的生活条件,使他不受别人意志和判断的干扰,我就越能让他懂得撒谎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撒谎是孩子逃避惩罚或指责时对真相的隐瞒,是他对危险的提前预知而对事实的掩盖,正当的谎言也是不符合自然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的许诺和撒谎都是为了从当下的困境中解脱,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做了哪些承诺以及为了遵守这些诺言要做些什么。所以,就算儿童答应了做些什么,他也什么都做不了。为了让儿童说真话,就要用真理去抵御谬误而不是把诺言变成谎言。因此,说真话才能继续让孩子保持天真和纯洁。

“亨利四世说过:‘他们撒了那么多的谎,直到最后他们才说了实话。’谁要是想讲几句俏皮话,只要他多讲几句傻话就行了 。”作者说这种讲几句俏皮话的人是“没有其他什么长处值得庆贺的赶时髦的人物”,相信他们就像相信一个说了一千句总有一句语言准了的星相学家一样。

“如果一个人在儿童时期没有养成思考的习惯,那么他这一生都难以具备思考能力 ”,对这句话我深表同意。

“你如果想培养学生的智慧,就要培养他具有教育智慧的力量 。”这告诉我们:让学生学会用自己的头脑去指挥他的双手,用锻炼身体去利于思想活动,用习惯和服从去取代理性。作者说:“他们的身体越活动,思想就越灵敏;他们的体力和智力都在同步增长,相互促进。”

“最初你什么也不教他,结果你却创造出了一个教育奇迹 ”,这是一种颇有些难度的教育方法。当你办事不因循守旧,不对你的学生施教的时候,你就把什么都交给他了,还能把事情做得出色,作者甚至说“这是取得成功的唯一方法”。我们常说教是为了不教,我想说这就是不教是为了教吧。

岛读后感2000字篇4

我曾在很多个夜晚读它,甚至是每当兴致高昂或倍受触动之时忘我地朗读,它几乎满足了我对爱情故事的所有幻想。虽然它并未以令人心痛却深刻的悲剧结尾,但它却圆满了千万少女的心,包括我。——前??

拿起《摆渡人》一书,看到其封面上写着这么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正如每位女生一般,对任何一句很是触动我的话都抱有极大的兴趣。显然,我因这句话与它结缘。

小说写的是一名十五岁的单亲女孩迪伦,这时刻的她面对的周遭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捉弄,并且唯一能谈得来的好友也是因为转学而离开了,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的痛苦。这是当时故事发生的背景,在这凄苦的背景下,主角迪伦变得好像无所依靠,于是才有了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而在去往的路上却是发生了奇幻动人的故事。

迪伦遇上了她生命中的摆渡人,一个存在为了帮助他人顺利进入轮回的角色。他们的相遇可以说是在故事开始就便注定了的,男孩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迪伦枯燥而平静的生活,在她的世界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在迪伦最孤独的时候,在她无助的灵魂爬出失事的残骸时,面对一片萧索的荒原,一个男孩坐在小山坡上,安静的看着惶恐的她,他笑了,漫长的等待终于是迎来了结果,他要开始一段守护的历程了。

作为摆渡人,崔斯坦总是不知厌倦的重复着相同且乏味的工作,他要变成被摆渡的人心中向往的模样,并且时时刻刻的保护他们,当他像往常一样开始摆渡的过程中,他发现迪伦与他之前摆渡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当迪伦在生存,死亡与爱面前,做出了与他人不一样的选择,她有爱,她并不懊悔自己的死亡,反而特别享受这段路途,成了解脱。与崔斯坦在一起的时光让她产生了爱意,这段爱意让崔斯坦从麻木的摆渡人思想中走了出来,曾经是摆渡别人的摆渡人现在也因此而被影响,去尝试窥探自己内心的渴望,从而诞生了奇迹,脱离了摆渡人职务的限制。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趟列车,人来人往,上上下下,遇见的人影不计其数,但大多恍若云烟,真正值得你守候的是那个一直在车上等待你的那个人,那个人或许是你的摆渡人也可能是等待被你摆渡的人,摆渡和被摆渡的关系不是绝对的。正如摆渡人一般,崔斯坦是迪伦从人间到天堂的摆渡人,而迪伦则是崔斯坦从荒原到人间的摆渡人。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们都是为彼此而生。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也有深不可测的黑水。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到底还隐藏着些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翼,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对迪伦和无数孤苦无依的灵魂而言,荒原的风景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他们内心的景象。你哭泣,世界便因你狂风大作,阴雨密布;你欢笑,身边就是灿烂暖阳,静谧湖水。你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回报给你加倍的体验。

当每个人不清楚自我状况的时候,都是被引领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在哪里的时候,都只能被动而无奈的接受被引领。所幸,迪伦有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她要带着崔斯坦一起回到生界,最终她成功了。

是啊,灵魂的摆渡人,单单只是那一束光的灵魂,他们只有工作,循规蹈矩的做着相同的工作,有思想,有感觉却没有感情,没有家,没有爱。我想这就是其和人之间的区别,但当迪伦出现以后在他的世界以后,一切都在发生着改变,他对她有了感情,迪伦又把荒原定义为了他们的家,甚至大声说出了她爱他,或许这就是上帝立下的规矩,如果摆渡人能从乏味的工作中寻找到这三点,那么他就可以脱离这片荒原,体会人生的百味。所以说上帝是公平的,它允许迪伦逃出死亡,允许摆渡人逃离荒原,它从不会阻止你,拦截你,只是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足够坚定的心。

“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人渡人。”而迪伦用生命与灵魂的不懈追求告诉我们,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或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对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美好的彼岸。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岛读后感2000字篇5

对于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早有耳闻,只是当初自己凭书名,觉得这本书大概是也就是写战争相关的事情,就一直置之高阁。这个暑期,利用实习空闲时间拜读了《围城》。

下面就说说我读《围城》的感受。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震撼,怅然若失却又意犹未尽的感觉,书本合上,思考不止。《围城》有一句话我印象非常深,是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也许就是生活吧。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每个人都属于不同的群体,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背景经历,自己独有的想法,还有这生活中的各种条条框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掌控着,虚荣与自私围住了好些人。

?围城》一书以男主角方鸿渐的行径为主线,先是方鸿渐买了乘船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等之间发生的事情,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书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想混得出人头地,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除了玩世的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及方鸿渐的老丈人都被封建和虚荣的围着。回想全书,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城内城外的故事风景都令人向往,却又难以触及。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钱钟书先生书中的写的各种围城,让当今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如今的现实是,社会节奏加快,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对于大学生而言,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搏,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心态,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底也是令人仰慕。恰当的修辞,幽默的讽刺叫人赞不绝口。如 “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很想鲁迅先生的文字,对于两位文学巨匠,有个共同点就是,用恰当的手法进行幽默的讽刺。在我印象中,《围城》中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在钱老先生的笔下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文中有一段,她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再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文字的描写可能比实景更美。“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为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承那王主任笔下吹嘘,自己也被吹成??

个大肥皂泡, 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不起人一 搠就不知去向” 这种比喻巧妙深刻,让人忍俊不禁。

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杨绛女士曾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书中最后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给人以念想,余味无穷。

岛读后感2000字篇6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最近,我喜欢上了被作家茅盾这样评价的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随着它,我慢慢走进了萧红小时候眼里的家乡,位于黑龙江省的一个边远小城——呼兰河。

女作家萧红就出生在黑龙江的呼兰河畔。她半生漂泊,命运多舛,年仅31岁就去世了。她的代表作有《生死场》、《小城三月》和《呼兰河传》等。写于一九四零年十二月的小说《呼兰河传》,是她的最后一部著作。

在这本书中,萧红介绍了家乡呼兰河的景色、习俗和自己小时候的生活。呼兰河的景色优美,习俗很多,像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等,都让人感到十分新奇。小萧红的童年生活虽苦多乐少,每天都要忍受父亲的冷漠、母亲的恶言恶色,还被外祖母用针扎过手指,却也和童心未泯的外祖父,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像后花园和储藏室,都是小萧红的“天堂”。在后花园,她把玫瑰摘下来,一朵朵插在外祖父的草帽上。外祖父不知道,还说:“今年的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直到回到家,被家里人笑,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在储藏室,她找到了一把小锯,便椅子腿上锯一锯,床沿上锯一锯。吃饭时,她还用这小锯锯馒头;睡觉时,做起梦来也会喊:“我的小锯哪里去了?”在这里,我们能感受到小萧红的活泼、淘气和快乐,也能感受到慈祥的外祖父对她的爱。在她不幸的童年中,这种温暖十分可贵。

当然,这本书也讽刺了当地人的无知、迷信和各种陋习。像老胡家的童养媳,天天被婆婆打骂,变得神志不清,疯疯癫癫。婆婆却以为她是鬼神附身,用抽贴、跳大神一类的办法来治她,还把她按进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反而把她给“治”死了。这些描写不禁让我们对这位童养媳,以及书中其他遭受陋习迫害的人,增加了无限的同情。

?呼兰河传》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呼兰河一带的风土人情,“看”到了可爱的小萧红,更让我了解了偏远地区人们的迷信以及各种陋习的可怕之处。我喜爱这本书——《呼兰河传》,我喜欢小萧红对家乡的思念和对家乡人的回忆与同情,我更盼望有一天能亲自去呼兰河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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