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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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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6篇

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1

20xx年,xx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发挥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综治办、司法所和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全乡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绩效考核,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乡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村“一把手”亲自抓总,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与景区村庄创建、重点工程、平安建设、“一户多宅”整治、环神仙居大花园建设示范带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带头学法用法,做法治思想的“勤学者”

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以宪法宣传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学习宣传为重点,认真学习总结浙江省“七五”普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坚持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20xx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7次,专题党课8次,法律讲座4次。

(三)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将公务员、干部、青少年、农家乐业主、农民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不断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利用学校、各村生活广场、文化礼堂、书院等阵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骨干培训。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和公民道德知识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和网格员进乡村等,使法律宣传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护法、守法的社会文明氛围。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我乡坚持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9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750余册。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邀请仙居法院白塔法庭在xx乡下叶村开展普法活动。法官们现场讲解、演示“共享法庭”功能,就民宿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答疑。

(四)锚定专项攻坚,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改革。紧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加大对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工作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全面实施十三都坑河道智慧管理,继续推进河道采砂治理,践行《xx乡文明旅游五条公约》,动员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禁止汽车下河道、露营、烧烤、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xx项目准入条件》,坚决抵制污染项目进入xx。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开展生态教育,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围绕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五大重点领域,梳理出一批xx当前急需和事关长远发展的项目,深入开展重大项目攻坚行动,按照“xx乡招商引资五大攻坚项目”、“xx乡美丽乡村十大专项行动”,配强选好专班力量,集中力量推进十三都坑河道治理等生态保护项目,集中力量推进云溪小镇、未来村庄等一批产业项目,集中力量推进白龙线改造工程、下叶至皤滩道路工程、环神仙居大花园示范带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力量推进悦榕庄、圣禹山庄、瓦蓝野奢、素园等乡村旅游酒店项目,持续打造“五美民宿”。深化细化政策处理措施,加大重点项目政策处理攻坚力度,开辟投资项目高速绿色通道,深化实施“三服务”2。0版本,对重点项目开展全程服务、跟踪服务,全力打造最优质的营商环境。目前,全乡已累计开办民宿210多家,拥有床位6000多个,户均年收入超过15万元,相比较五年前,民宿数量翻了一番,床位数翻了两番,户均收入大幅增长。

三是确保社会治理有序。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套路贷”、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建设,组建一支高水平的调解队伍,深化“三绿”治理机制实践和“五环智控”的场景应用,着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到村到人,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和源头预防,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加强基层“一个中心、四个平台”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管理应急联动工作,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抓殡葬管理工作,在思想认识、政策宣传、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上加大力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确保不再出现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事件。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提高舆情处置能力。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提高群众自治能力。美丽乡村“三绿治理”模式进一步深化推广,“三绿清单”得到了进一步深化,“绿色乡风”蔚然成风。进一步打造出了村美民富人和的“新景观”,“三绿”制度成为xx社会治理的金名片。

四是推动智慧应用落地。一是强化“五环智控”试点应用。仙居县基层矛调“五环智控”应用入选浙江省第一批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名单。作为仙居县五环智控工作试点乡镇之一,xx乡严格按照颜书记、牟书记的指示精神及县矛调中心的指导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各村信访生态实际,选定下叶村、下齐村、下陈朱村、尚仁村、小源村等五村作为试点村,按照要求完成了接访场所、摄像头等设备的配备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重复跑”等问题。二是推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获评浙江数字化改革第一批“最佳应用”。我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县委、县纪委要求,全乡11个村顺利完成审批监管“上钉”工作,对村级工程、资产资源、劳务用工、村级采购、困难救助、印章管理等六大村社腐败易发高发权力事项开展精准监督、实时监督、智慧监督,目前运行良好。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全民法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农民层面的普法仍是现阶段的难点;

二是规范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到位力;

三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涉及大量的政策处理工作,给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尤其在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过程中,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积极应对。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xx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自身及领导班子法治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全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xx乡党委荣获20xx年度基层治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下叶村荣获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并于今年xx月成功协办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主办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流动大舞台》普法专场活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及普法宣讲成员到我乡宣讲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法律法规,鼓励相关干部、执法人员参加各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规范管理,改进行政执法。采取多种措施对乡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规范执法方面的培训,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同时,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完善内部监督,强化重点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乡里各科室所制发的文件必须报乡党政办备案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不备案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四)做实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用好矛调“五环智控”应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整顿、充实调解队伍,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更好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2

根据x市法治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法治x建设年终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x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法治x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市里明确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

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具体职责,落实了办公场所,建立了日常工作运转、信息宣传报道等机制和台帐,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制订下发《市城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对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人员。

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学习宣贯上级重大精神等时机开展学法活动,先后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接访、领导干部学法、重大决定集体讨论等制度。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违法责任倒查机制。三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完成了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杜绝乱作为。2020年,局法制科依法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自由裁量的适当性,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执法案卷及时进行更正,指出并更正问题案卷5宗,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五是依法处理信访投诉问题。2020年,受理各类信访投诉57件,其中受理群众书面投诉12件,市信访局转办件10件,市长信箱6件,大江网、问政江西等网络投诉25件,江西省网上信访4件,另外受理市民直接电话投诉50余件,接待上访群众4批60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区分责任部门,办好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做到了100%受理,100%处理。六是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种时机和载体开展专业法宣传活动。制作普法宣传展板12块,在人民广场等地开展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活动。七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虽然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城管执法队伍全归各区管理,市里转至我局的督办件,无法落实到位。二是中心城区城管执法主体多、队伍多,街道(乡镇)也有城管中队,有的还未整合,且互不隶属,各自为阵,容易造成执法扰民和给服务对象造成工作难度等问题。如商家在中心城区办个促销宣传活动就要到各区办理促销手续。同时希望市里尽快明确市城管局的职能,做到职权划分科学合理,责权利相统一,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3

2020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局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同时积极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三)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文旅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文旅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在执法活动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乡呼县应等相关的监管机制制度。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证据存储设备4套,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了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了在作出重大执法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获得全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第四名。

(四)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本年度共接到9个举报电话,涉及网吧、图书、旅游等领域,已经全部给予举报人回复。

(五)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被处罚对象可以到任何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旅融合以来,依法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共开展部门联合行动4次,涉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艺术品等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共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4家,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二)安装执法手机app。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率,优化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配备执法终端,安装执法手机app。16名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完成了执法手机app,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经能够利用手机端进行执法立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并下发文旅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文旅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70份。

(四)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县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件,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培训等活动,按照市场监管对象类别,分别召开了网吧、娱乐场所、旅游等领域的培训会6次,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目前,学法注册人员53人,已基本完成全年40学时,80学分的学习任务,线上普法考试通过率100%。领导干部按照八个一的内容,开展了一次法治调研、每人一本学法笔记,每人撰写了一篇法治调研报告、开展了一次法治讲课。

(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普法宣传重在宣传普及,文旅局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商家法律意识,文旅综合执法大队走进企业向监管对象普及宪法和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现场组织宣讲8场次,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栏)10块次、宣传资料2000余份、标语18条次,有效的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诚信经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营商环境更加和谐,政民关系更为融洽。

(四)在图书馆开展宪法、疫情防控等法律书籍借阅活动。12月法制宣传月,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了《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思维阶梯》等法律类书籍。目前,相关法律类法规借阅图书共计36种,图书借阅达150人次,广大读者能够在书香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字里行间中升华精神境界。

(五)开展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主题的书法交流会。书法爱好者们选取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语为主要书写内容,大家在浓郁的氛围中挥毫泼墨。活动参与者共有45人,书法作品总计105幅。寓教于乐的书法创作极大丰富了法律宣传的形式,拓展了法律宣传的途径。参与此次活动的书法爱好者可以在书写中感受法律的神圣,从而增强对法律的崇敬感,涵养法律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等新兴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六、202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为抓手,注重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认真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情形,继续规范案件审批、办理流程;通过请进来指导、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网络文化市场办案能力;同时召开文旅市场重点行业法制宣传培训专题会议,传达法制宣传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走进文旅企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对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4

20_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按照《20_年法治南长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将普法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领导带头,促进教育内容落实,注重学习提高等有效手段,积极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内容,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区里提出的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重点内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各科室、监察大队提出来五项具体要求。即: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提高;领导带头学习,促进全员普法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保证时间、内容效果到位;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律自学。在普法教育经费上,我局给予充分的保障,按要求购买发放了普法教材、辅导书,保证了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学用紧密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为了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针对每年普法教育内容的不同,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教育中的指导,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区里的要求,收集了一些单位的工作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同时,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归纳起来,开展讨论,这种学习形式不仅增强了学习兴趣,也为干部职工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法律问题,受到了普法教育对象的欢迎。通过普法教育,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认真落实《南长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运用法律规章,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制度,使普法教育的效果日益显现。同志们都认为,依法行政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利于执法者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避免执法过错。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推行法治惠民,创新社会管理

为深入贯彻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五个一活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应用信用信息试点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筛选出64家重点企业参加试点工作,结合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工作、环保专项行动和百日宣传活动等,对参评企业20_年的21个方面的环境信息进行核实打分,确保依法、严格、规范地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确定后,召开了20_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发布会,会上,我局向40家绿色企业、9家蓝色企业颁发了奖牌。通过向全社会公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防范信贷风险,推动绿色信贷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公布后,我局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的对接与信息交流,促进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应用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使绿色信贷、证照监管联动等信用政策取得实效,确保全面完成实事项目的各项目标。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效能建设

在认真实施普法教育中,着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结合文明评议行风、优化政务环境的双评活动,坚持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向社会公布了区环保局对外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了行政处罚依法集体研究、逐级审批,罚缴分离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日常督导检查,使机关形象、办事效益有明显进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环保审批办证全部集中统一到窗口;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环保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办结时限全部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环保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对环保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服务咨询随时可以通过南长区环保局网站、热线举报电话等多渠道查询、投诉;对市民群众反馈的问题建立了查处责任制度,回复反馈查处情况制度;今年受理各类信件、电话投诉共计326件(含12369热线),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了推进实施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机关形象好、办事效率高的建设目标。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新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结合一学三讲活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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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5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7日

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6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梳理和划分市级,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技术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广告监测管理、食品药品召回、舆情监测处理、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聚餐管理等事权,明晰市县两级监管任务,推动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四有两责”,上半年还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制度(试行)》,针对市局查办的举报案件奖励流程、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进行了规定。

(二)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台了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6月市本级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48人次,抽查各类监管对象140家。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继续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6月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期共100条,行政处罚信息19期共37条,发布食品药品工作动态77条,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一次,通报2017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相关情况。

(四)着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局联合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评选活动,经过筛选最终23家药店被授予“诚信示范药店”称号。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今年上半年对近五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发布xx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局网站和市级媒体予以公示。

(五)加强法制监督。上半年共审查市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0件,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委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对全市系统随机抽取2017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市局各项法律事务进行审查把关,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全部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诉讼答辩书,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2件。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上半年对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9件人大建议和6件政协提案予以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主办机构和协办机构,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强化法制宣传。组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参加xx电视台315晚会并作为嘉宾点评,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劲牌、湖师相关人员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取得三等奖,发布2017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邀请武汉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为全市系统执法人员讲解职业打假人应对和处置相关问题,进一步凸显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特色,打造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品牌,市局被评为2017年全市法制宣传优秀单位(全市共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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