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内外在冲突,读后感不仅是文学作品的解读,也是我们自己思考和成长的过程,以下是28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猎人与狼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1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_包括弱点。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认识到这一点,对人对己的态度或许会更宽容、更平和了吧。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越大,快乐常在,痛苦也不会少,你既离不开人群,那就要学会坦然面对这样的痛苦。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很生动形象的比喻。记得不要忘记开花哦!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许多无关紧要的禁忌,反倒刺激或诱惑了人们触犯禁忌的欲望。这一现象真该引起父母、广大教育工作者,各类管理者的反思啊!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人的个性是天性与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事件一方面作为人的个性的展示平台,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人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断面强化着人的个性品质。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并非是人此一时彼一时地不靠谱,不同状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因为人终究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的只是适度的自由和解脱罢。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人的一生中快乐与痛苦往往如影随形,假如我们能够把痛苦和欢乐当作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那人生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无比的!
生命平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平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人往往会倍感无聊,波澜壮阔却又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人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呢?!
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
别太在意结果,真诚地爱过,深切地痛过,此生足矣!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明白我爱或者是不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人与永恒读书笔记 来还有这么多平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理解未必产生爱,但是爱了就会有也渴望有更多的理解。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那永远闪烁的是爱的光芒,人是向光性的动物吧,一生为爱而奔波劳碌,即使如飞蛾扑火一样也在所不惜。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自我价值的确认是否也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呢?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2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ml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10篇《《人与永恒》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3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高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
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他的《世间最美的坟墓》所表现出来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4
大家都知道《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吧!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希望过现实生活中也有小矮人。后来,我在一本科普杂志上看见,原来在世界上真的有“小矮人”,它们就是生活在非洲刚果河流域附近的丛林深处的俾格米人。
俾格米人中的成年男子只有1米4左右,妇女只有1米2到1米3左右,孩子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看似弱小的群体是依靠什么在危机四伏,有许多毒蛇猛兽的热带雨林里生存下来的呢?看了这本《小矮人与黑豹》,我才真正明白了这个道理。在神秘莫测的伊图里丛林里,生活着俾格米人。恩戈的爸爸便是俾格米部落中最优秀的猎手。在一次狩猎时,他突然失踪了。恩戈和妹妹为了寻找爸爸,进入了森林,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在途中,他们与黑豹斗智斗勇;面对各种各样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临危不惧,在神秘人的帮助下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恩戈终于明白,自己的爸爸是被黑豹杀死了。为了给爸爸报仇,也为了保护其他的小伙伴,恩戈挺身而出,机智地与黑豹周旋,最终凭着自己的努力杀死了黑豹。
最耐人寻味的是最后老巫师的那句话:“你和你爸爸一样,成为真正的巨人了。”刚读到这句话,我既好奇又疑惑,恩戈既没有长高也没有干什么,怎们能说是“成为了巨人”呢?经过思考,我终于明白了这里“巨人”的真正含义。恩戈在寻找爸爸的途中,不畏艰险,保护妹妹;在与黑豹的搏斗中,英勇无畏,单枪匹马杀死了黑豹。要想成为“巨人”,就必须拥有爱心、勇气和智慧。所以 ,其实这里的“成为巨人”不是指个子长得像巨人,而是指恩戈的内心成长了。因此,我猜测恩戈的爸爸就是因为帮助同伴而被黑豹给杀死的,而恩戈也尽全力帮助了同伴,所以说他像他爸爸一样,是一个“真正的巨人”。
恩戈的勇气令人佩服,他面对险象环生的丛林毫不畏惧,他遇到凶猛残忍的黑豹勇敢拼搏;恩戈的智慧令人敬佩,他与老鹰斗智斗勇,与黑豹机智周旋,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巨人”!
当然,恩戈的成功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在他与妹妹无家可归时,“大叔爸爸”收留了他们并尽心尽力保护他们;当他和妹妹身处险境时,猩猩帮助他们脱离险境;在恩戈不知如何是好时,老巫师悉心教导他并暗中保护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挑战,应该像恩戈一样,让自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巨人”!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5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果然不错,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矮人与黑豹》的书,使我感触至深。
这本书以非洲丛林的一个鲜为人知的俾格米矮人部落为背景,以恩戈和他的妹妹找他们的爸爸为线索,描述了一个兄妹俩在危机四伏的丛林中探险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非洲的伊图里丛林中,有一个叫俾格米的矮人部落,。在部落中,住着一对兄妹,他们就是恩戈和他的妹妹。他们的妈妈不幸早逝,只得与爸爸相依为命。他们一家三口的宁静日子终有一天被打破了,有一天打猎的队伍归来了,可唯独少了他们的爸爸,猎队的人们不忍心让这对可怜的兄妹在遭到晴天霹雳般的打击,只是委婉地告诉恩戈和他的妹妹他们的爸爸被邦巴大神召唤去了。于是恩戈和他的妹妹便踏上了寻找爸爸的旅途。最后,恩戈勇敢地战胜了黑豹,亲手杀死了夺去他爸爸生命的罪魁祸首,替爸爸报了仇。这本书就向我展开了一幅充满勇气的历险画卷。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小矮人恩戈与黑豹激烈打斗的场景:他拿起断矛刺向黑豹身上,黑豹一跳,闪过了锋利的矛尖,发起二次进攻,恩戈抓住机会,靠在一块大山石,黑豹发出凶猛的进攻,恩戈一闪,黑豹重重地撞在山石上。后来,黑豹仍不死心,再次向恩戈发出进攻,这次它的爪子抓到恩戈,鲜血立刻流了出来,恩戈咬着牙,用力把断矛插进黑豹的肚皮。读到这里,也许你会认为恩戈一定是一位武功高强的能人异士,错!这也就是令我震惊之处,恩戈只是一个矮人孩子。恩戈在面对凶残的黑豹,并没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地战胜了黑豹,他的勇敢和面对强大势力时的勇气顿时令我有所领悟。
今年读六年级的我晚上仍然怕黑,夏天仍然怕虫子,从小到大,别说是战胜它们了,我一见它们就会向大人求救,我的勇气和勇敢何在?我才14岁,以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很长,连这点克服困难的勇气都没有,何谈将来的成功?这本书就像一剂很好的良药,它告诉我:面对困难,面对自己害怕的事物,绝不能畏惧退缩,而是要勇敢的`去面对,鼓起勇气把困难驱走。
现在的孩子包括我,都是“小皇帝”“小公主”,面对困难就退缩,所以,我觉得这本书是小学生必读的书,因为恩戈会告诉我们:面对任何事物都要勇敢;这本书是小学生必读的书,因为它能让我们真正地成长,长成像跟恩戈一样勇敢的“小巨人”!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6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平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国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平,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平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7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它展现了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等等的广阔领域。
周国平在他的小书里说,“死是最令人同情的,因为物伤其类:自己也会死。死又是最不令人同情的,因为殊途同归:自己也得死。”可能是因为年轻吧,路还很长,我还不曾想到因最终会死而同情自己。但是,我却因经历别人的死而心生感触。其实,对于死,人并不是本能的害怕的,它给带来的伤心绝望,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知道自己最终会死,而是因为看到自己的至亲至爱在自己眼前死去。我看到过一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向上天祈求,让他们代替孩子死。这让我觉得,许多人其实是不畏自己死的,而是担心他人死。然而无论是谁死,最后大家也都“殊途同归”:死。曾经,我因为一个至亲的离世而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正如无人不知的谁都必须死,我也深知这个道理。但是,就是不能释怀。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老师对我说,“人就是这样的,来这世上一趟,做完了他该做的事,他也就走了。”多么微妙,我顿时放下心中所有的阴郁。在所有的主题中,我最喜欢“幸福与痛苦”作者写道:“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是有限的。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我们总是一味地追求幸福,缺刻意避开痛苦。其实,幸福与痛苦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人气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我们的偏见。然而,作者确认为幸福都是在痛苦中破茧而出,换句话说,我们不可以把幸福与痛苦看得太肤浅。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
猎人与狼读后感篇8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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